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全国人民刚从放假的喜悦中的回过神来。不少上班族都显得有点懒洋洋的,小长假玩得太嗨,让大家短时间内还有点适应不过来。
不过这样的场景在「星辰科技」88层小会议室完全见不到,会议室中气氛显得紧张而又压抑,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桌子上一个手机包装盒。
「星辰科技」硬件负责人何旭起身道,“王总,国庆公司放假期间,M国那边发生了一件十分重大的事情!”
他指着桌面上的手机包装盒道,“京都时间10月1日早上9点,M国科技公司苹果发布了一款的全新智能手机——G-Phone!”
“得知这一消息的Google副总裁迪鲁第一时间通过线下抢购了一台手机,给我们送了过来。因为国庆期间国际物流比较慢,直到2天前我们才收到这个国际包裹。”
“收到包裹之后,被滞留在的公司传达室中,并没有引起公司值班人员的重视,直到昨天傍晚时分,迪鲁给我打电话询问此事,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坐在首位上的王铭听到此事,也是感觉有些头疼。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建立了完善的竞争对手情报收集工作,想不到这次差点被苹果公司给偷了家。
“我们的信息收集人员,没有注意到苹果公司的动向吗?”他双手撑着下巴,目光犀利的望向这一块的负责人。
那位负责人只感觉一股庞大的压力朝着自己扑面而来,豆大的汗珠不断从两颊渗出,连忙起身道,“抱……抱歉!王总,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导致漏掉了如此重要的事情。”
“按照公司规定,知道怎么处理吧?”王铭没有多说什么,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只是按照公司正常程序进行处罚。
“知……知……道!” 那人脸色苍白,结结巴巴的回应道。
公司的管理制度十分严格,一旦出现重大失误,轻则降职、罚款,重则丢掉饭碗。这次他虽然逃过一劫,但接受的处罚是免不了的。
以后在公司的晋升路线,不说完全被堵死,想要进一步往上爬的机会已经变得十分渺茫。
王铭也是十分头疼,「星辰科技」已经好几万的员工,形式主义、玩忽职守、拉帮结派……各种大公司的毛病接踵而来,让他和的陈蕊经常焦头烂额。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把前世2035年的那套公司管理智能拿出来。
那套智能可以在极大程度上解决现在面临的这些问题,但有个非常致命的缺点——那套智能比较适合成熟型大公司,对于快速成长的初创型企业并不是那么适应。
一旦提前使用这套智能,造成的后果是让「星辰科技」的创新能力大打折扣,从而拉低整个公司未来的上限。
在王铭最初的计划当中,至少要让「星辰科技」成长为10万左右的超级大公司,才会开始使用这套系统。
提前使用的好处也不是没有,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拉高「星辰科技」目前的上限,类似今天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
最终他还是按捺下这股冲动,把拿出智能管理系统的念头给掐灭!
星辰大厦的管理智能「爱丽丝」目前正在承担这一部分的工作,它的成长性和可塑性明显要比那套死板的管理智能强得多!
他要做的只是给「爱丽丝」充足的时间,让它陪伴「星辰科技」一起成长起来即可。
处理完那位工作失误的管理人员,会议室中一下子陷入寂静当中。王铭连忙将飘飞的思绪给拉了回来,继续道,“何总,你继续。”
“好的!王总!”何旭起身继续道,“苹果公司所谓的G-Phone,实际上就是对我们的X-Phone进行的全面抄袭!”
“对此,我建议法务部门立刻对苹果公司进行起诉,以维护我们在M国的利益!”他忿忿不平的朝着法务部门负责人说道。
法务部门负责人刚想起身接下这份差事,王铭挥手制止了他的做法,“你先说说G-Phone在哪些地方对我们进行抄袭的?”
王铭此刻的心里乐开了花:
——苹果公司也有今天啊?我穿越过来那会,什么新功能都不给华夏地区上,华夏地区厂商一旦开发出来,就迫不及待的告侵权!
——今天也让你们尝尝被人卡脖子的滋味!
何旭点头道,“首先是多点触控功能!这是我们X-Phone手机的核心卖点,我昨晚把苹果公司重新看了一遍,发现他们完全照抄了我们的设计。”
“我们对于这项设计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所有相关的技术专利、应用专利都牢牢掌握在我们手中!我虽然不是很懂专利法,但是也能看出来这样的案子我们应该能稳赢!”
说完他将一张PPT播放在大屏幕上,果然如他所说,苹果公司公布的设计方案、交互方案、硬件方案几乎与X-Phone如出一辙。
想想也是,按照正常发展历程,苹果公司智能手机项目至少要3年之后才会进行立项,发布第一台手机更是4年之后的事情。
他们又不像「星辰科技」那样5-6年前就开始进行技术储备,能够提前好几年把这项技术给复刻出来,真的是非常牛逼的一件事情。
“其次是UI设计侵权,从他们公布的系统UI界面来看,几乎是全盘照抄我们的UI!”他将PPT滑到下一页,“大家看第一页的电话、通讯录、信息、相机……等元素。”
“无论是图标设计、摆放位置,还是其他各种设计细节,他们都是按照我们「鸿蒙X」系统进行的设计,这样会让用户感到混淆,到底谁才是正版!”
法务部负责人起身道,“陈总,这一块我们即便是有充足的证据,恐怕也没办法告他们侵权。”
他解释道,“设计侵权方面的定义很模糊,而且的改动起来很容易,只要对方做出适当的调整,司法机构就会认为是两种不同的设计,从而拒绝我们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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