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师弟,大义(1 / 1)

就在西斯为任君如抽取血族精血之际,沈默心中又有了一番明悟。

【你悟性逆天,观血族衍生之道,领悟出了传承秘术·血源】

血源,乃是将自身奇技、秘术融入血脉,传承于血脉后辈的一种秘术。

此种秘术与妖族的血脉传承之法颇为相似。

不同之处在于,此秘法只在沈默的血脉中传承。

而且,所传承奇技、秘术必须是点天灯级别的秘术、奇技。

何为点天灯?

九叔曾经提过,先天与宗师的区别便在于是否点天灯。

也就是将一门奇技、秘术或者功法修炼至大圆满境,成功点亮天灯,方才能借此步入宗师境。

比如,易容术若是修到宗师境,点燃天灯,那便是一门幻化万千的神通。

通天箓若是修到宗师境,点燃天灯,那便是一门符箓通天的神通。

也就是说,沈默只要踏入宗师境,成功将一门奇技、秘术、或者功法点燃天灯,便能荫泽后辈,让血脉后辈于此道得大机缘,衍生出类似先天异能般的手段。

妙啊!

做不成富二代的沈默,选择成为富一代。

等他点了天灯,踏入宗师境,血脉后辈还未出生便有了常人一生也未必能获得的天赋能力。

而且,沈默以逍遥神意图为根本法,此法海纳百川,可御万法,也就是说沈默若点此灯,血脉中自然蕴含万法,后辈血脉自然可于万法中得先天异能。

万,并非万一。

而是包罗万象,唯心而造。

此传承秘法当真是妙啊!

西斯此番所为当有大赏!

那就赏他一位炼尸资格。

“好!好!好!”

沈默心情大好,极为满意地点点头。

“西斯,你做的很不错,我便赐你一场大机缘。”

嗡!

沈默单手一扬,幽蓝魂印透体而出,飞向西斯眉心。

西斯本能的想要闪避,却是被沈默施展控血术牢牢定在原地。

血族于控血术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按理说很少有人能在此道上胜过血族。

奈何西斯碰上了沈默这般悟性逆天的妖孽,他不仅在控血术上颇有造诣,更是有着远超血族的强大神魂之力。

对付刚刚复活的西斯,完全没有丝毫压力。

噗!

随着幽蓝魂印种入西斯眉心,沈默通过魂印锁定了西斯的阴魂。

血族有魂!

但不是常人那般的完整魂魄,而是类似于鬼物般的阴魂,结合其血脉秘术改造的躯体,方才有了血族一脉。

通过西斯,沈默已然了解到血族的本质。

血族的血祖,也就是第一只吸血鬼,很可能是一个大宗师级、掌握了血属秘术的修士。

换言之,血族子嗣皆是那位修士的秘术传承,或者说——奴仆。

一旦被转化为血族,此生便再无得道之机,永生沦为他人奴仆,为他人驱使。

哪怕天赋再好,潜力再高,其未来成就也极难超越血祖。

‘难怪了解血族的人都说血族是一种诅咒。’

‘能好好当人,谁愿意给别人当狗。’

‘不过,西斯,你的机缘不错,遇上了我。’

九阴炼尸术!

魂印,种。

幽蓝魂印狠狠地注入西斯的阴魂核心,不仅抹去了血脉秘术的禁锢,还种下了血魔尸的种子。

这一切全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西斯只是浑身抽搐了几下,便是重新恢复如常,只是他看向沈默的眼神从之前的忌惮,变成了无比的奴诚。

若不是任婷婷几人在,西斯绝对会当场跪在沈默面前,道一声:“主人。”

与地煞尸、风蜈虫尸不同,血魔尸是拥有自主灵智的尸仆。

养过宠物的朋友都知道,灵宠远要比傀宠更具潜力。

地煞尸、风蜈虫尸还需沈默祭炼、培养,血魔尸一经炼成,就能自己修行成长。

两者区别可见一斑。

沈默对西斯点头示意。

“你先在这工棚里待着,等天黑再来寻我。”

因为血魔尸还未炼成,西斯现在的血族之躯依旧惧怕阳光,所以,只能等到了晚上,方才能让他前往阴阳双宅,借阴宅煞气将其祭炼成血魔尸。

“是。”

西斯恭敬一礼,退在一旁不再说话。

任婷婷几人看得出奇,前一秒还对他们颇有敌意的吸血鬼,此时却像换了一个人般,对沈默言听计从。

他们自然看到了沈默将某种东西打入吸血鬼体内,却是不知九阴炼尸术的玄妙。

只以为沈默利用某种手段驯服了吸血鬼。

阿勇拍手叫好,既是因为沈默救了他表妹任君如,也是惊讶于沈默降服吸血鬼的手段。

能得到任发任老爷器重的人,果然名不虚传。

此番酒泉镇的危机解除。

沈默不仅得了一具炼制血魔尸的极品灵宠,还领悟到了三门术法。

血源、控血术都是极好的。

血复生不提也罢。

就连没怎么露面的柳筱瑜也得了新言灵,正是沈默之前收取的吸血蝙蝠兽魂。

这些吸血蝙蝠受吸血鬼的气息影响,尽管远达不到妖物的层次,却也比寻常野兽要强。

对柳筱瑜来说,可用于滋扰敌人,颇为有效。

······

离开酒泉镇后,任婷婷几人先回了任家镇,沈默则是去了阴阳双宅。

见到九叔与四目道长,沈默便将酒泉镇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两人。

“岂有此理!西方的修行界竟然如此明目张胆的入侵我华国境域。”四目道长拍案叫骂,面露不忿。

九叔只是长叹一声,“世道如此,我们灵幻界也必然会受影响,这件事需尽快上报宗门,让其他师兄弟多加留意,切莫让西方修行者,尤其是那些邪祟在我华国扎根过深。”

九叔转而看向沈默,解释道:“沈道友放心,关于你的事情,我不会提及。”

“那就有劳林道友了。”

不知不觉间,沈默的身份地位已经与林九齐平。

沈默刚认识林九时,在林九眼里只是四流养脉境的后辈,称呼一声九叔,林九受得起。

林九念在沈默为他消灾避劫,一直称呼沈默为道友。

此番诸多事情过后,沈默的成长速度远超林九想象。

说他是四流养脉境,却是有着超越林九半步先天修士的战力,称呼一声九叔,林九心中有愧。

于是,这称呼便成了道友互称。

三人就灵幻界的现状又聊了一会儿。

四目转而问起沈默。

“说到那吸血鬼,不知与我等熟悉的僵尸有何不同。”

沈默:“等那只吸血鬼带着他未婚妻莉莉安来了,四目道长一看便知。”

九叔眸光闪烁,“道友真要将那吸血鬼炼制一番,然后送其回国?”

沈默点点头,“来而不往非礼也。难道只许他们入侵,不许我们反攻。”

“道友大义!”九叔拱手一拜,一拍腰间茅山法袋,取出一物,“这是我早年斩杀一头红衣女鬼所得的血珠,对于道友炼制血魔尸,应该大有裨益,算是我为此番反攻出一份力。”

四目道长盯着那一枚血珠愣愣出神,那可是炼制血道法器的好材料,配合血魔尸,绝对是极好的。

‘师兄,当真是舍得啊。’

‘咋就没对我这般舍得呢。’

四目道长摇头晃脑,羡慕无比,却发现沈默、师兄皆是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看的他怪不好意思的。

“啊,这个,”四目道长犹豫再三,也从茅山法袋中取出一物,“这是我的那一份力。”

沈默接过一看,竟然是一张血色兽皮,看模样像是狐狸的。

“血狐皮!师弟,大义。”

四目有心不舍,却也是大义凛然道:“除魔卫道,我辈当仁不让也,能让敌人不好过,也算是出了一番恶气,师兄莫要笑话我。”

沈默拿了血珠与血狐皮,心中对炼制血魔尸又有了一番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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