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连连长不顾纪律,一把将孟战京拉回到队伍里。
“轮得着你说话吗?你给我回去!”
孟战京却挣脱开连长的手,再次站了出来。
“报告首长,三连五班全体官兵自愿上211高地执行任务!”
孟澜海的瞳孔猛然紧缩。
身边一名副参谋长见状说道:“战京,别胡闹了!”
孟澜海却摆了摆手,径直走到孟战京面前。
“你知道211高地的情况吗?”
“报告首长,211高地被称为绞肉机,易攻难守情况恶劣,且因为地理特殊性,是扼制我军的咽喉高地,人在阵地在,人亡,阵地还得在!”
孟战京彼时还很年轻,眉宇间还有一丝稚气。
可他却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一丝犹豫与恐惧都没有。
“好,那就由高炮团三营三连五班驻守211高地,今晚就上阵地!”
没有再犹豫,甚至没有半点悲伤与不舍,孟澜海已经宣布了命令。
临解散时,孟战京忽然笑嘻嘻开口。
“首长,我和兄弟们还没喝过茅台呢,弄一瓶来,让我们尝尝味道呗!”
五班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全然没有面对死亡的恐惧和紧张。
孟澜海回头看着自己的儿子,半晌轻轻笑了。
“满足你们的要求,今晚临行前,我用茅台酒给你们送行!”
当晚,孟澜海给三连五班的战士们亲自倒酒,醇香的茅台自十一人的喉管流淌到身体里,燃烧着他们的血液,还有他们那颗保家卫国不怕牺牲的心。
临走时,孟战京冲孟澜海一笑,随意挥了挥手。
“走了啊,你自己保重!”
所有人都以为那一别是永远,孟澜海也以为儿子再也不会归来的。
他早早就写好了给妻子报丧的信,压在抽屉最底层,只等着孟战京牺牲的消息一传来,就给妻子送回去。
一天,十天,一个月,三个月……
211高地一次次传来捷报,孟澜海那颗濒临死亡的心也一点点恢复了跳动。
终于,前线大捷,敌军全线溃败退到国境线外,孟澜海第一时间奔赴211高地。
那是孟澜海第一次看到211高地的真实情况。
炎热的夏天,十一名战士蜷缩在湿热的猫耳洞里,他们只穿着条破烂短裤,子弹和枪就那么挂在脖子上,浑身的肌肤都溃烂发脓流着黄水。
曾经风华正茂的少年们胡子拉碴头发蓬乱,以至于他第一眼没认出谁才是孟战京。
直到那个背着狙击枪、身上爬满苍蝇蚊虫的兵咧着嘴冲他笑。
“爸!”
一声“爸”,让孟澜海顿时就红了眼眶。
评军功的时候,有人以孟战京四十发子弹狙杀三十名敌人的战功,要给他立个人一等功,但孟战京主动提出要集体军功。
守住211高地,不是靠他一人就能完成的,其他十个战士吃得苦不比他少,他没资格抢夺他们的功劳。
最终,三连五班荣立集体一等功,而“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的英雄五班,其他十人现如今都分散在全军各单位,成为了榜样。
听完周君堂的讲述,周思卿早已震惊到无与伦比。
连宋辉月都惊到张大了嘴巴,半晌才结结巴巴说道:“所以,所以咱们女婿就是那个……那个英雄班长?”
周君堂笑着点头。
“当年我和老孟一起去211高地迎接着小子的,哎哟喂,那个臭味,我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呛鼻子!”
孟战京“啧”了声。
“所以有什么好说的嘛,你试试一百天不洗澡,你试试浑身溃烂流脓甚至长蛆,别说你,连我自己都受不了我身上的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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