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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家里藏了两个妹子(1 / 1)

李小可起了一个早,她定了七点半的闹钟。九点到岗,她希望能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去迎接这个黄金周的挑战。

起来后,她先在院子里做了一会拉伸动作。

昨天她问过芳姐了,每月10号发工资,等发了工资就去把瑜伽垫买回来。

谭姨看小可起来了,就抢着去买早餐了,她知道这几天李小可会非常忙碌。

叶子娟昨晚听说店里到了一些新款,嚷嚷着也要去看看,李小可告诉她,今天上的新款价格肯定会比较高,去看看可以,如果不是特别喜欢的,就不要急着买。

所以她没有早起,准备到下午再去店里看看。

谭姨吃完早餐就开始开垦她的小菜地,现在10月了,豆角黄瓜已经下架了,要把它们的根挖出来,再把地耙松,准备种上小白菜。

李小可去了店里。

青石巷,来了一对俊男靓女。

宋书琪挽着林文彬的手,看着前面的院子,“那就是你家吗?有梧桐树那家。”

“对,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嘛。”林文彬调侃她。

宋书琪娇嗔地白了他一眼。

“妈!我回来了!”林文彬拉开院门,白天院门不会上锁。

谭姨闻声抬起头,地刚翻好,她正在洒小白菜的种籽。

“呀!你怎么回来了?”谭姨喜出望外,赶紧脱下手套走过来。

“这是?”她欣喜地看向宋书琪。

“妈,这是宋书琪,我女朋友。”林文彬为她俩介绍着,“书琪,这是我妈。”

“伯母您好,我是书琪,冒昧前来,给您添麻烦了。”宋书琪双手递过手上的礼品袋,“这是我给您挑选的两盒燕窝,希望您能喜欢。”

“喜欢,肯定喜欢,这太让你破费了。”谭姨笑着双手接下,目光在她身上打量着。

宋书琪今天穿了一条修身收腰的淡紫色连衣裙,外搭长袖防晒衣,脚踩白色细跟尖头皮鞋,还化了精致的妆容。

再看看自己穿的旧衣裳,裤腿还卷得老高,脚上穿的旧鞋还沾着泥土。因为挖地出了一身汗,此刻前额的头发正汗哒哒的,一摸一手汗。好在她干活都习惯戴手套,要不然现在手上指不定还全是泥巴呢。

谭姨的目光转向儿子,埋怨着:“你这孩子,怎么也不事先打个电话,妈也好提前准备准备。”

林文彬苦笑一下。

心说:何止是您没有提前准备,我也没有啊。要不是您在家收了一个小姑娘,林文成那小子咋咋呼呼的,说是您给我找的女朋友,被宋书琪听到,这才临时起意,突然要来家里看看。

不过他也得了便宜,原本一直想带宋书琪回来,无奈人家不肯。这下好了,倒是主动要求来了。

“快进屋坐。”谭姨赶忙把人往屋里让,自己也赶忙换鞋进屋,看他们在客厅里坐下,她快速洗手洗脸,端来两块西瓜,接着泡了两杯热茶,这才坐下来。

“小宋啊,累了吧?先吃西瓜凉快凉快。”

“不累,飞机上睡一会就到了。”

谭姨看这姑娘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又看看自家儿子一脸宠溺,眼睛恨不能粘在这姑娘身上,就知道自家傻儿子终于开窍了,心下也是十分欢喜。

几个人开开心心地聊着天。

叶子娟一出来,就被客厅里的人看到了。她本来是要去梳洗的,此刻她正顶着一头蓬松炸毛的齐肩发,穿着前面绣有大耳朵兔的棉质睡裙。

她一时有点拘谨,不知道该不该上前打招呼。

宋书琪用胳膊碰了碰林文彬,挑了一下眉头,林文彬回她一个无奈的微笑。

“妈,这就是小可吧?”

“小可上班去了,这是子娟。”谭姨向子娟招手,“来,子娟,这是我儿子林文彬和他女朋友宋书琪。”

哟,还俩呢?宋书琪朝林文彬又挤了一下眼,不动声色地掐了一把他的胳膊。

“文彬哥好,书琪姐好。”叶子娟有点拘手拘脚。

林文彬笑着回应: “你好,子娟。”宋书琪朝她微笑点头。

“哟,我得去准备午饭了,你们回房间休息一会,饭好了我叫你们。对了,小宋有没有什么忌口的呀?”

“谢谢伯母,我不挑食的。”

“那好,我去准备饭菜。”

等他们上了二楼,叶子娟才呼出一口气。

哎呀妈呀,吓死她了。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呀?宋书琪看她的时候,她的心怦怦直跳。

她摸摸自己的脸,有点烫。

“哼,你可真行呀!不声不响地在家里藏了两个妹子。”一上楼,宋书琪就拿眼刀刷林文彬。

“这哪的话呀?你也看见了,这就是一个小姑娘。”林文彬哭笑不得,不过看见宋书琪酸他,他心里又有几分开心,这说明宋书琪也是很在意他的呢。

“再说了,我长年不在家,有个小姑娘和妈作伴,我们也放心些。”

“你就不担心伯母和这些小姑娘相处的安全问题吗?毕竟都是陌生人。”

“也有这个顾虑。先看看吧。”林文彬这次回来,发现母亲精气神好了很多,脸上也不浮肿了。

父亲不在了,自己又不能常回家,其实他心里是放心不下母亲一个人在家的。但是母亲不想去京市,她在这个家里已经住了几十年,这个家里有着她和父亲的美好回忆,以及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回忆。

看着母亲的状态比原来好多了,他心里是很感谢李小可的。

就这一个月的时间,母亲不但学会了和他视频聊天,还跟着李小可炒股赚了几千块钱,甚至还会使用股票软件看行情,都不用去证券营业部了。

每一次视频,他都能感受到母亲发自内心的开心。

关于李小可,他已经从自己母亲的口中得知了很多信息。会炒股,会玩电脑,会做饭,脾气好,细心又勤快,总之哪哪都好。

林文彬也很好奇,一个来自小县城的22岁的姑娘,是怎么会炒股的,还一买一个准,股票翻番了也能忍住不卖,这性子够沉稳的。

只是,这姑娘到底怎么样,他还得亲自看过才放心。

这边叶子娟洗漱完换好衣服,想着人家儿子带着准儿媳回来,自己在这挺尴尬的。就准备跟谭姨打声招呼溜出去。

“你哪儿也别去,今天外面人可多了。小可在店里忙,你也别去找她。正好在家里帮我择菜,你把文彬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哥哥嫂子,就不会不自在了。”

叶子娟只好打消了去找李小可的念头,在厨房里帮忙择菜,洗菜。

她也是会做饭的,叶家父母一直做生意,家里的孩子们自理能力都很强。

很快,四菜一汤就弄好了。

“你去喊他们下楼来吃饭。”谭姨对叶子娟挤挤眉毛,跟她悄声说:“你谭姨我啊,这第一次见准媳妇,也很紧张呢!”

叶子娟“噗嗤”一声笑了。

这下她也不觉得怎么紧张了。对呀,今天应该是准婆婆和准儿媳妇紧张才对。她紧张个啥呀?她要帮助谭姨调节气氛才对。

如果不需要,她就做个努力吃菜的小透明也行。

想通了,她也放松了。

上了二楼,她敲门儿喊着: “文彬哥,书琪姐,吃饭了。”

门很快打开,宋书琪笑着先走出来,“谢谢子娟。”

林文彬紧随其后,三人一起下楼。

今天的饭菜很丰盛。

青椒炒牛肉,番茄炒蛋,清蒸大虾,糖醋排骨,外加一盆老母鸡汤。

“你们这次回来能住几天?”谭姨给宋书琪夹了一个鸡腿,另一个鸡腿夹给了叶子娟。

“谢谢伯母。”

“谢谢谭姨。”

宋书琪和叶子娟异口同声,又对视一笑。

“两天吧,后天的车票。”林文彬给宋书琪剥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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