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床上,大喘气了一阵,坐了起来。
这时才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
我想对史胖子说,他欠我的,已经还上了。
可没想到,胖子忽然换了副嘴脸,有点鬼鬼祟祟的问我:
“你刚才是特意跟着去的?敢盯鬼差的稍,你小子真是吃了豹子胆了。连长明灯也不点,你就不怕去了回不来?”
我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硬是厚着脸皮点点头,“事从紧急,顾不上做准备,再说了,不是有你守着呢嘛。”
胖子又好奇的问:“那鬼差长什么样啊?你跟着他们到哪儿了?”
恰好在这个时候,院里传来孙禄的声音:“里边怎么样了?”
我赶忙对胖子说:“先别说了,出去看看他们准备的怎么样。”
我倒不是诚心打肿脸充胖子,也不是知恩不报。
主要是,这死胖子口口声声要整死我,要让他知道,他刚才救了我的命,俩人一命抵一命,已经互不相欠,很难说他什么时候昏了头,真背地里给我来那么一下子。那谁受得了?
我穿好衣服,查看了一下岳珊的状况,她还和夜里刚出事的时候一样。
我出了门,让白晶进屋,帮她把衣服穿上。
孙屠子过来对我说:
“你要的东西,都准备齐了。好家伙,这镇上唯一的一家丧葬铺子,都快让我们给搬空了。”
我看东西齐,就对胖子说:
“这方面你比我懂,事情的大致状况你也了解了,该怎么做,你安排吧。”
胖子也不推辞,走到院子中间,四下看了看,指着昨晚那间屋子说:
“还在这儿吧,就把这屋布置成灵堂,能有多隆重,就多隆重。”
孙禄的小叔虽然得了王希真的许诺,可看着堆满了一院角的东西,还是忍不住问:
“你们真要在我这儿发送死人啊?那你们总得让我知道,本主是谁吧?”
“她舅舅是封其三!”
王希真有些阴沉的说道,“我说了,就只借你的地方用用,过后送你一套市里的联排。”
我这才明白,孙禄小叔之前为什么转变`态度了。
市区的联排别墅,对王希真这样的人实在不算什么,但对孙禄小叔这样的乡下人,等于是让他一家少奋斗了小半辈儿。
孙禄的小叔并不是没骨气的人,被利益打动固然是一方面,但最后肯答应我们在他家里布设灵堂,主要还是因为,我们都是他侄子的朋友。
当然,活了这一把年纪,他也有着主观的自我防卫意识。
具体就体现在,昨晚我说要找间房,并且要求卸门板的时候,他似乎就预想到了什么,并没有替我们安排他家的那栋小楼,而是给我们提供了院里一侧的一间老平房。
等这场特殊的‘白事’办完后,大不了把破屋子一拆,他非但没损失,还白得了市里一套房子。
很快,屋子里外就被布设成了灵堂的样子。
白晶走过来,犹豫着问,要不要替岳珊换寿衣、‘喜被’?
史胖子说,只要灵堂布置周正就好,衣服可换可不换。
我对白晶说:既然这样,衣服和被褥还是不要换了,要不然就算岳珊能醒过来,要看见自己穿着寿衣,非得再吓死过去。
史胖子从准备的东西里,翻出一捆‘闪光雷’,拆开了分给我和孙禄、窦大宝。
四人就在院子里,把闪光雷乒乒乓乓的给放了。
跟着,又像真的办白事一样,依次到灵堂里上香。
完事后,胖子皱着眉毛说:“这样恐怕还不行,最好是找她的家人来,替她上柱香,并且给她守灵。要是找不着,那就只能是你来守灵了。”
我连忙摆手,“那哪儿行?我不过是捎带着救了她一命,要真以本家的身份替她守灵,那不就弄假成真了?”
再说了,这要是一守灵,正事还办不办了?
史胖子摊摊手:“既然是灵堂,那总得有人守灵。”
正说着,王希真的电话响了。
他拿出电话看了一眼,冲我做了个‘稍等’的手势,快步走了出去。
我跟胖子说,我来这里有自己的事要办,绝不能因为救了人,耽误了正事。
折腾了一夜,我是真饿了,就问孙禄小叔,有没有吃的垫吧一下。
这时,就听身后猛然传来一个老鸹似的声音:“操蛋!人活着,怎么就办白事了?希真,你脑子也让驴踢了?”
跟着那声音又骂道:“哪个王八蛋主张办这混账事的?给老子滚出来!”
只闻其声,我就已经猜到了来人的身份。
能对王希真这么不客气的,恐怕也只有封万三了。
岳珊出了那么大的事,站在王希真的角度,他自然是要通知人本家的。
胖子晃悠到我身边,含糊的说:“这事我只负责帮你操办,给本家解释,还得是你来。”
我点点头,吐了口气,沉着脸转过身。
我已经打算,不管来人怎么想,我只实话实说,至于当中有什么七拐八绕,我是真不想再多管。
可回过头的一瞬间,和来人只一照面,双方都是猛地浑身一震。
我有这种反应,是因为我发现,这名声在外的封万三,我居然似曾相识。
虽然不确定在什么时候见过他,但我肯定,我百分百和他有过接触。
王希真似乎感觉到了那人的异样反应,低声对他说:“老三,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徐大师。他是真有本事,他……”
不等他说完,那人就猛一挥手,声音竟是控制不住的发颤:“我知道……我知道……”
我和这人四目相对,又是一阵古怪的沉默。
这个空隙间,我上下仔细打量着对方,并且在脑子里快速搜索,关于此人的记忆。
这人约莫四五十岁,个头比王希真高,但却十分的消瘦,倒真像是刚刚大病初愈一样,站在那里人都直打晃。
我反复看了这人几遍,目光落在他脚畔,猛然间,脑子里像是划过了一道闪电。
“是你?!”
我终于想起,我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人了。
记得那还是在不久前,因为伍卫民的事,我踏上了所谓的阴阳路。
那次在医院的太平间里,我和沈晴都看到了一具诈起的尸体。
那人身形高瘦,脚趾拴着的标识牌上,标注的号码是——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