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去府城外的刘家村,我爹说他住不惯府城,但也不想离我太远。我想着去刘家村也好,买上几十亩地,再在府城置一座宅子。”
在府城置宅院,薛晴是想把三个哥哥也带去府城酒楼跟茶楼做事。
有了这间宅院,偶尔天气不好的时候,可以去住住,免得来回奔波受累。
“这件事,你自己看着办就成,不必担心别人会说什么。”
薛晴要把薛家安置在府城,肯定要出一部分银子,虽说家里生意挣的银子每个月他们都有分成,但难免引人非议,说她偏心向着娘家。
“谢谢娘。”
之所以将这件事提出来跟江晚商量,就是因为薛晴知道她不会计较这样的事情。
而有她替她说话,她自然就不怕外人说什么了。
“这有什么好谢的,如今你们把你们娘家人都安置妥帖了,才能把心事扑在生意上。”
要不然一直记挂着,心也安定不下来,左右现在他们家不差银子。
“娘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做事的。”
江晚这番话,薛晴听出了弦外之意,看样子不止是她,姜珊估计也有意安置一下她的娘家。
至于杨慧……
杨家家大业大,而且沈家帮了她家那么大一个忙,想来不会再动。
而姜珊确实想把娘家重新安置一番,因为沈长辉要着手扩大他们家酒坊的生意,日后他们若是不常回来,最让她放心不下的就是她娘跟她两个弟妹了。
不过该如何安置,姜珊还没有头绪,打算问过她娘再说。于是隔天待沈长盛、沈长栋等人离开家后,她就带着孩子乘坐马车回了娘家。
“当初要不是你婆婆,我估计也不能有今日。珊珊,其实我对现在的生活挺满足的。”
胡氏是个老实人,被打骂了一辈子,能从姜华手里解脱出来,哪怕日日吃糠咽菜,她也知足了。
更不要说,她家能有这般富足的生活。
“可是……今年姜福就要开蒙,要是搬去镇上的话,对他日后的学习也有好处。”
姜福今年五岁,正是开蒙的年岁,而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姜珊自然想着他以后能有出息,不说考个举人,哪怕考个秀才出来也是好的。
“不是我说阿福的不好,你看他那样子,日后也不像是有大出息的样子。再说,他若是真聪慧,就算是在村子里读书也能出人头地,到时候再送他去县城、府城都不迟。珊珊,我就一没见识的村妇,能把镇上的酒肆经营起来已经很吃力了,如今也不求别的,所以你不用顾及我。”
……
胡氏这一番话可谓是肺腑之言,姜珊默了片刻,倒也能理解她的想法。
“那就把家里的房子推倒重建吧,然后我再派个年纪大点的嬷嬷过来帮你操持家务。至于家里的地,这更不用担心,你不说,我婆家也会派人过来帮忙。”
自打姜华残了后,姜家的地,胡氏几乎没操过心,全都是沈家帮忙种的。
就连拔草的时候都过来。
“行,那就听你的。”
家里的房子住得好好的,胡氏本想说不用重建,可话到嘴边,她还是点头同意了。
重建也好。
毕竟姜华是在这屋子里死的,重建也能去去晦气。
进入五月,天气酷热,但也到了一年一度收获的季节,村民们全都忙活起来。
沈家也一样。
沈长辉雇了十来个短工把庄稼收了回来,等庄稼收完,织坊的院墙也修好了。
不过那些建房的工人却没有遣散,沈长婉继续雇着他们把织坊到村子里的路修了一遍,本来狭窄的小道,等修成后能容得下两辆马车并齐前行。
“娘,你看看如何?”
织娘们把买来的棉花弹成棉线,这些棉线一部分拿去织布,一部分被沈长婉拿去染色。
经过她长久一段时间的忙碌,已经染出二十二种颜色的棉线。等把棉线染好,沈朗打造的织机也正式在织坊亮相。
有新型的织机,自然要有新型的技术,江晚把这织机的用法誊抄在纸上交给沈长婉,沈长婉日夜不停,每天只睡三个时辰,花了半个月,终于织出了第一朵花样,随即迫不及待地拿来给江晚看。
沈长婉拿着的是一朵姚黄牡丹,上面共有四种颜色,颜色虽然较为单一,但终归是织出来了。
“好看。”
“我也觉得好看,不过我技艺还不行,还得继续练。但能把它织出来,我也算是摸到了窍门,这就教给其他人,等她们学会,我们一起琢磨新花样儿,肯定会越织越好。”
看到自己的努力有所成效,沈长婉激动不已,对织坊的未来更为看好。
这织出来的花样儿不比绣的差,主要是省时省力,到时候定价低一些也更有竞争力。
有了进展,沈长婉更加卖力,六月中旬的时候,织坊的第一批布运送至府城开始售卖,不过这第一批布都是素布,只染了色,没有花样儿。
“长栋去了汝南府,你要不要也去贡院听一听他们讲了什么课?”
时值七月初,江晚吃着冰镇的西瓜,坐在空间里,懒洋洋的。而沈朗坐在书桌前,安静地看着书。
由于要参加‘最后一届’的乡试,近几个月,沈朗还算是用功。
只不过他只在家里读死书,没有跟任何人交流过,这样跟不读有什么差别。
“那里每年讲的东西都大差不差,我以前听过,没必要再去听。再者,我这回也是重在参与。”
沈朗前世虽然成绩不错,但让他考科举是真的不行,其实他一点把握都没有。
可他前面已经放过话要考一次,自然不能临阵退缩。
“重在参与,也别忘了把名报上。等到考试前,我跟你一起去汝南府走一趟。”
来到这个异世,江晚最远的脚步还是去府城,如今各处生意都逐渐步入正轨,正好有机会,她也想跟着出去走一走,看一看。
“好。”
乡试要考好几日,江晚要跟着,沈朗本不愿,毕竟那时候天还很热。
可她要去,沈朗自知也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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