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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呸,用你补偿?:您当我没问(1 / 1)

第26章

刘大美一身伤痕一身血。

听到动静后瞬间转头,下一刻、她持鞭的手僵住,脸上的表情也僵住,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微张,显得脸上的伤口都格外狰狞了几分。

她这是被突然出现的人给吓到了。

等看到了警察身上的制服,刘大美忽然像是被烫到一般,猛然丢掉手上的鞭子。

慌慌张张地开口企图解释:“不……不,不是这样,不是……人不是我杀的……”

可警方根本就不敢放松警惕。

齐齐把枪口对准她,口中厉声喝道:“不许动,别动!双手抱头趴下!”

等人趴下了。

肖队长小心翼翼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走到刘富贵身边之后,伸手试了试他脖颈的脉搏,连着试了好几次,才面色难看地放弃了。

“死了……”

身体还是温的,显然刚死没有多久。

他们若是早来些时候,这人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肖队长正暗自内疚呢。

新人小姜忽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手中枪械都差点儿由于惊吓走了火,惊叫道:“啊!!!……队、队长!!!”

他声音尖利而且带着颤音,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怎么了?”

“队、队长你……你你你、你们看那边!呕!我……呕,我不、不行了……”

三个老刑警将视线移过去。

那么强大的内心,愣是被眼前的恐怖场面惊得打了个哆嗦,觉得背脊发寒!只见那边的白雪已经被染红,地上胡乱摆放着两具尸体和零碎的身体组织。

其中一具尸体看起来还算正常。

但另一具……

身体残缺不说,还被开膛破肚,腹腔的器官裸露在外……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饶是肖队长这种老刑警,见到此种如人间炼狱一般的场景,也禁不住面色发白,胃中开始翻江倒海。

再恶心的现场他也看过,但无论哪一次,也不像现在这么……

这么……

这么凶残暴虐,堪称酷刑现场!

不用再排查了,金凤霞必定也是死在这间院子里的。

就算没有仔细勘验现场,他也敢下定论。

金凤霞的尸体是被分尸的,队里早就把凶器分析出来了,电锯和利刃!

而此时,那沾染了肉末和骨头渣子的电锯,还有几把染血的砍刀,就那么大喇喇的被随意丢在一边,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太显眼了实在是。

灭门惨案?

必须得把人带回去好好审审。

还有这村里的村民也得仔细调查一番。

这间院子里发生了这么血腥的案件,村民就算隔得远,怎么可能一点儿声音都没听到?更不用提还有人曾经来这边找过。

可肖队长回头看了看门口那已经被吓晕过去的村长。

又打消了村长可能知情的念头。

这案件办到现在,依旧扑朔迷离,还有太多的谜团无法解开。

……

方家宅子被拉起警戒线,不允许村民靠近。

这场发生在山村里的血案,由于有个目击者老村长而闹得沸沸扬扬。

而此案唯二的幸存者刘大美和疯掉的刘小福,也被戴上两对银手镯带回了警局。

甭管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警方从刘大美的口中又能挖出什么,都跟宋玉没什么关系了。

虽然是罪魁祸首,她却没有一丝半点儿心理负担。

在警方来之前,就已经带着妹妹永远地离开了禾县。

绯红本以为宿主会把刘家人全都杀光,没想到她竟然会留下了两个活口,不仅留下了活口,还留下了刘大美这么个能说话的隐患。

宿主难道就不怕事情败露么?还是说她根本就不在乎警方会不会知道真相?

踌躇片刻,绯红牌儿「十万个为什么」临时上线。

它纳闷儿道:「宿主您为什么不杀掉那两个小的?是觉得他们罪不至死么?」

宋玉嗤笑一声:“想什么呢?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菩萨心肠?

在她这里永远都不会有罪不至死这四个字,想杀就杀,管他该死不该死。

“我只是忽然觉得,生不如死、苟延残喘地活着也未尝不可啊。”一个残一个疯,身上又背着人命,就算被关不了几年,也注定一辈子生活在社会底层。

会比前世的刘富贵还要穷困潦倒。

弄死干什么?

就让他们这么活着遭罪吧。

绯红:「……」

绯红被噎住,良久后又问:「那、那您难道就不怕刘大美把所有的事情都跟警方交代么?您会被全国通……通……额,您当我没问。」

它话都还没说完呢,就见自家宿主从容不迫地吞了颗丹药。

面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化,很快就从一个长相秀气的村妇、变成了一个明艳大气的美人,连身高骨架都随之调整了。

就不说相不相像吧……只能说,毫!不!相!干!

它家宿主现在就算打禾县警察局门口路过,也不会有人会把她跟方桂花联系在一起,这是多么无解的杀人越货神器啊!

绝了!

宋玉伸手摸了摸自己的新脸,笑眯眯地问道:“小绯红你刚才说什么?”

绯红:「……」

「没说什么,宿主,我刚才在给您比666!」

6翻了!

它差点儿都忘了,宿主她是个挂逼!

身上带着移动宝库,换脸这种事情,简直easy到根本不值一提。

“是么?那你也别光顾着给我喊什么666,干点儿活儿吧。”

低头看了看老实待在自己身边的方兰花,宋玉笑了笑后继续道:“通过你的程序给我查查,找到一对已经身故,身份却没注销掉的姐妹。”

“年龄大差不差就行,但一定要保证举目无亲。”

只要身边没有亲人,冒认身份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她准备在这个世界稍微待上那么一阵子,看看能不能再养出一个合心意的小号来。

绯红:「……」

额,emmm,您倒还真是不见外哈,我亲爱的宿主?

「行、行吧。」

左右之前都已经违规给刘富贵传输过记忆了,现在不过是查点儿东西而已。

洒洒水啦。

查!

查特喵的!

……

冬去春来。

四季轮转。

南方某个海边小城,改头换面的宋玉带着妹妹生活在这里、已经是第十个年头。

二十一岁的方兰花,已经长成了大人模样。

表面上出落得亭亭玉立。

但有句老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跟在一个精神病身边,潜移默化之下,方兰花难以避免地就会把宋玉身上的某些病症给学了去。

当然了。

普罗大众所认为的好处也是有的,且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所体现。

首先就是衣食住行处处不用发愁,无需为生计奔波劳碌,还能接触到别人穷极一生都接触不到的修仙秘法。

其次,那就是学业问题。

方兰花脑海中的那些知识,能碾压普世绝大部分人,从小到大跳级多次,十七岁那年就已经大学毕业。

方兰花本人没有意愿继续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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