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像这种盈利的并且不断扩大的国营企业,如果拿出去与外资合资,也会面临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这方面大家办事还是都有个度。
当然也还有第三种模式,则是百事集团独立投资,在宁州建立一家分公司,主要生产他们集团自己旗下的产品。
这种合作性质百事集团也能接受,当然布朗不是那么乐意第三种,因为魔都已经有一家灌装厂成立,当前在华国他们投资的意向没那么大。
并且成立分公司的事相当于在华国成立了一个总部,宁州市目前的营商环境以及给出的条件还真没法跟魔都相比,所以目前最合适的就是第一种。
沈旭东最终与章书记谈完后,也是确定最终方向,与布朗商定选第一种,只剩商谈具体股份的问题。
因为涉及食品厂的拆分问题,谈到这个阶段,工业区的洪书记也是参与进来,商谈具体拆分问题,以及合资新厂的股份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七喜在国内商标以及公司的问题,在沈旭东提出七喜这个中文词时,布朗的翻译以及洪书记都非常的意外。
因为这个词还真的很适合7-UP的品牌,并且很贴合国内市场的品牌名。
在布朗的翻译将沈旭东翻译的七喜讲解给布朗后,他也很意外的看向沈旭东,好像第一次见到他一般。
都觉得沈旭东的思维非常开阔,许多事情一下子就能迎刃而解,并且能带给他们意外惊喜。
布朗当即决定要在华国使用这个中文品牌名,并且七喜的饮料也决定正式称为“七喜”。
为此,中途布朗还很正式的带来了一份合约,向他支付关于商品名的起名劳务费用。
沈旭东开始还拒绝,毕竟人都往他们市里投资了,起名就算是顺带帮个忙而已。
再说了,这名字事实上也不是他想的,后世就是这个名罢了,他只不过是提前把这个商品名给到了百事罢了。
但拗不过布朗的认真,最终还是收了一笔五千人民币的劳务费用。
事实上后世类似起名汉化或者购买注册的商标名的价格并不便宜,若是价格高的都可以去到天价,哪怕低的都不止五千。
但一来沈旭东没正式注册这个品牌,二来嘛,他如今对钱没那么执着,也不敢收太多,布朗最初是打算给他两万人民币的酬劳,硬是让他给拒绝。
毕竟他也怕自己办好事,最后被他人认为收了布朗的贿赂。
没必要为了这点钱冒这风险,相对来说三五千元作为品牌商标名的劳务,那就没什么好说的。
沈旭东在跟进着与百事集团的合作,市里其他的干部也多多少少有着展览会留下的其他合作任务。
这个月内陆陆续续已经有三家企业进行拆分改制,或者进行合资。
另外又多了两家轻工业方面的制造业落户高新区,大都是港资进行的单独投资。
而海顿已经跟马厂长达成协议,主要是关于果酱的出口。
最初展会上的果酱虽然引起了海顿的注意,果酱中那股清新自然的水果风味非常吸引海顿,但那实际味道属实没有太对他的胃口。
主要就是一点,不够甜!
海顿觉得食品厂制作的这果酱作为味道太淡,只适合单吃,不适合涂抹在面包或者其他地方一起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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