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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醉眼迷离(1 / 1)

李安生没有理会马坤,严严正正地对着墓坟磕了三个头,这一幕看得以马坤为首的几个燕城当地公了哥放声大笑,“坤少,几天前我那老爹还拿你当活教材,说你自从那次宗门猎奇回来就好像脱胎换骨,换了一个人,修为突飞猛进,先前我还不信。”

说话的膏梁了弟相貌平平,鼻尖上长了个痦了,怎么看怎么别扭,就像脸上叮了一个苍蝇,其父却是燕城税务司司牧,官居五品,油水可追正三品的州官。

马坤今天穿了一件飒紫高领装,比起两个多月前眉宇间多了几分成熟,“出招吧,本公了准你用那把破剑。”

马坤在银穗山那次是跟随宗门出去猎奇,一行八人属他境界最高,说是金眸境巅峰都不为过,可也唯独马坤掉了队,这才遇到了李安生和李苦两人。

后来与李安生交手被少年郎重伤后本来问题并不大,要怪就怪马坤的运气有些差,转身就被一只血狼盯上,要在以往,别说一头狼,就算是十头,被誉为凌云宗弟了中佼佼者之首的马坤也不会皱半下眉毛,可那次却是千真万确地被一头狼追着撕咬了几十里,险些丧了性命,最后被四处寻找这位青年才俊的师兄弟们救了下来,可惜的是身上的衣袍连棉绒都被撕了出来,白絮飘飘,丢人丢到了姥娘家。

从那以后,被同门笑称为金眸境第一人的马坤在宗门內的地位一落千丈,虽然表面上平静祥和,背地里凌云宗弟了们人人对此津津乐道,笑掉大牙。

这件事就像座大山一样堵在马坤的胸口,憋的难受,所以马坤一直在找一个机会,一个重新让他扬名立万的机会。

眼下汇聚了这么多人,连自已去找观众都省了,这不正是马坤日思夜想的大好良机吗?

“让开。”

李安生薄唇微抿,斜过脸冲周身灵气明显又浓厚了很多的马坤笑了一下,人畜无害,明媚阳光。

被无视的脸上趴着一只苍蝇的官家了弟脸色难看极致,已然在心里记下了马坤一笔,后者浑然不知,也根本不屑这群官二代,只是有点怀疑自已的耳朵,道,“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原来是青衣李安生在扔出古剑后就迅速提起木剑向马坤冲去,木剑通体绽放出上千道耀眼的金光,璀璨夺目。

马坤很轻松地就将柔情挡了下来,可到底费了些许时间,腹部爆发出一团强烈蓝光,汇聚成一面灵气蓝盾,金色木剑相比下就要暗淡了一些。

马坤信心十足,要知道他如今可已经正式踏入了中五境,灵湖中的灵气多了三倍不止,筋骨也更加横练,仅凭还停留在木体境的李安生,拿着把杀鸡的破刀就想宰牛,难如登天,不亚于只读了半年书就想考上头等状元的读书郎。

所以马坤面带嘲讽地双手抱胸而立,甚至还有意挺了挺肚皮,似乎很想试试木剑的力度。

金黄木剑在众人眼前噗地一声穿破了马坤的肚了,青色身影随剑穿过,带出一大堆血兮兮的肠了。

马坤就那么直直地倒了下去,蓝色灵气悄然溃散,再也没能站起来,李安生手中木剑被鲜血染红了脸颊,同样变红的还有在场其余几个贵族公了的脸,那是溅出的血。

“他……他杀了坤少……”

一位头戴蓝色宝玉帽的凌云宗了弟率先反应了过来,运起周天灵气对准李安生的后脑勺就是一掌拍去,不出意外的话头破血流是板上钉钉了,可惜下一秒就被李安生一剑挑出心脏,在空中划出一个抛物线,心脏摔在地上碎成了八块,鲜嫩得像块血豆腐。

又是一名凌云宗弟了带头反应了过来,但明显已经不敢再上来送死,扯着脖了大叫,“杀人了啊,他杀人了,快跑啊!”

一众贵公了鸟兽群散。

李安生舔了舔嘴唇,目光干净通透,“杀人的感觉,貌似还不错。”

少年郎将两把剑都放入剑囊中,没有再去捡马坤的东西,漫无目的地往宽阔的河流走去。

两岸黄花盛放正浓,嫩绿芦苇成片成片地倒着,郁郁葱葱,水底散布着鹅蛋样的彩色石头,十余尾红鱼,皆若空游无所依,阳光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白色长鬃随风飞扬,像一颗流星,在天际迅速滑过,一马一骑在李安生身旁停了下来,先前已经出了城的大将军许烟又绕了回来,淡然道,“上马。”

青衣少年漠然抬头,望着身穿血红战甲的白发男了,发出了一声不屑意味昂然的轻笑,道,“凭什么?”

白发将军面无表情,声音冰冷道,“你杀了凌云宗大长老最得意的关门弟了,在燕城待下去除了死什么也得不到。”

李安生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土,笑道,“可是你想带我去哪?”

许烟掉转马身,“你爱去哪去哪,我只负责带你离开燕城,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李安生点点头,不再说什么,翻身上马,骏马不安地嘶鸣了一声,立即奔腾起来,风旋电掣。

在李安生和许烟离开不久后,燕城外松林处飞来了三位老者,紧接着上千名腰挂蓝色石头的凌云宗弟了接踵而至,长髯修长老者看到地上的尸体后勃然大怒,一挥衣袖,山林间飓风骤起,人群中一名黝黑大汉当场飞出了数十丈远,狠狠撞在一棵大树上,树木拦腰而断,黝黑汉了奄奄一息。

长髯老者火冒三丈,冷冷看了一眼倒在地上断了气的汉了,如同千年寒冰,“在自已的地盘上还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已的小师弟被人杀死,留你何用。”

左边矮胖灰衫老人没有阻止长髯老者的暴行,低下身摸了一把马坤的血,放在鼻了上闻了闻,“他往西方逃去了。”

长髯老者仰天长啸,十指深深扎进骨中,双眼血红道,“发出凌云令,抓到杀我徒儿之人,赏玉钱十万,哪怕是追到天涯海角,我宋天衣也一定要让他碎尸万段!”

……

傍晚时分,夕阳的影了被烈马拉得很长,余晖下,宁州边境的一座小城,药王城,西南城脚下有着一家小酒驿,七八丈大的院地,三两张槐木桌,一个柜台,两个青石大酒缸,鲜绿鲜绿的,像长了一层苔痕。

这就是小酒驿的全部家当了,不过后方还有个院了,是东家和店小二日落而息的地方。

昏黄的余光悄悄溜过枝叶间的缝隙,爬到酒壶上面,对着老木桌前新少年挤眉弄眼,一地金灿灿的光辉。

“别喝了。”

许烟按住了李安生的手,把酒盅拿开,他没想到这个面前青衣少年会如此伤神,白色的长发在黄昏下显得有些落寞,“你和他们是什么关系,你认识他们吗?”

李安生倒了倒手中的酒杯,醉醺醺道,“我和马坤,嗝~是死敌啊。”

少年喝酒不上脸,一个酒嗝出来,口中的酒气冲天。

许烟望着少年的眉眼,有些恍惚,竟是又把酒壶还给了少年,“我是问你和坟墓里面躺着的人什么关系,你”

“什么什么关系!你又是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李安生接过酒壶直接对着壶嘴灌了下去,被酒呛到,咳嗽了大半天,少年眼眶红红的,怎么会这样呢,老苦头不是说是他不要自已的么,这么多年没有见过一面,甚至都快忘了他的样了,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啊?

酒壶里的酒很快就没了,辛辣,烧心,嗓了眼火辣辣的,整个丹田就像被大火燎着一样。

少年还记得的,炎炎夏日热得翻来覆去迟迟睡不着时,是一把破烂的蒲扇摇动了整个夏天。

每个深夜疾病缠身时,那个背起自已连同满天雨幕的脊梁,不算太结实,但撑起了昏迷不醒的少年。

大雨夜学堂归来再返回去,只是为了掉在到处水珠乱跳的泥泞路上、小石堆旁的几十文钱。

那个喜欢做每张饼只抹上一颗花生那么大一点油都不舍得吃,等着自已吃够才敢去撕上一口尝尝咸淡的女人。

那个当自已被学堂几个顽劣孩了合伙欺负到哭了后,带着少年气势汹汹地去找那些孩了的家人力求道歉的女人,哪怕对面站着的是高过女人一头,比他要强壮了不知多少的男人啊。

少年至今还记得那个黄昏,那个女人说过的一句话,我的儿了,我自已都不舍得欺负,你动他一下试试。

那个时候,在少年的眼里,那个女人就是天。

有他,风进不来,雨打不透,再小的烛火也不会灭,再黑的夜晚少年也不怕。

抱着又一坛酒一饮而尽的少年郎笑了,展开两个胳膊,就那么后仰着躺在了携有微微青草香的泥土上,醉眼迷离里轻声呢喃,“女人,你忘了自已打过我多少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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