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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牡蛎(1 / 1)

「像牡蛎一样,神秘,自给自足,而且孤独。」

这可能是关于牡蛎最着名的描述之一,这是狄更斯在他的文学巨作「圣诞颂歌」中的内容,强调了牡蛎的神秘性以及其自给自足和孤独的特质。

「第一个吃牡蛎的人,实在够大胆。」这句话的出处则具有一定的争议,美国美食作家费雪在「写给牡蛎的情书」中引用了这句话,并标注为史威夫特「文雅的谈话」。

另外,在莫言的作品中,也有提到狄更斯关于牡蛎的名言警句,「吃牡蛎时,总是会产生诗情画意。」

就这样,关于牡蛎可以就此展开一大篇章。

当然以上都是赞美,欣赏牡蛎的选手,实际上大文豪里也有对牡蛎站反对票的。

契诃夫就曾在小说「牡蛎」里这么写过:

「我不必费力追忆,就能记起一件往事的全部细节。那是阴雨绵绵的秋天的一个傍晚,我和父亲站在莫斯科的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我感到一种奇怪的病渐渐控制了我。没有一点疼痛,但两条腿不由得弯下去,要说的话嘎在喉咙口,头无力地歪到一边……

显然,我很快会倒下去,失去知觉。这时如果把我送进医院,医生们一定会在我的病历卡上写上“饥饿”字样——这种病在任何医学教科书里是找不到记载的。」

小说里的父亲是这么描述牡蛎的,是一种生活在海洋里的动物,像乌龟一样有壳,而且是两片壳,可以生吃的动物。

这种鲜嫩肥美多汁的海鲜,在当下的社会是一种体现了当时社会两极分化的食物。

契诃夫单凭这小小的两个字‘牡蛎’就将贫富差距体现得淋漓尽致。

不大会儿,一大盘牡蛎端上桌了,一份牡蛎其实也就5个,宋鳞比笑笑实在是搞不懂这些餐厅怎么想的,半打也就6个,一份上5个,让别人怎么均匀分配?

哦,也许吃牡蛎的人应该每人点一份才对。

“开始吃吧。”吴季招呼道。

“好的。”

于是乎,大家都往自己的餐盘里放置上一个冰爽肥美的大牡蛎,去掉半边壳后,鲜嫩肥美的牡蛎肉似乎在冰块上跳动,十分诱人。

宋鳞比拿起一小块柠檬,轻轻地洒上几滴在牡蛎肉上,然后捧起这个厚重的壳子,用叉子将它顺着送进了自己的嘴巴,

慢慢一大口滑进口腔后,冰凉多汁,柔美鲜嫩,在柠檬汁的刺激下牡蛎的咸香味一下子就被提出来了。

闭上嘴巴,慢慢的在口腔中翻腾咀嚼,似乎隐约还能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干白葡萄酒的味道,应该是Chardonnay(霞多丽,一种酿酒的白葡萄品种)。

这二者的碰撞,实在是太有趣了!

“你有没有吃出来霞多丽的味道?”

“嗯,确实有,不仅有酵母的感觉,而且很明显是霞多丽的风味,怎么回事呢?”

吴季挥手叫来服务员后,直接问道,

“请问,你们的牡蛎是不是用白葡萄酒浸泡过了?”

“您好,先生,我们的牡蛎用霞多丽淋过表面,在牡蛎肉的表层形成一层结膜,不仅能杜绝空气接触和味道的流失,还能添加一些霞多丽的风味,效果会加倍哦。”(温馨提示,这里是作者杜撰的哦)

“相当优秀,给你们主厨点赞!”

宋鳞比在一旁兴奋地又吃了一个大牡蛎,葡萄酒人的小癖好真是很好琢磨。

“怎么样,要不要再来一份?”吴季也开始吃下一个。

“我够了,就这两个吧。”

宋鳞比摆摆手谢绝了他的好意,留点肚子吃一旁的面包好了,蒜香烤法棍面包片已经诱她许久了。

“OK~”吴季绅士地点点头。

“你刚刚说到狄更斯,让我想起了前两天莫言发的文章。”

宋鳞比拿起一块香喷喷的面包片,扯下一小块送进嘴巴里,随后无意间又说起了这个话题。

“嗯?莫言那个小老头怎么了?”

“那个小老头,前几天去狄更斯的故居参观了,还在文章里给余华喊话,真的逗死人了,我给你找找看。”

宋鳞比一边说一边将另一块面包送进嘴里,最后擦擦手从包里掏出了手机。

“你看他的副标题是‘不怕风吹雨打,保持一腔鲜美’,哈哈哈笑死了,他还准备了一条vlog为了给余华分享他在伦敦参观狄更斯的故居。”

点开那条vlog,莫言小老头是这么说的,

「有人认为在英国除了莎士比亚就是狄更斯,我们中国作家余华对狄更斯非常崇拜,也深有研究。

余华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跟当年狄更斯在英国受欢迎的程度,好有一比啊。

我作为余华的同学,我深深地为余华感到高兴,同时也为余华感到遗憾。

他那么喜欢狄更斯,竟然没站到这个地方,看看狄更斯的旧居,也没有像狄更斯一样,那么喜欢吃牡蛎和生蚝。」

“哈哈,小老头太可爱了。”吴季继续说道,“我喜欢他那句,‘作家应该像牡蛎一样,牢牢把在巨石上,不怕风吹浪打,保持一腔鲜美,随时奉献给人类。’”

吴季看着眼前的牡蛎,说完后哈哈大笑,随后继续自给自足地享受这腔奉献给人类的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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