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作家,初到番茄,更新稳定。】
【长篇文,老横会尽可能写得严谨合理一些,所以节奏上可能有些小慢,不过好处是不需要读者大大们把脑子寄存在这里。】
【感谢读者大大的阅读,老横拜谢!】
【另外:阅读前重要提示!不是一个人穿越!群穿!群像!不喜这种题材的读者大大请海涵,老横写的不是无脑爽文,一个人的力量撬动不了整个时代,就是这样……】
东北的冬天冷得要命,这事儿作为东北土着的于学铭非常清楚。
不过东北的山林里即便是在室内气温依旧很吓人,对于这件事今天格外有体会,因为这会儿于学铭头上得冷汗都冒出来了。
不过话说回来,随便把一个现代人扔到一群正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手上还拿着长枪短炮的真?近代土匪中间,这会儿怕是都要尿裤子的,只是出点冷汗的于学铭认为自己的表现还算可以。
看着身边不远处的这群面相凶狠,人均一米七以上的近代土匪,于学铭要说不怂那是吹牛哔......至于他是如何跑到平行位面的,嗯,一切要从半年前说起。
于学铭,二十六岁,身高一百七十九厘米,体重二百七十九斤,长相嘛,反正他自认为瘦下来是个帅比。
东北盛京人,父母国企职工,家境勉强中产,某二流大学汉语言文学研究生毕业。
这年头经济环境本来就不好,就业形势严峻,而于学铭的学历也并不出众,毕业后并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工作,顺利成为了一个无业游民。
本来打算回家跟老头子那儿爆点儿金币出来,看家里能不能支援点儿启动资金创个业啥的,结果差点儿被爹妈骂小一辈儿。
活活从儿子变成了孙子……
在爹妈的“好言相劝”下,于学铭也知道了,创业是不可能创业的,用老头子的话说哪怕是在家混吃等死也比做买卖省钱,不如继续学习准备考公,同时甩给于学铭五千块钱美其名曰让他体验一下独立生活。
神踏马独立生活,搞得跟大学四年让我在家住了似的,哪怕学校和自己家在同一个城市,还是得住在学校宿舍……
于学铭只能无奈的离开家,转头去姥爷家看看情况,研究研究能不能打打秋风。
在姥爷家,于学铭可算找回了家庭的温暖,一听说于学铭现在毕业了没事儿干,老爷子立刻说给于学铭安排工作,搞得于学铭以为自家老爷终于不准备隐瞒自己家里强大的背景了,之前几十年不过是低调罢了。
不装了!你外公我是亿万富翁摊牌了!
没过多久,强忍心中激动的于学铭就被老头子带到了盛京城最着名的古玩市场……
外面的那条古玩街。
老头子这口才也是够用,面对一个随机选择的摊主,三言两语之间,就给于学铭安排了一个古玩街……看地摊儿的工作!
工资待遇不明,不过摊主说好了管饭!
看着一脸骄傲的老爷子,于学铭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份工作,就当是陪家里老人玩儿了,老人家开心比什么都重要,至于工作……大不了过两天借口学习辞了就好。
毕竟家里人还让自己研究考公呢……
于学铭就这么在地摊上留了下来,开始了自己的看摊儿人生,不过计划里的辞职却一直没有到来,因为于学铭渐渐发现,古玩街还是挺有意思的。
古玩市场可不光是卖古玩的,或者说整个古玩市场你都找不出几个正儿八经的古玩出来,更别说古玩街还在古玩市场的外围。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于学铭每天都能找到足够的乐子看。
有商家拿着手中各种“重器”向试图捡漏的客户推销的,也有拿着号称自己家里传承千年的宝贝做出违背祖宗决定的,更有神神秘秘带着各种“出土文物”要出手的。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各种交锋都被于学铭看在眼中,让于学铭大呼过瘾。
这不比看电视节目有意思?
本身于学铭这段日子就住在姥爷家里没什么花销,而在家闲着每天在短视频平台批判小姐姐穿搭也比较伤身体,还不如找个有意思的事情消磨一下时间。
什么?你说学习?备考?
那玩意儿等考试前一个月再说,正经人谁提前学习啊!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半年,这天,于学铭负责摊位的老板将一包东西交给了他,算是给摊位补货,于学铭的任务就是在遇到有购买意向的客人时向客人报出个高价,然后在和客人拉扯一番价格后以五块钱以上的价格卖出去就行。
反正都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而已。
于学铭也是这么想的,没怎么在意就打开背包往摊位上一倒,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堆在了面前,让于学铭有点儿发懵。
因为老板新送来的这些东西都是石头制品,而于学铭所在的摊子是卖“翡翠”的。
“这是……算了,当上古石器卖吧。”
于学铭嘟囔了一句,随后开始摆放起面前的石器来,忽然,一堆杂物中,一个石制扳指吸引了于学铭的注意。
扳指看起来十分朴素,不过上面刻画的线条却非常精细,隐隐给于学铭一种不简单的感觉。
毕竟于学铭在古玩街待了这么久也是看过不少假货了,能够让他觉得有趣的物件属实也不多。
于学铭赶快摆好了其他物件,然后拿起扳指仔细打量起来,随后鬼使神差的将扳指戴到了自己的大拇指上,对着阳光反复比量起来,扳指上的纹路在太阳的照射下仿佛活过来了一般。
于学铭对扳指很感兴趣,当下决定自己留下来,反正到时候也就是给老板五块钱的事情,就当是买个小玩具,随后摘下扳指揣进了兜里。
不过于学铭没有发现,戒指在被自己戴在手上并且经过阳光照射后,一部分线条已经变成了金色。
在随后的几天里,于学铭没事儿就将扳指戴在手上把玩,而扳指上金色的线条也越来越多,终于让于学铭发现了不正常。
这要是还没反应过来这扳指有问题那怕不是瞎了。
发现了异常的于学铭当天就辞去了古玩街看摊儿的工作,老板也很痛快的给于学铭结算了工钱,六个月的时间老板一共给于学铭拿了两万块钱,也算是这年头服务员的工资水平。
不过于学铭对工资的事情毫不在意,反而是扳指的变化让他非常上心,虽然不知道这样的变化代表了什么,但是作为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会缺乏好奇心这种东西呢?
哪怕明知道自己在作死也是一样。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于学铭日夜观察感应,终于弄清了这扳指究竟在干些什么。
只要于学铭将扳指戴在手上,扳指就会吸收光线,哪怕是月光也不放过。
扳指上的纹路也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成金色,直到今天已经快要完全转化完成。
于学铭推测,当所有线条全部变成金色以后,或许扳指里会蹦出点什么,或许自己脑海里会响起“叮~系统启动”之类的声音?
反正......爱咋咋地,不管最后什么结果,于学铭都不打算放弃作死。
今天也是一样,于学铭就在姥爷家里里一直待着,表情呆滞的看着手上的扳指,还没变成金色的纹路此时只剩下了一条,而仅剩的这条纹路颜色也在不断转变。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花纹终于完全转化完毕,整个扳指绽放出了夺目的金光,把盯着扳指仔细查看的于学铭吓了一跳。
惶恐之下某人大叫一声,拽住戒指就玩儿命往下扯,结果大拇指瞬间一阵剧痛。
原本松松垮垮套在手指上的扳指眼下就像是从自己骨头中长出来一样,刚才那一拽有点儿用力过猛,差点儿把手指头掰断了。
看着因为自己的用力拉扯导致撕裂的皮肤,于学铭恍然大悟: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吸血认主?
几分钟后,于学铭从刚刚手指的剧痛中缓过神,一脸狐疑的看向了手中的扳指。
石质扳指静静地套在于学铭左手的大拇指上,除了大小变成和自己大拇指严丝合缝外貌似没有任何变化,最多就是扳指上的纹路已经失去了原本黄金一般的色彩,又恢复成了于学铭刚刚得到扳指时候的样子。
“什么情况,这就完了?”于学铭喃喃自语道,什么鬼啊神啊之类的东西呢?系统激活呢?费这么大劲就改了一丢丢戒围是什么玩意儿?
这也太逊了吧?
于学铭一边说着,一边皱着眉头用右手拍了一下扳指。
下一秒,于学铭的瞳孔猛的收缩,视线里冒出一个漆黑的小点,并且迅速膨胀成一个半透明的浅蓝色光环。
周围的一切也在这一刻失去了全部色彩,而于学铭本人,则在光圈膨胀到一定程度的刹那,整个人都被光圈彻底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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