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接你回去(1 / 1)

“能做到。”

“却从未做过。”

“直到失去才愿意?”

“沈贺然,你不觉得如今说这些已经迟了吗?这样的好意不要也罢,你自个留着吧。”

“我眼睛不瞎,知道谁对我好谁对我不好,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离婚的,也不会嫁给你。”

南初冷冷地看着沈贺然,右腿向后退了一大步,彻底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

她用行动来拒绝了这个荒谬而又无理的提议,也不需要他高高在上的怜悯和施舍。

因为生不出孩子的事,她确实有想过离婚,却不会为了其他男人而背叛陆霄骁。

她或许自始至终都不懂的真正的爱是什么,但她懂感恩,是陆霄骁奋不顾身救了她命。

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她。

又何谈嫁给沈贺然,她或许不是一个聪明之人,但很多事心里跟明镜似的清楚的很。

与儿时玩伴重逢,南初最初其实很开心,原本以为他们会成为普通朋友,却不想会走到这一步。

这天说变就变,随着一阵轰鸣声响起,乌云密布,渐渐地下起了毛雨,湿润了大地。

操场上的女同学用手遮住头发跑进教室,男同学却不慌不忙的继续打着篮球,来了一个大满贯。

青春,活力……

沈贺然都没有,他站在走廊上止不住地咳嗽,那雨滴落在他不断抖动的肩膀上,

咳着咳着,喉咙里一阵血腥味翻涌着破口而出,他咬着牙,硬生生将其咽了下去。

回想他这一生,除了身体不好活不长外,顺风顺水,就没有遭受过太大的挫折。

总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冷漠地看着整个世界,无痛无爱,从未想过以身入局。

可如今却由不得自己,他觉得自己好似做错了事,唯有用余生来弥补才能心安。

他伸手抚上被她打过的脸,红色痕迹已消失,但身上还留有撞桌子的淤青,很疼很疼。

疼得他……难受。

他记得小时候,都是他在前面走着,南初跟在身后追,她总喜欢踩他的影子。

可现在。

他只能站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伸手想要挽留,想要追上去,却没有理由。

她真的变了,变得不再像小时候那般听话懂事,从一只糯叽叽的小兔子长成小刺猬。

全身都是尖刺,很扎人,防备心变得很重,不肯再接受别人给予的任何善意。

他说过。

他会帮她。

既然南初这边说不通。

那就从老男人那里入手,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道理,希望他放手,和她离婚。

要是不听,就举报。

有身份地位之人,都不希望这种事情闹大,到时候肯定为了息事宁人而妥协。

思至此。

沈贺然去了档案室。

他从柜子里找出南初的资料,个人信息里写着已婚,她确实没有骗他,她结婚了。

至于丈夫一栏,却空白。

他拿去询问校长,得到的答案是不要多管闲事,做好本职工作,好好教学就行。

南初并不知道,沈贺然会跑去查她档案,回到教室后,便坐回自己位置上。

翻开课本,拿起笔,继续预习老师要讲的内容,天气闷热,额头上出了薄薄一层汗。

“南初!”

有人喊她。

她抬头“嗯”了一声。

是他们班长,“今天是郭雅兰的生日,我们准备晚上去歌舞厅庆祝,你也去。”

她说,“好。”

郭雅兰,她知道。

她本人长得漂亮又文静,父母都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干部,班里很多男生都喜欢她。

南初在学校的日子里,其实不怎么合群,在这里的学生,是有阶级存在的。

权二代是个小集体,他们穿着最时尚的衣服聚一起,高谈政治时局经济未来。

外人,融不进去。

而穷学生则扎堆在一起,他们穿的普普通通,埋头苦学,想要通过此改变命运。

他们胸中有墨,张口就是各种知识理论,但未经过实践,根本经不起推敲。

也有特立独行者,他们不需要融入任何圈子,很多时候安静的就像不存在一般。

泾渭分明。

简直就是一个小社会。

南初在这里,身份很特殊。

不属于高高在上的权二代,也不是需要靠学习改命的穷学生,更没有特立独行。

她是在底层社会摸爬滚打很多年的一个普通人而已,有着和他们不一样的社会见解,却没有系统的理论知识。

就跟农民给教授讲种地,教授给农民讲文学经济政治,身份地位思想见识都不一样。

这里不需要市侩讨好,交出满意的答卷便能受到该有的尊重,但也仅仅如此。

她学习不好,身份是谜,他们不抗拒她,也没容纳她,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像这种生日聚会邀请,也只是为了人多热闹,是年轻人的一种普通日常生活。

歌舞厅。

南初第一次来。

与小城市不一样,这里灯光璀璨,有着最好的音乐设备,随着狂热的歌曲。

大家跳着唱着,烟雾缭绕,酒杯交错,纸醉金迷,这是八十年代流行之一的娱乐方式。

老一辈的人说,这是坠落。

南初是六十年代出生,她在努力的试着改变,但骨子里还保留着封建传统。

这是在二十几年来畸形教育下所形成,也是社会打压保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改。

所以,她不习惯这样张牙舞爪的人生,但看着同学热歌热舞,很羡慕他们的自由和洒脱。

没有安全的她,更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看录像带,她和他们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啤酒入口,苦涩一片,四周的欢声笑语都与她格格不入,她有些想陆霄骁了。

想他此刻是在站岗,还是在寝室睡觉,这种思念犹如蚊虫在皮肤上叮了一个包,痒的难受。

可当军嫂就这样,保卫国家的同时,不可能有空陪伴家人,聚少离多的日子总得习惯。

见时间不早了,她起身与同学告别离开,刚走出歌舞厅,便看见沈贺然一动不动的站在路灯下。

他像是被大师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远远看去没有任何瑕疵,与满天飞虫为伴。

他说,女孩子走夜路危险,我来接你回去。他从未绅士过,也从未做过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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