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求开宗立派至今,天涯玄妙门的弟子,一向以出功先后为序,不以上山时日为果,至柔一一说明同门练功习艺,暂且以年岁为由。凤儿长凌丫头一岁为姐,凌儿虽然年长梦儿一岁,但实质仅比梦儿早六个月。
当下,至柔领凤儿姐妹三人,绕过暖玉轩来到九霄殿,壮壮自然是如影随形。
至柔吩咐三人,先屈膝而座,稍稍讲解了本门的一些人文典故,三子均仔细聆听,尤其是有关祖师爷、太师父等人,昔日不少惊世骇俗的江湖事迹。
随后,三姐妹就见一老妇持一卷轴,从后殿缓步来到至柔身边,轻声对鲜至柔说道:“掌门之前吩咐过,您要的物事可是这个?”
至柔接过卷轴答道:“正是,多谢梅姨!”
至柔令三姐妹起身近案,然后解开卷轴捆扎的丝束,并小心铺展于桌几之上,却是一幅约六尺宽四尺高画卷。
画上一年轻男子侧身背手,立于半舟之前,腰垂双剑衣冠飘飘,甚是文雅英武。
时金柳迷岸、残阳浴水,水之尽头依稀是一座高高的雪山,铺满了整个右幅画卷,画角左边的河岸侧的柳荫前,隐约是几间秀阁俨然、花窗环绕的雕楼,细微处珠帘摇曳、倩影依稀。
画面人物轮廓清晰、栩栩如生,只是颜色微微泛黄,显然时日久远,其左下角有落款,字迹略显瘦长端庄。
凤儿姐妹三人都识得,那是“无缘人作”四个字,但却不知自称所为何意。
至柔于此画已观看多次,深为熟悉,画笔所描部位,均了然于胸,遂指着舟中男子言道:
“此乃祖师爷当年只身天涯,立志开宗之情状,凡我山上诸人,无论是否弟子,练功之初均需拜谒祖师爷,以示虔诚和感恩。”
当下起立身形,意欲悬挂画像,凤儿姐妹均不知有此步骤。
待到后退时,梦儿因壮壮在侧后,无意踩到狗脚,被黑狗哀嚎惊吓,避让不慎,触手碰倒了案头的琉璃瓶。
那瓶中装的是冰雪融水,顷刻流出小半,湿透画纸左半边,众人一时错愕,乱了方寸,惊慌中望着师父,不敢嬉笑言语。
只有年龄最小的梦儿红着脸,低头说道:“师父!弟子……”
至柔不答,轻摇左手,凤儿和凌丫头微觉奇怪,见师父眼光不离画像,顺眼齐看,先前被水浸染的地方,逐渐显现几行字迹。
“不小心……”梦儿未曾发觉,低着头继续表诉。
凤儿赶忙用手指,推了推梦儿,轻轻说:“梦儿,别打扰师父!”
梦儿闻言吓了一跳,慌忙抬头,只见师父轻轻地在婉转吟诵:
携水携山携碧天,难携君子百花怜。
夕阳缱绻千丝柳,暮霭朦胧一面缘。
翼落东南迷海蜃,棋观刘阮误神仙。
春风拭泪音容远,此岸歌声彼岸绵。
此后一些小字,隐隐约约,不易辨识,依稀是:人既不复,金玉何乐;怡南之阁,还君所物;东西已隔,只为道德;寒夜孤烛,缥缈颜色。
尽头处,笔迹落款是:秦淮之妹鸿影留别————大和五年于江宁书。
至柔依时推算,作品形成将近百年,并看出诗画之墨者,乃一女子,诗中似乎倾诉感情无依、百般惆怅,流露只羡鸳鸯、不羡仙之意。
想起当年祖师爷、百岁寿诞之际,此卷由广陵夏老前辈赠与,那么夏前辈的师父秋意浓,或许与无缘人有些干系。
至柔隐约觉得,这首诗题写在祖师爷的肖像画上,必有深意,这个秦淮之妹,极可能与祖师爷、有着非比寻常的交往。
自己入门多年,祖师爷和师父、均未提起过这段往事,作为后辈,不该因此胡乱猜想,当下将此事且放一边,很快画面上的文字,也已经淡然隐去。
至柔于是让梅姨先上好香,然后,再请出祖师爷的宝像,着令三姐妹,立于九霄殿门内的右侧边等候,自己简单收拾一下、纷乱的桌案。
很快,梅姨已在九霄殿正中挂好了画像,端端正正约一丈多高,小小的几案上两个香台,清烟袅袅,各向两旁散去。
姐妹三人微觉奇怪,大殿内并无风起,香台两侧也无门窗之类,三人回望梅姨,但见她低眉信手作揖状,只是四指左右微摆,更无其他。
原来,这是梅姨因敬重祖师爷爷,故意虚拟庄重浓郁的神圣拜谒场景,想来当年她是和孟灵冰等姐妹同门学艺,对祖师爷的亲临指教缅怀之深,感念真情至今未忘。
这边鲜至柔已然拜过祖师爷,就听她对三人说:“你们依次跪拜,凤儿当先,梦儿最后。”
三个人每人嗑了九个头,又分别献了三根香,复依次立于师父之后,以待其他嘱咐和安排。
鲜至柔指着画上依稀的雪山,对三姐妹清晰解说:
“此山乃昆仑山,就是你们平日脚下、所踩踏玩耍之地,上山无路,终年积雪不融,你等随我来此多年,当有记忆。此处山石多玉质,前坡平缓,犹似传说中的瑶台,合乎阴阳八卦玄机,是以祖师爷觅寻天涯数载,而择此峰作我派之根基。”
“九霄殿面南,俯瞰重重群山,之后,依次是碧霞宫和雪莲居,而雪莲居则紧靠扶摇峰,几乎成背倚之势。扶摇峰乃昆仑九峰之中峰,由此看来,不过三四百丈,虽非最高峰,却是神幻莫测,旋风多、而飞雪少,玉石多、阴霾少,玄风怪石,常致人以扶摇之幻觉,故曰扶摇峰。”
“祖师爷本姓南,名求字回天,上山之时,已是江湖大家,驰骋武林虽几无敌手,然所学驳杂,六韬七略左道旁门,亦有窥观,待而立之年、矢志开宗。皆因师承多家、难以致用,复坚沉于《易经》、《道德》,十年通透,方有‘天地重生功’流传;又五年,‘阴阳轮回功’问世。玄关豁然,则上下可通天彻地,四面可呼风唤雨,此二功乃本门至宝,所谓得道,乃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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