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医呢?”
面对众人翘首以盼的期待,清月实在没脸回答。
“忘了!跑的太急,我把他落下了!”
“你,你,你个蠢东西,你竟然无功而亡?你怎么不把自己忘了?”
魏青气的,胡子都在发抖。
“都怪那九王爷,他阴魂不散。在宫里派老太监追我,在宫外,派黑面侠堵我,我一着急逃跑,就把御医这事给忘了!”
魏青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九王爷?哪个九王爷?”
“还有哪个九王爷啊?当然是住在宫里的哪个九王爷?”
闻言,魏青总算松了一口气,又问。
“九王爷,他追你做甚?”
谁知道他抽什么疯,见到人一会凶一会柔,像一头喜怒无常的野兽。清月想了想说。
“在宫里追我,可能是想掌我嘴。在宫外追我,好像是问我叫什么名字!”
“你不是同九王爷是旧相识么?他怎会要掌你嘴?又怎会连你名字都不知道?”
清月扶额,真是大意了,差点就露馅了。哪是什么旧相识啊,分明是旧冤家才对。
原来万花谷那人,竟是这样一副白面书生模样。奇怪?如此清瘦柔弱的身板,怎会那般雄伟?
“回答我!”
魏青的怒吼,将清月的思绪从那不合时宜的画面中拉回。
“我,我,因为我以前告诉他的是假名字。我不喜欢他!”
许久没撒谎了,脑袋都不灵光了。但愿父亲不要去找那人对峙啊,那才是真正完蛋了。
“父亲,这事儿,我以后再跟您说。当务之急,我还是先去宫外,接回张御医为妥!”
逃避是圆谎最好的方法,所谓说多错多,还是先溜。
换了马匹,又是一阵狂奔,清月觉得,大腿都快废了。
这次倒是一路顺风,没出幺蛾子。可宫墙外,连个鬼影都没,哪有什么张御医?
花了五十两银子,才从侍卫那探知,张御医等了许久,没见着人,气呼呼的回家了。
苍天啊,这都什么事啊!御医本就心比天高,如今要如何再请?回去怎么要交代啊?自己给老太太扎几针成么?
“大人。请问,张御医家住哪?您可以告诉我么?”
见她长得漂亮,嘴巴又甜,侍卫免费卖了个消息。
“朱雀街,最东边那院子,旁边是恭王府,比较好寻!”
“谢谢侍卫大哥!您人真好!”
这么漂亮的姑娘,这么甜美的声音,侍卫浑身都酥了,真想把那五十两还给她,哪怕再倒贴五十两都行。
“姑娘,你慢些跑!可别累着了!”
另一个侍卫打趣说“人都跑远了,你还再看?”
“你不也在看?脖子伸的,比长颈鹿还长呢!”
恭王府,恭王府,恭王府……跑着跑着,张府就念叨成了恭王府。
一路打听,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迫不及待的敲门。
开门的竟是另一个冤家——鸿世子——祁慕。
“是你?找我何事?”对方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预料她的到来。
“……”
“啊——我——”
清月觉得,以后出门就算兜里揣黄历,还得扛一把锄头,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随时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抱歉!我若说我是来找张御医的?你信么!”
“噗嗤!我信!”鸿世子强忍着笑,不让自己过于失态。
“对不起,打扰了!”清月沮丧的神情,比丧夫的寡妇还难看。
“喂!你去哪?回来!张御医在我这!”
“啊?真的?”
谢天谢地,老天总算开眼了,歪打正着还真找到了张御医。
虽然两脚发颤,脑袋发昏,可跑起来依旧像一阵风。
“张御医,求求您!去救救我祖母好不好?”
“哼……” 张御医冷哼一声,根本懒得搭理她。
区区一个庶女,竟让自己堂堂御医,在烈日底下等了半个时辰,真是好大脸面。
“我手里有一本,《行针论》,回头抄录一份给您,换您辛苦一趟,可行?”
“此话当真?”
《行针论》啊,那可是绝世孤本,万金难求,多少医者毕生的奢想。
张御医两眼放光,恨不得立刻就见到那宝贝。
“我敢骗你么?我祖母的命都系在你身上!”
二师父的那些医书,都留在万花谷,估计都毁了。好在她记忆过人,回去默一遍。反正是失传孤本,只要方法没错,缺字少行,应该也没关系。
“快快快,你这就带老夫过去!救人如救火,咱们莫要耽搁了!”
清月听着这话想吐血,您老要是有这觉悟,自己就能来国公府,何必逼人苦苦相求呢。
“可以劳烦您自己先过去么?替我多说两句好话。我从早到晚,滴米未进,跑的腿都快断了,实在,实在,实在撑不住了!”
噗通!说完真的就倒下了。
见人晕倒,张御医瞧都不瞧一眼,只吩咐道。
“这丫头是累的,给她喂水喂汤,少油腻,歇半个时辰再喂饭!老夫先走了!”
祁慕仔细端详昏睡在矮几上的美人,虽然满脸风尘,妆容凌乱,却依旧不失人间绝色。
记忆里,那人也是这般风华,美得让人沉醉,只可惜,她已经成了别人怀里的软香玉,哪怕梦中相会,也不能再拥往日的馨香。
不过,我若是把你带到她面前,你说她是会嫉妒,会怜惜,还是会悔恨呢?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抚上美人的眉梢,缓缓的滑动。嫣红的脸颊,挺俏的鼻梁,娇艳欲滴的嘴唇,每一处都浑然天成,多一分则腻,少一分则寡,让人不觉动容。
清月嘴唇微张,细细的呢喃呓语。
“嗯!别动!我好累,好饿!娘,我要吃鸡腿!今日我保证吃完,不偷偷喂狗!”
“真是个笨蛋美人!”祁慕嗔笑,宠溺的捏了捏她脸蛋,凑近那柔软的耳垂,欲将人唤醒。
“快,起来吃鸡腿了!不吃我可就喂狗啊!”
“别,我吃!”梦中人张开嘴巴,惊惧而起。
孰料最不喜欢吃鸡腿之人,竟然有一天会梦到与狗争食,还将别人的手臂给咬伤,说出去会笑掉大牙。
“喂!你松嘴,你属狗的啊!这不是鸡腿,是本世子的手臂!”
“……”
清月舔了舔嘴角的血迹,无辜又可怜。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是人腿,我以为是鸡腿!”
祁慕简直被气笑了,也被她带偏了。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不是人腿,是手腿!”
“哦!那到底是手,还是腿呢?”
“……”
“过来,吃饭!”祁慕捂着手起身,不想再跟饿死鬼交流。
“我过不来,我腿疼!”这笨蛋句句不离腿,八成是饿傻了。
“好!吾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