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1 / 1)

宋健中一到饭厅,就发现叶红衣裹着浴袍,而沈文君的手紧紧的拉着她,仿佛深怕她丢了一般。

叶红衣有些不自在,求救的看着宋健中,

“这是怎么了?”

就听到沈文君坚定的甚至有些神经质狂喜的声音,

“她是我的女儿,她就是我的女儿!我终于找到我的女儿了!”

其他女科学家一时间也七嘴八舌的说,把一众男科学家都惊呆下巴了。

这怎么研究个项目还能找到女儿的,这发展是不是太突然了。

宋健中走到叶红衣身边,示意叶红衣稍安勿躁,安抚的说:

“沈教授,你这样,红衣不大舒服,你能不能先放手,她就在这里,也不会跑掉的!”

沈文君见到叶红衣果然皱着眉,仿佛不大舒服的样子,连忙松了手,看到叶红衣的手腕被勒了深深一条红印子,

神色有些惶恐不安,眼眶含泪,

“对不起,对不起,宝贝,都是妈妈的错,妈妈的手太重了!”

叶红衣一时间也有点受不住之前果断刚硬的科学家对她泪雨涟涟,

“沈教授,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沈文君一边流泪,一边摇头,

“我不会认错的,她就是我的女儿,她的屁股沟尾巴骨那有一条两公分的印子,

我女儿小时候特别活泼好动,几个月的时候就想爬着走,有一次他爸爸上班去了,我陪她睡觉,

没想到她自己竟然醒了,也不哭,然后摔下床去,

直接磕到尾巴骨那,并且留下一道疤痕。”

宋健中有些诧异,问道:

“可是小孩子身上摔出印子,很快就能长好,而且当初你女儿才几个月大很有可能她早就长好了,身上并没有留下痕迹。”

沈文君还是摇摇头,

“不,就是她,她那一道疤痕,中间有一处断了,变成两道疤痕,已经结疤正要长好的时候,被我女儿两只手把结好的疤抓掉了,

所以才留疤,

中间那半厘米的疤是自己长好了掉的,所以才没有留疤!

而且这个角度,这个痕迹,哪怕再过二十年我都不会忘记,

她绝对就是我的女儿,没有错!

当初要不是我没有看好你, 也不会让你被人抱走,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当初你的血衣被寄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已经遇……遇难了,

对不起,都是妈妈不好,现在才找到你!

我要通知你爸爸,他一定会非常非常高兴的!”

说着说着,沈文君又哭又笑,立马饭也不吃了,就要回去给苏正业打电话,

还非要叶红衣跟她一起回去,就是不想叶红衣离开她的视线。

叶红衣想了想,她确实对沈文君有一种非常亲切的感觉,

她拍拍沈文君:

“沈教授,你先不要着急, 哪怕是疤痕也有可能会是巧合,

我记得国外有一项技术叫亲子鉴定。

只要把抽去一点血液,或者带有毛囊的头发寄过去,就能验证我们有没有亲子关系了。”

沈文君勉强冷静下来,

“好,不过我确定你就是我女儿,我还是要告诉你爸爸,你先吃点饭吧,别饿着了。”

于是飞快地跑了,宋健中连忙安排人去保护她。

叶红衣坐在座椅上,看着宋健中,一时间觉得有些荒谬,

“你不是说郑家夫妇才是……”

宋健中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

宋健中明显感觉到当初肯定里面还有什么秘密,看着沈文君的神色,而且两人的相貌,

眼睛耳朵竟然出奇的相似。

而且他想到沈文君和苏正业两人这么多年来一直也没有子女,而且沈文君和苏正业都一直从事秘密研究,

如果他们有了孩子,一直保密也是应该的。

而那些特务想要策反沈文君和苏正业,从他们孩子下手是最好的办法。

说不定她们真是亲生母女。

“你不要担心,我会亲自派人去国外,帮你联系那家亲子鉴定的机构,到时候就结果就出来了。”

叶红衣点点头,她早就过了需要亲生父母的年龄,

养成了独立的性格。

此刻心情虽然有些激动,但是还能克制,

“既然这样,那就先去鉴定。”

说着她靠在宋健中的怀里,

“我有点想回宋家沟了,我想妈做的土豆炖鸡了!”

宋健中想到这边的事情也基本上完成了,点点头,

“好,我带你回去。”

叶红衣当即回去把资料整理整理,交给一名科学家,

这一台机器和资料就上交给国家了,

自己也抄了了一部分,并且利用的是只有叶红衣自己知道的暗语,

准备回去自己再做个计算机,

到时候对于他们红叶机械厂和轮椅厂都会有很大的好处,肯定能增加机械智能化,高效化。

宋健中派人去收取沈文君的毛囊,对她说叶红衣已经回去,

等到鉴定结果出来再联系。

叶红衣提着一个手提箱,回到红叶机械厂,看冉玉书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的津津有味,

很是赞扬了一番。

冉玉书看到叶红衣把实验室的一些东西全都毁掉,然后当成废铁卖了,还锁上了大门,诧异的问道:

“红衣,你不做实验了吗?”

叶红衣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

“暂时不做了,等回头再说,

这次出差可累死我了,我回去洗洗睡了,你先忙着,回头我给你加工资!”

然后提着箱子跟着宋健中潇洒离去。

两人的感情仿佛更好了一些,

冉玉书垂下眼睫,过一会儿又继续去忙手边的事情了。

叶红衣在家里画图,准备把计算机研究的更轻便一些。

此时老黄又找到宋健中,

“宋哥,你这个媳妇越来越厉害了,你看她在这里的威望多高,只要老百姓看到她就夹道欢迎,

你就跟她的小跟班一样,

所有人都只看到她,而忽视掉你。

我感觉你一点男人的尊严都没有了,

还跟着她跑来跑去,我感觉这样下去不行呀!”

宋健中直接闷了一口白酒,

“现在想想这日子也不错,我就跟着我媳妇天南海北的跑,

起码不用担心她跟别人跑!

不管她在外面怎么光鲜,回到屋里,还不是我一个人的媳妇!”

老黄:“你就这么满足了?!”

宋健中斜着眼看了他一眼,

“我又能怎么办!若是当初我的腿没有受伤,我也没有退伍,好歹我还算是个人物!

现在天天就跟个狗一样,天天被人指挥来指挥去!

我只会打仗,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可不得当个跟班嘛!

现在不光在村里,哪怕是我媳妇去到北京,也好多人给她打招呼呢!

说道这里宋健中眼神暗沉,

“还有一些人还想给她介绍对象,明明知道她有男人的!”

宋健中狠狠的捶了一下桌子,

“踏马的!”

老黄四下看了一眼,悄声说道:

“既然国内不行,不如去国外…… ”

宋健中眼神里带着莫名的光,扫过老黄,老黄感觉到身体一寒,连忙讪讪一笑,

“我就这么一说。”

宋健中连忙拉着老黄的手,直接递给他一沓钞票,

“别呀,兄弟,跟我说说看,我在这的日子可过的太特么的憋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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