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杏花?汴氏微微思索了一下就点头:“杏花她娘与我娘相识,她们也是。。。也是。。。同一年去了的。”
杏花娘去的时候,杏花两岁,现在应该的大姑娘了吧;
自己娘去的时候,自己十四岁,然后翻过年爹就娶了继母,同年自己就被卖到了杜家做媳妇。
汴氏一直红着的眼,这个时候滚下滴滴泪水,不知道是在哭她自己,还是哭她娘。
秦明月微微放松肩膀,她不知道就好。想到杏花,她伸手拍了拍汴氏的肩膀:“我在镇上给你娘仨儿写间房先住着,接亲的时候就从客栈出发吧。”
然后她又拍拍一脸愤恨的小孩儿头:“外面的人贩子不喜欢男孩儿,可他们喜欢你娘跟你姐这么大的女子,被卖到北雄就得生一屋的孩子,你想跑就跑吧。”
说完,不等小孩儿反驳,她就引着马车到了街尾的客栈前,要了间上房给了一锭银子。
小二笑的跟花儿一样:“客官您放心,小的保证把您姐姐跟侄儿侄女照顾好。”虽然穿着差别有些大,可看年纪这么说肯定没错。
秦明月也不分辩,只是叮嘱小二:“每日好饭伺候着,我隔几日就要来看的,具体住几日还说不准。”
“得嘞客观,您放一百二十个心。”
把娘仨儿安排进客栈,秦明月让大牛把王晓妮拉去乔二娘那边。
王晓妮不想看到柳郎中,当然是不想去。
她桀骜不驯道:“我不去,丢。。。。。。”
“要么去,要么挨一顿后再去。”秦明月阴恻恻,让你去八卦你敢不去?
王晓妮鼓着腮帮子:“你。。。。。。我去把这事儿告诉她,气坏了不关我的事儿。”狠话在舌尖滚了滚还是没敢出口,只能跟只青蛙似的呱呱两声无关痛痒的。
要的就是这个,借你的口把事儿跟姨母打个招呼。还有就是,姨母肯定是想见王晓妮的,一举两得。
秦明月一使眼色,何氏一把提起还在嘀咕的王晓妮就扔上了马车,然后大牛赶着车去了乔二娘那边,丝毫没有她说话话的余地。
王晓妮,很气!
剩下的三人,秦明月,何氏,钱多多赶着马车去了浑河庄。路过另外一个镇的时候,她还买了香烛,反正她很久没去看婆婆了,去看看也好。
而现在,她心里又多了一桩事儿,杏花娘到底是什么人?还有,刚刚她忽然觉着,汴氏跟她娘的经历,隐隐与杏花母子有关。虽然没有道理,可她就是有这种直觉。
汴家听说秦明月来送聘礼后惊喜万分,唯独没有问一下这个外嫁后就从未见过的姑娘是否过的好。当然,这家人也还算是自觉,没有打听汴氏再嫁去了哪家,一看就是打算不来往的样子。
这样更好,秦明月连汴家门都没进,只是把东西给了后就离开了。
祭拜了卖菜婆婆后他们径直回了乔家庄,而大牛带着王晓妮也在天黑前到了家。
吃了饭,秦明月又跟何氏去了王老头家,跟王老头说了一下汴氏的事儿。王老头并不在意汴氏从哪里出门子,他要得是风风光光,来出一口恶气。
所以听完后,他道:“明日给她们娘仨儿买两身衣裳,孩子就先接过来。”虽都知道那汴氏带俩孩子,可成亲当日出现也不太好看。
秦明月懂,所以点点头,也收了王老头给的三两银子。
还有请期的事儿当然没办成,所以王老头自己翻了黄历,定了十一月二十二号万事皆宜的这日成亲。
十一月二十一傍晚,杜秋月与杜祥被接到了王家。好在王老头的院子大,王兴贵跟王兴言空出来的房间刚刚好够两个孩子住。
何氏想得多些,便把杜秋月送到了秦明月家过夜,而杜祥被她接回了自己家。
对于何氏这个安排,秦明月没什么意见,她对这些事儿闲散惯了,有人安排她也懒得发表意见。
十一月二十二日清晨,王老头穿着夹棉的玄色长衫,外穿锦缎马褂,胸前绑着红花,骑着秦明月家拉马车的马出发接亲了。
前面牵马的是王兴明,已经不胖的小子脸有些红,听着高昂的吹打声,一路都低着头不敢看旁边的经过的人。
而汴氏这边因为没有娘家人,所以秦明月请了许老板找来几位有福气的街坊婶子充当娘家人,大清早的就给汴氏梳妆打扮整齐了。
让秦明月没想到的是,乔二娘也到了,还给汴氏送了礼。
旁边的街坊婶子脸色有些精彩,原配给现任添妆,这事儿百年无一例。于是她们也不舍得走,只是出了门,站在院子里打算瞧一瞧这热闹。
“夫。。。夫人。”汴氏不认识乔二娘,但是她从刚刚几位街坊的脸色瞧出了端倪。再一联想到杜家言谈间透露出的王家事儿,心里也明白了几分。
乔二娘笑着按她坐下,微微叹了口气:“那人说不上好,但吃穿也不会缺你的。我来没其他意思,只是想你与结个善缘,我还有几个孩子在他跟前呢。”
先前她是恨王老中洌的,恨他自私悔了自己半辈子。可最近一年的兴奋时光让她割裂,更多的时候她像个局外人一般看过自己前半生,平静的像是在看别人的生活, 没了恨甚至对他还多了些可怜。
汴氏从镜子里看向身后的乔二娘,听了那么多传言,她以为这个女人定是眉目可恶的,可现在看来她是那么的宁静,看不到一丝郁色。
见汴氏从镜子里打量自己,乔二娘笑了:“既然躲不过命,那就认命。若是有把握能躲得过,那就努力跑别回头。”
“认命么?”汴氏有些疑惑。
这几天她想过带着孩子跑,可她知道就算是自己跑了也活不下来。一是户籍在人家手里,外面没有户籍的人只有两种,除了私逃的奴婢就是流放的罪人。
另外一点就是自己没有谋生的手段,逃出去只会让两个孩子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
“认命逃跑不是非要分开来算。”乔二娘偏偏头,目光灼灼的看向镜子里的汴氏:“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柔韧,在泥水看似脏污,可里面能长出香甜的稻米。”
这些是她从秦明月身上学来的,世间万物并不是非黑即白,一时不慎沾染了泥水,又不是一辈子洗不掉。做那坚硬山石,也会被风霜水滴摧折。
再看那翠竹,雪大时弯腰,风大时随风,天晴后弯下的腰还不是一样的能直起来的。
“来了,来了。”有街坊从街道上冲进客栈大喊:“接亲的队伍到镇口了。”
乔二娘把一只崭新的银手镯放在了汴氏手里,安慰的拍了拍她的手:“那我先走了,你只要记住一点,我那大外甥媳妇啊,最是聪明的了。”
楼下,客栈老板笑着点燃王家送来的鞭炮,噼里啪啦的声响冲散连日来的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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