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是一处充满硝烟与战火的广袤之地。
这里的天空总是呈现出一种深沉的灰蓝色,仿佛被厚重的历史尘埃所覆盖。太阳在广阔无垠的天空中显得异常耀眼,却难以驱散这片土地的寒冷与荒凉。
一个人影孤独的走来,他身穿铠甲,手持利剑。
站在这广阔的天地间,肆意挥洒着自己的怒意。
战场上,断壁残垣、枯木败草随处可见,偶尔一阵风吹过,带起一阵沙土,仿佛是在诉说着这片土地上的沧桑与变迁。
一招一式,那人似乎并不觉得累,直到最后再也拼搏不动,他的双手直直的握着利剑,动作也仅剩劈砍之状。
一个声音传来,惊起旁观的大雁。
飞到空中这大雁才看到,原来就在这个人旁边的石头上还躺了一个人。
大雁忍不住叫了一声飞走。
石头上的人懒散的开口,“王爷,你把小鸟都吓跑了。”
果郡王终于力竭的摔倒在地,佩剑就随意插在泥土之中。寒光摇晃,在空中划过它的痕迹。
果郡王道,“叶恒,我想回去。你想回去吗?”
叶恒想着自己的心上人,他突然觉得陵容不会想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一身的血迹还没干,浑身乱糟糟的,这副样子出现在陵容面前,只怕她是要害怕的。
但心中的思念已经勾起,这样的回忆又怎么能随意停止?
叶恒缓慢道,“当然了,王爷,现在战事已经结束,不如咱们就回去吧,接了老太妃,就此远离京城。”
那边安静了一刻,叶恒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回应,转过去才看见,果郡王面朝着夕阳,阳光将他的瞳孔照的通红。
“不,我不想回去。”
叶恒皱眉,“王爷?”
果郡王道,“我们之间客气什么,你喊我允礼就是。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泄愤吗?”
叶恒一顿,其实从来到战场之后,果郡王的情绪就从来都没稳定过,他在大局面前总是能清醒的做决策。
可下来之后,避开了他不想见的人,才会显露出真正的他。只有叶恒和阿晋才知道果郡王日日夜夜都受着什么样的煎熬。
他夜间无法睡觉,白天无法安宁。
做任何事先有了自己的想法后,脑海里又会编织出舒太妃的话语。
所以今天果郡王出来泄愤,叶恒只觉得很正常,并未多想。
果郡王见他不搭话,也不生气。自言自语道,“我的皇兄,大清的皇帝,他卒中了...”
叶恒震惊,这...他瞬间反应过来,这样的消息可不能让准格尔的人知道,也不能让军营里的人知道,免得动摇军心。
也让敌人发现可乘之机,反而落了下风。
果郡王呵呵一笑,“你放心,这样重要的消息,朝中是不会传给一个带着王爷出征的前线的。”
随后他的眼神冷漠下来,“这当然是我的好娘亲传出来的消息。她让人带了话,让我掌握大军,兵临城下,一举获得皇位。”
“到时她就可以与皇太后平起平坐了,她吃的多年的苦楚也就可以尽消了。”
“叶恒,你说这可笑不可笑...”
果郡王笑着流出了眼泪。他本就不是一个喜欢权力的人,从前想做的也就只是一个潇洒王爷而已。
如今来到前线,亲眼看到了因为他的一句话,皇帝的一句话而在战场上献出生命的战士们。
他才知道自己往日所活在的是无数人的血泪之下,他所穿的每一件衣物,所食的每一口金银。
对于百姓而言都是想象不到的。
大抵他们还在想,皇帝会用什么样的金锄头吧。果郡王想。
这是百姓的思维局限,那我们这些所谓皇亲贵族的思维局限又在哪里呢?
事实上,在哪里都不缺头脑灵活,十分聪明的人,只是悠悠岁月之下,在史书上能留下名字的人寥寥无几。
千百年后,就算是王爷与一个贫民又有什么不同。
突然果郡王道,“叶恒,我不想回去了。就当我生在福中不知福。我想做一个平民百姓之家的孩子,就当我不孝吧。我死后,母亲受到的待遇只会更好。”
这个念头其实在他脑海之中旋了无数回了,只是今天,算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吧。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
当他说出这句话时,只觉得身上的所有束缚都瞬间离去。
这金色的束缚原本也就是这金色的盔甲,虽然牢牢的保护住自己,却也让自己透不过来气。
允礼将自己的盔甲脱下,扔开这重量之后方觉天地宽敞,身轻力足。
方才脱力的手似乎又可以动起来,他像一个新生儿一样,重新来到这个世间,允礼好想就在这哭一场。
就像脱离娘胎,他刚来的时候。
允礼道,“你说巧不巧,朱家王朝有逃宫的皇帝,我们爱新觉罗家也要有逃宫的王爷了。巧的是他也是允字辈。”
“叶恒,你自己找个去处吧。我知道,你心系爱人,记得别像我这样,爱而不敢。带她走,如果你还是一个男人。”
允礼想起那个倚梅园中许愿的小猫,或许从那时起他就已经爱上这个活泼灵动的女子,偏偏这人是她皇兄的后宫。
因循守礼有什么好,如今再相见也只能是梦中了。
允礼道,“叶恒,我不知你从家中走出之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直到这一刻才感悟新生。从此后果郡王允礼就死在这西北了。”
“你是我李芸的第一个朋友,我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朵,我漫无目的的飘摇多时,今日终于找到了自我,找到了我的去向...”
...
从此后果郡王战死西北,再无其风流浪荡的传说。
...
大漠连天,在这西北苦寒之地,从来兴不起什么文学之风,盖因其土地贫瘠之故。
人要吃饱都难,如何能开动头脑让知识都装进脑袋之中呢?
偏偏某一日,来了一位李先生。
他带动着村民挖井取水,临水建屋。又教人强身健体,为他们赊来良种种植。
这位李先生说的头头是道,一到种植反而不行,倒要学生们教他。
从此学生们跟着他学武艺学读书,庄稼渐渐长起来,那赊良种的大户家,要招他为婿,李先生才又匆匆告别,去往他乡。
村民们苦留不成,纷纷高举果实良饮相送。
这位李芸李先生黑不溜秋的脸上,流下热泪。
他离开这个地方,再次用双脚丈量这片土地,将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播撒给百姓。
有人问他为什么愿意教导他们这些“贱民”。
李先生却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没有生来贵贱,只有行为贵贱之说。”
他一路游历,从西北游历到南方,居然用了四十年的时间。
这一日他来到一小城,进入城中,最香的就是肉包子的香味。
几个包子下肚之后,再往城中走,便传来一股异香,闻着居然还有些熟悉。
李芸带着好奇往前走,原来是一个叫林氏香料坊的店家,正在研制她家的新香料。
一个大眼睛的老妇人与一个外地口音的老人正在洽谈,“这少坊主的手艺虽说也不错,但我还是更喜欢她家林老板研制的香。”
外地老人道,“有就不错了,你还敢嫌。”
李芸好奇的询问。
那二人见他不懂,忙着介绍,今日是林氏香料坊的周年庆,店家拿出新香料来回馈街坊,让李芸也排队领一个香囊。
李芸加入这队伍之中,看着牌坊上的五个字只觉得奇特,这味道好熟悉,但他并不认识什么林姓的人。
远处马蹄声走近。
那大眼睛妇人感慨一声,“哎呦,这林家女婿都这把年纪了,还这样纵马。”
却被外地人指出她干嘛脸红。
大眼睛红了脸,“呸,谁脸红了,我这是喜气熏的。”
那被叫林家女婿的下了马,却朝着他们的方向走过来,一时间就连外地人的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谁知那女婿来寻的却是那个黑不溜秋的西北汉子。
“原来是旧相识到了,李哥,到了怎么也不说一声,咱们好团聚团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