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仙器归属安排!
“怎么少了这么多半帝,暗夜呢?”
血云堂主一脸阴沉,感觉到了一丝不妙。
暗夜乃是人魔殿半帝之中最强大的一位,且在其身上花费了巨大代价助其修成了外道魔像,而且是宇宙大帝第五重的外道魔像,足以发挥出堪比宇宙大帝第四重的实力。
在一群半帝之中,这样的实力足以横扫一切了,除非对方也有类似的底牌。
可这样的底牌并非那么容易就造就的,人魔殿是因为修行之路十分特殊,这才拥有外道魔像。
如今,暗夜却没出来。
这说明了什么?
“暗夜呢?”
血云堂主冷声质问道。
被血云堂主如此质问,一群半帝瑟瑟发抖。
其中一位半帝怯生生地道:“禀报血云堂主,暗夜半帝他陨落了!”
“不可能,你们这些废物都没陨落,暗夜怎么可能会陨落?”
血云堂主不信。
“血云堂主,暗夜半帝的确死了,是被萧馨儿的守护灵一剑杀了,就连外道魔像也被斩毁了!”
又一位半帝连忙道。
“什么,外道魔像多被毁了?”
血云堂主吃惊。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一说来,不准漏掉一个细节!”
血云堂主怒道。
当即,一位半帝将经过完全说给了血云堂主听。
一开始,血云堂主只是愤怒,可当听到萧馨儿取走了仙器,顿时按耐不住了。
“真的有仙器,而且被天极圣地的人夺走了!”
血云堂主目光紧紧盯着天极圣地的戮魔帝主,以及站在戮魔帝主等大帝身上的一群半帝们。
“戮魔帝主,我人魔殿暗夜取走了仙器,结果你们天极圣地的半帝偷袭杀了他,夺走了仙器,这件事情可没完。要么将仙器交给我们人魔殿,要么就打一场吧!”
血云堂主这番话自然是胡说八道,可为了能够抢夺到仙器,他什么事情都敢说,胡说八道算什么?
“血云堂主,就凭你们人魔殿的这些废物半帝也配取走仙器,我们天极圣地的半帝们若不是仁慈,你们人魔殿的半帝们一个都出不来。留你们人魔殿这些半帝一命已经是给面子了,你不要得寸进尺,否则我们天极圣地可不会再仁慈了!”戮魔帝主冷冷道。
“那就打一场吧!”
血云堂主再次取出人魔杖,魔气弥漫,杀机显露。
“战就战,我戮魔帝主一生不曾畏惧过人!”
戮魔帝主取出战矛,战意高昂。
一场战斗仿佛一触即发,无法避免了。
可就在这时,人魔殿主的虚影再次降临。
“血云,带着其他人离开吧!”
人魔殿主说道。
“殿主,为何?仙器可就在他们手上!”
血云堂主急了。
“即便开战了,你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抢夺到仙器嘛?”人魔殿主询问。
“这……”
血云堂主不敢说了。
五六成的把握是有的,可说到百分之百的把握,那不现实。
<div class="contentadv"> 戮魔帝主又不是普通的宇宙大帝,他可不敢保证轻松斩杀戮魔帝主,从萧馨儿手中取走仙器。
“殿主,我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
血云堂主低头。
“血云,你要知道我们人魔殿之所以可以在人族与深渊族群的夹缝之中生存这么长岁月,靠的不是狠和好斗,而是智慧以及审时度势。眼前的情况不是厮杀的时候,保存有限力量回来吧!”
人魔殿主命令道。
“是!”
血云堂主带着不甘的心情应道。
旋即,血云堂主带着其他人魔殿宇宙大帝以及半帝们离开了死灵海。
戮魔帝主也不逗留,连忙带着天极圣地的所有人离开死灵海,返回了天极圣地。
……
天极圣地。
戮魔帝主回来第一时间便见圣主天渊神帝。
“圣主,我回来了!”
戮魔帝主道。
“一切我都已经知晓了,这一次取得了仙器,你功劳不小,圣地藏宝库之中,你可以任取一件宝物!”圣主许诺道。
“多谢圣主!”
戮魔帝主大喜,圣地藏宝库中放的都是十分珍贵的宝物,有几样还是他一直想要的,却不好意思跟圣主开口,这一次却可以如愿以偿了。
“圣主,仙器是萧馨儿炼化带出来的,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件仙器。若是直接从萧馨儿处取走,恐怕萧馨儿会不高兴。可仙器这样的宝物放在天极圣地让天极圣地的所有宇宙大帝参悟仙则之力才是最好的,也是对仙器的最大利用!”戮魔帝主提议。
天渊神帝摆摆手,道:“这件事情我有自己的打算,你先下去吧!”
“是!”
戮魔帝主告退。
大殿之中,静悄悄的,只剩下天渊神帝一人露出了苦恼之色。
“哎,若是别的半帝取走了仙器,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他拿出来,可萧馨儿是师尊的宿主,我可不敢讨要仙器,不过还是得跟师尊商量一下吧,若是师尊铁定要留下这件仙器,我也只能照办了!”
哗!
天渊神帝分成一丝化身穿梭到了青栾宫前,面见自己的师尊林天。
青栾宫内。
林天与天渊神帝在交谈着。
“师尊,这一次弟子来是想……”
天渊神帝话还未曾说完,林天便打断道:“我知道你的目的,是关于仙器,你现在不好处理是吧,本来这一次去争夺仙器是以天极圣地的名义去的,你现在得给天极圣地一个交代。”
“师尊若是想要留下那件仙器,弟子不敢阻拦!”
天渊神帝道。
“那件仙器是破损的中品仙器,其仙则之力对你都有着大用处,我独自占据自然不好。放心,我不会独自占有,但一开始的三千年岁月必须掌握在萧馨儿手中,三千年之后,我再让萧馨儿将仙器交给天极圣地,如何?”
林天道。
“师尊如此安排,弟子同意!”
天渊神帝松口气道。
三千年时间不长,宇宙大帝们都等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