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审讯室内,一张长方形木桌摆在中间,桌子上有一盏台灯,是屋内唯一的光源。
此外还有三把椅子,其中一把是铁制的,可以固定在地面上,主要给嫌疑犯用。
许灿森此时就坐在这唯一一把铁椅上,幸亏不是北方,否则冰冷的寒气会从屁股墩子直冲上身躯干,让全身都能感觉到寒意。
他耷拉着脑袋,心情很糟糕。
倒不是因为害怕被警察逮住要坐牢,事实上,只要不是严重犯罪,港人对坐监并不会畏之如虎或者感觉天要塌下来。
此次行窃失手,破了他8年前入港时的豪言壮语,这才让他觉得灰心丧气。
许灿森今年28岁,广西玉林人,从小就是孤儿,后来被爷爷许槐发收养。
许槐发建国前就是江湖上出了名的大盗,曾经在十里洋场的沪上也有过连偷13家洋资公司而不被发现的记录。
深知过犹不及的道理,许槐发在沪上创下偌大名声后也懂得急流勇退,一路南下到了广州。
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所以许槐发在广州安定下来后就只找霓虹鬼子做无本生意,但鬼子可比沪上的鬼佬难对付多了,他在做了七八单生意后,终于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和身份。
幸亏他留了个心眼,在广州警察局收买了个内部眼线,还没等鬼子出动抓他,许槐发就提前收到了消息。
广州待不下去了,他又辗转到了当时的陪都重庆,专偷当时国府官员的家财。
后来重庆时常遭到鬼子的轰炸,许槐发觉得不安全,于是再次南下到了云南。
内战爆发后,许槐发终于决定金盆洗手,定居广西玉林。
在许灿森心目中,爷爷专偷不义之财,即使不算英雄豪杰,也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许灿森给自己留下一些财物。
之后,他就连夜跑路,这才到了香港。
能当梁上君子的人,没一个笨的,许灿森就很聪明。
他虽然没什么学历,可学东西却快的很,到香港后不到两个月,就拿到了电工证,从此以电工师傅的身份谋生。
当然了,一日为贼,终身是贼,许灿森虽然可以靠电工身份在港活下去,但他心中一直都很崇拜爷爷当年走遍全国“借粮于人”的高光岁月,也总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窃国者侯”。
这里的国和候不是字面意思,而是希望能在香港有一番大作为。
他就觉得风水师这种跟骗子没什么两样的职业也能成为很多富商名流的座上宾,实在荒唐的很。
并且,这8年在港生活,也让他对本地富豪的穷奢极欲非常厌恶和不耻。
既然这些不比他爷爷厉害的货色都能在香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那他许灿森凭什么就必须一直是名电工?
大家各凭本事吃饭,谁又比谁高贵?
其实呢,这八年里,许灿文也是出过手的,不过,他还算谨慎,选择下手的对象在香港都不算什么大人物,有的干脆不敢报警,有的报警了也查不到线索。
7次行动,成功率100%,这助长了许灿森的骄矜之心。
恰好,兰桂坊从两年前开始被方鹤轩大举收购物业后,一直都在做改建和重装的工作。
许灿森机缘巧合之下跟随外包公司接手了这里面所有的电路工程,一干就是一年。
一年时间足够他来踩点和寻找破绽了。
而且,有好几次他都见到了方鹤轩这位香港首富来兰桂坊视察。
说真的,作为窃贼行业中的大拿,许灿森承认自己特别羡慕嫉妒方首富。
看到他每次来都是身边围满了人,那种众星捧月的场面,实在让人上头。
没错,许灿森作为一個贼,不但不想低调行事,还想站在镁光灯前大声告诉整个世界,他就是盗中之王。
只能说,这货选错了职业,他更应该去当演员。
方鹤轩的年轻帅气多金,即便是他许灿森,见到后也想“彼可取而代之”。
叫做“野心”的种子一旦种下,那就再也无法阻止它萌发和生长。
随着工程一天天接近完工,许灿森终于下定决心从方鹤轩身上薅第一把羊毛来。
他盯上了兰桂坊公司设在德己立街的财务室,并且借故进入里面查看和修改电路,基本摸清了所有可能的风险。
最终,许灿森动手了,但结果却是,他第一次失手了。
八年来七次出手,从无差错,却偏偏第一次搞方鹤轩就折戟沉沙,难道他姓方真的如港媒和风水师吹嘘的那样有天命不成?
拿到那几百万港币还没花出去一张大金牛,就被港警破门而入,他被抓时心里的意外、震惊、愤怒和沮丧,一直到现在都久久不能消散。
审讯室门被推开了,许灿森依然颓丧的低着头,没有看来人。
“想不想出去?”
对面的声音让许灿森惊讶的抬起头,这是一位明显律师装扮的中年男人,他的眼睛里透着狡猾,嘴角还带着微笑。
“代价是什么?”
中年律师闻言先是一愣,然后笑呵呵的说道:
“你果然是聪明人,我的老板惜才,不忍明珠蒙尘,决定给你一次机会,就看你愿不愿意把握了。”
许灿森听出了弦外之音,也猜到了对方口中的老板是谁,不过还是假装一脸狐疑的问道:
“方鹤轩?”
律师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继续回以微笑,说道:
“老板一直都说,这个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其用处,人也如此,不是千里马不常用,而是缺少能合理使用人才的伯乐。”
许灿森越听脸色越黑,不悦的问道:
“什么意思?”
律师得意一笑,说道:
“小偷小摸是为贼,翻墙入室是为盗,可为国行窃,可为侠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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