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挖墙脚都挖到家门口来了,他还在养殖场玛卡巴卡呢。
虽然心里很是厌烦,但司曼湉还是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周景元给的东西很足,而且明显是仔细清洗过的,猪蹄的毛都被烧了,刮的很干净,不用她怎么处理。
猪大肠更是不用说了,司曼湉再放一些料酒和醋反复搓洗,都没搓洗出什么脏东西,看来男人比她更清楚怎么清理干净。
不过司曼湉还是用醋和面粉搓洗了一会儿之后,又用清水洗了几次。
洗干净放锅里焯煮,加入葱姜料酒去腥,直至肠子收缩、变色,随后捞出。
调味料是她提前就准备好的。
傻瓜都会做。
分别是姜、大葱、干红辣椒、大蒜、八角、桂皮、香叶等。
这些东西都比较好买。
等大肠焯水后,直接用酱油、生抽、盐、少许老抽、适量水倒入铁锅中,倒入清水,将料汁加热。
随即将处理好的大肠入料汁中,稍微混合一下,水没过大肠,然后开火熬炖,使得料汁彻底吸入大肠入味。
剩下的时间,司曼湉将筒骨清洗干净。
筒骨上的肉很筋都很多,要炖很长的时间。
特别是筒骨里面的骨髓,炖熟之后,稍微一吸,便能吸出醇香的骨髓汤汁。
别提多美味了。
营养价值也特别高!
时间转瞬过去,猪大肠也差不多卤好了,打开锅盖就是扑鼻的酱香味,一点腥味都没有,每一条大肠都变成了酱红色。
司曼湉切了一小块放嘴里,口感醇厚,咸香入味,越吃越有嚼劲。即使是那卤水也是香气诱人,用来卤了猪耳朵猪蹄也是很好吃的。
看时间不早了,司曼湉打算猪骨汤就留到晚上炖吧。
于是开始做饭,放了点猪油,爆炒猪腰,猪腰子腥味也很重,但是处理好也是十分下饭,鲜嫩不腥的。
天热,农村人都爱吃酸汤。
酸汤其实营养价值不高,但确是农村人都爱吃的,不仅清爽,还做饭简单便宜。
司曼湉也挺爱吃的,但前提得配上小菜。
她切了一碗卤猪肚,在上面撒上卤汁葱花,又打开自己的酸罗卜条夹了一份出来,抄了两个小菜,晚饭也就做好了。
有肉有汤,既下饭又解腻!
小老大小老二回来第一时间就是做作业,到了吃饭时间特别主动。
因为周景元的原因,周家吃饭也有些晚。
刚坐下,周景元就回来了。
进屋子便闻到了那股子霸道的香味,这酱香味中又夹杂着米饭的醇香,简直不要太勾人。
上了桌,司曼湉才犹豫着开口。
“周景元,你和李明军关系怎样”司曼湉觉得,如果关系不好的话,应该不会老是让李明军送肉过来吧。
周景元顿了顿,随皱眉:“李明军?你怎么认识他?”司曼湉来的时间不长,所以周景元有些疑惑。
李明军平时都只会去养殖场,而且去的比较早,按道理应该很少会碰上。
司曼湉疑惑:“难道不是你让他给我送肉?”
周越皱了皱眉,嗓音沉冷,“今天是他给你送的??”
司曼湉慢吞吞点了点头:“对,上一次也是……”
瞧着周景元这样,难道他还不知道?
司曼湉疑惑了。
对方总不会为了搭讪自己,三番两次的来给自己送肉吧?
小说里李明军可是抠搜男。
周景元深邃的黑眸猛地一眯!
别人或许他不会多想,偏偏对方是李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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