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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而秦兵又至矣!(1 / 1)

“洛阳只可速胜,绝不可拖延分毫。

所以,一旦战端开启,就不能存在丝毫侥幸,必须全力而为。

就算折算精锐,也得打碎钢牙往肚里咽。”

贺人龙还没有想清楚怎么继续切入攻打洛阳的事情,没想到赵平乱却是开门见山的直入主题。

不仅是直入主题,甚至还有种一锤定音的霸道与不可置疑。

这番话,就是攻打洛阳的整体战略态度。

为求速胜,不惜一切代价,猛攻猛打!

听闻到这种疯狂的态度,贺人龙看向赵平乱的眼神,更多了几分诧异。

怎么,搞得好像面前的赵平乱是他贺疯子,他贺人龙,倒是一个裹足不前的小屁孩了?!

不仅是贺人龙惊叹,一旁候着的周国卿和高杰,同样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之色。

如果信息没有记错,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才刚满十八岁吧?!

之前高杰以为赵平乱与贺人龙之间的交锋,主要集中于谁主攻,谁次攻的问题。

又或者,干脆两人同时攻城,伤亡自负的一种最终妥协。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竟然如此的刚猛,竟然率先摆出了死战的态度。

你说他年少轻狂也好,你说他大胜之后过于狂傲也罢。

赵平乱敢于说出死战之言,等同于将这里的所有人给强行架在火上烤。

要知道,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年轻人都敢于死战,他们这帮老家伙若是畏畏缩缩,那不是甘当笑话吗?

这种事情要是传出去,最终赵平乱自己凭借敢于死战的风骨大胜而归,这里的所有人都得找块豆腐撞死。

赵平乱的此种举动,最终落在贺人龙的眼中,那就是先发制人的立场攻势。

一如文官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实战为国一般,这不过就是站在道德高地的一种惯常话术罢了。

真要来到这血与火的血腥战场之上,又有几个文官不被吓尿裤子?

面对赵平乱的这种强势文官攻势,贺人龙在不屑一笑的同时,也对等的展开了属于自己的文官攻势。

“赵大人,让手下的将士们去送死,这话说得也未免太过于轻巧一些了吧?

说句不好听的话,手底下的将士们若是抱怨起来,那便是赵大人在拿大伙的姓名在换取军功,博取虚名。

我等可没有赵大人的家资丰厚,支付得起每人五十两的阵亡抚恤。”

贺人龙此话说得相当委婉,核心意思,无外乎就是在攻击赵平乱拿将士的性命充当升官发财的筹码。

除此之外,也是在隐性的暗示赵平乱,就算最后真的按照赵平乱的计划行动,赵平乱也得给足将士们的抚恤。

没钱还想让人卖命,你以为你的话是圣旨啊?

就算是圣旨,他贺人龙都敢于阳奉阴违,在战场上跑得比兔子还快。

听闻到贺人龙话里话外都是在要钱,赵平乱的嘴角下压得更加厉害。

“每人五十两的阵亡抚恤,这是应当的补偿。

甚至于,我还能额外提供一批火器,帮助贺大人尽可能的武装出一批精锐出来。”

要钱,自然是最好,就怕这贺人龙油盐不进。

转瞬之间,赵平乱便推出一块令人不可拒绝的巨大利益,明晃晃的利诱贺人龙,使得其看过来的眼神,都发生了变化。

像贺人龙这种经年兵痞,明白钱不好赚,但对于这笔钱的性质,却也十分的膈应。

每阵亡一千人,便是五万两,他贺人龙的手下死绝了,也就六七十万两的样子。

就算贺人龙想要杀良冒功,多搞个十几万两,也就顶天了。

一百万两,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是不可想象的财富,但贺人龙觉得赵平乱可能并不怎么在乎这笔钱。

一百万两,贺人龙便光屁股卖给了他赵平乱。

这笔买卖,使得贺人龙突然有种想要怒吼出声的愤慨感。

暴怒于赵平乱的富有,愤慨于自己手中力量的不值钱。

没想到文斗了一阵,却被赵平乱的金钱攻势给彻底摧毁,这种憋屈感,使得贺人龙甚至于想要放弃当前的文斗攻势。

直来直往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难道不好吗?

重新打量一眼面前的赵平乱,贺人龙似乎从其身上看出了一种从容之感,一种乐此不疲于文斗的畅快之感。

瞬间就是一阵头大,贺人龙突然决定还是不玩这些花花肠子了。

还是直来直去的拼杀来得痛快。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玩什么文绉绉的道德君子?

真是下贱!

“小子,知道你有钱,但也不用如此的炫耀。

说吧,你想怎么打那洛阳?”

有人能够充足供应粮草军需,这不仅让往后的仗好打很多,也能在不断打仗的过程之中狠赚一笔。

既然赵平乱这个江南富商二代如此的视金钱如粪土,贺人龙在惊怒之后,态度转变得也很迅速。

这种态度的转变,其实与那些被酒肉收买的亲兵差不多。

能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在乱世之中,也是一种难得的信用。

这崇祯朝乱了这么多年,每年不知道死多少人,当兵吃粮,其实早就已经演变为一桩生意。

只要钱给够,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

“很简单。

还是之前的那句老话,一旦开战,便是不死不休。

任何隐藏实力的行为,任何明哲保身的行为,都是自取灭亡的举动。

待得打下洛阳,降兵降将,任由贺大人挑选。”

“好!

那就开打吧!”

赵平乱所提出的条件,依旧符合贺人龙的胃口,这使得场中的谈判变得无比顺畅。

很久都没有见过给钱如此畅快的金主,贺人龙此时也是畅快不已,猛地一拍桌面,大口喝干了杯中烈酒,满脸的英雄豪杰气。

搞定了贺人龙,剩余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

双方的队伍快速的向新安推进,中军大帐直接驻扎在城外五里之处,避开了关隘大炮的射程。

两万余大军浩浩荡荡的联营而起,惊得站在城头的朱养民心惊肉跳。

官军又来了!

官军怎么这么快?!

这次的官军,怎么看起来有数万人的样子?!

“快!快!

六百里加急,快去禀报罗大帅的叔父,明匪来袭,联营三十里,恐怕不下十万之众!

孙传庭的中军大帐就在其中,军情十万火急啊!”

朱养民拍着城头女墙,声嘶力竭的大声嘶吼着,惊得在一旁共同观看的范鼎革面露不屑。

关隘之外的官军虽多,也不过一两万人的规模,哪来的十万之众?

更何况,联营之中,也未曾看见孙字大旗,哪来的孙传庭亲至?

“这支队伍,很明显是关中秦军的先锋,眼见我曹营收缩防线,便一股脑的压了过来。

如此匆忙而来,必然是一股辎重不全的骄兵。

趁着这股明匪疲乏,我等今夜来一场夜袭,必然能够马踏联营,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范鼎革在曹营之中的地位比朱养民要高很多,这从两人驻地距离洛阳的距离就能看出来,虽然两人都掌一营兵马,但地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被范鼎革如此嘲讽,朱养民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

此时此刻,他不由得联想起之前在阌乡城中的经历。

当初的他,不也和此时的范鼎革一样,显得异常的骄狂而愚蠢吗?!

夜袭,当初他也夜袭了。

打得是挺爽,结果却被官军给打得更加的酸爽。

四五千人的义军,最终只跑出来七个,还TM是因为骑术精湛,老天开眼。

要是稍微一个马失前蹄,他朱养民早就魂归天外了。

这傻狗一样的范鼎革,见识过这伙秦军先锋的犀利火器吗?

不说那能够彻夜震天的炮阵,就说那连绵不绝的排枪,都不是一般人能够硬抗的。

如今,这帮秦军先锋的火器已经露底,那就不可能再使用一些示敌以弱的奸计诱敌深入。

可以毫不夸张说,今夜,只要这傻狗范鼎革敢于夜袭,必然会被对面官军的排枪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

到时候,一大批夜盲症的义军士卒散乱在关隘之前,想回又不能回,弄得军心溃散。

说不定就会被官军趁乱攻城,一鼓作气的拿下这座新安关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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