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珠这样的狐狸精,定然是权衡过利弊才选择的,丁爱敏冷静下来再看程诚,这人的确不像是一般人。
丁爱敏沉默,其他人看明白,魏明珠说的都是真的。
换了她们遇到这种事,何止是拿东西抽这疯女人,简直是不给人留活路啊!
丁爱敏忍着众人的指指点点,费力挣脱程诚的钳制。
她不敢还嘴,灰溜溜挤出了人群,飞快消失。
好好的做着生意,却被沈俊妈一通搅合,魏明珠一点也不高兴,只有赚钱能稍微安抚下她的郁闷。
就有女顾客开玩笑,让魏老板看在刚才帮忙说话的份儿上再少几块。
魏明珠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讨生活这么难,真是人在家中祸从天降,你们还好意思让我降价?”
是挺惨的,要是有稳定的工作,谁愿意来做个体户啊。个体户虽然嫩赚到钱,却被人瞧不起,刚才那个疯女人虽然臭不要脸,有一点倒是挺现实——她们帮魏明珠说话,那是因为魏明珠不妨碍她们的利益,家里的儿子/兄弟真找了个除了脸一无所有的农村女孩儿,她们肯定要跳起来反对。
她们不好再追着魏明珠让降价,魏明珠反而狡黠一笑:
“降价不行,不过可以多送一双手套。”
唉?!
嘴里说着讨生活艰难,脸上根本看不出难受。
魏明珠大方爽朗,比她装可怜博同情更让人高看。高看她一筹的女顾客们身体力行表现,冲上去就开始抢手套:
“我要那双蓝色的!”
“明明是我先看上的,妹子你来评评理……”
丁爱敏闹了一出,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魏明珠的生意,她的衣服卖的差不多了就收摊。
有客人问她明天出不出摊,魏明珠无奈:我进货是要时间的,最快也要三四天后,还是这个老地方,劳烦各位多帮忙宣传,熟客带来的我肯定给优惠”
有程诚帮忙,她出摊和收摊都很快。
兜里各种面值的钱来不及整理,魏明珠在羊城买了个小腰包,可以紧紧系在腰上,今天卖的钱都装在里面呢。
“今天累了吧,想吃啥我请客,千万别和我客气!”
魏明珠笑眯眯的,程诚也笑。明珠的性格和长相是有反差的,长得娇弱妩媚,却是个大方爽朗的,说要请客就真的请,他不会和她客气。
魏明珠能给身边人花钱,好像挺骄傲的。
程诚喜欢死她这种自信的骄傲。
“房东奶奶不喜欢你带其他人回去,我们把阿姨也接出来,在饭店好好吃一顿。我不会给你省钱,你可别心疼。”
于奶奶脾气古怪,陈诚也不上门讨人嫌。
规矩严也有规矩严的好处,程诚上不了门,像今天这疯女子也不能随便打搅到魏明珠。
程诚想起疯女人还是不舒服,“我看今天这女人心里并不服气,你总在一个地方摆摊,早晚还会撞到她手里。”
明面上的交锋并不怕,魏明珠不是那种懦弱好欺负的。
那暗地里的算计呢?
对方是商州本地人,看样子还有点小权,阎王好过小鬼难缠,程诚并不放心——理智告诉他,魏明珠是个很聪明的姑娘,她能处理好生活中的各种不愉快,情感却左右着程诚的判断力。
魏明珠眯着眼想,沈俊他妈说话太难听,她本来不想为难沈俊,沈俊除了喜欢她又没犯啥错误。
可谁叫他要有个自以为是、出口成脏的亲妈呢,少不得要被亲妈牵连。
程诚信不信沈俊妈的污蔑之词,魏明珠根本不问。
这种事都要解释的话,她这个对象谈的也太没意思。
“和女人计较的事,你先不用管,我要是不能处理好,再请你帮忙。”
魏明珠说的坦坦荡荡,程诚也觉得自己对一个中年妇女喊打喊杀太丢份儿。当然,他媳妇儿要是有吩咐,丢份儿又是另一回事,面子哪有里子重要!
程诚没有执着这件事,是因为刚才那疯女人完全没有讨到好处。
先是被魏明珠劈头盖脸抽了一顿,又被说的抬不起头,简直是落荒而逃。
今天若是魏明珠吃了亏,程诚恐怕就要发疯了。
他上次发疯的对象是张二赖,被判了20年。一个能和常伟投机倒把折腾香烟生意的人,总不能是个道德无私的圣父,骂他程诚两句可以当是疯狗乱叫,说魏明珠就是不行。
天下的老婆奴不讲道理时都是一个德行!
魏明珠卖衣服就像在捡钱。
腰包充实,她又不是小家子气的人。
直接叫上常伟,回家要接刘美去,刘美却说自己吃过了。刘美很能吃苦,但性格老实木讷并不是短时间内能改变,让她去饭店那种地方她会坐立不安。魏明珠知道,还得多带她妈去这种地方,时间久了情况才会改善。
但在程诚和常伟面前,她不愿意让刘美忐忑,也就没勉强。
饭店送了那么多黄鳝,魏明珠还是第一次在饭店里点响油鳝丝。
80年代的食物不好吃?
好吃的要命!
没有地沟油,没有各种添加剂,连猪都是老老实实吃着猪草啃着糠皮养到一年才能出栏,食材就天然高档,做出来的食物又咋会不好吃呢?
人们只是没有更多的余钱享受美食,美食就在国营饭店里,就在各种老字号里。
魏明珠一脸餍足。
上辈子她不是个重视口舌之欲的人,现在人变年轻了,居然也能被几道菜给勾得心里痒痒。
筷子又快又稳,每一次落下都能精准夹起几根鳝丝。
粗细均匀的鳝丝,夹起来是颤巍巍的晃动,浓油赤酱才是响油鳝丝,恰到好处的火候让它吃在嘴里兼具了嫩滑软糯和韧劲儿……现在的黄鳝也是好东西,沟里生田里捉,不是后世口口相传喂药催熟的。
魏明珠吃的是舒心又放心,看她吃饭明明挺有规矩,常伟还是不由自主咽了咽口水。
常家又不缺吃的,就算闹饥荒的时候大家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常奶奶也不会让常伟饿肚子啊。他吃过的好东西多了去,这家店的响油鳝丝做的是不错,但魏明珠吃的时候表情也太投入了。
有那么好吃吗?
从小没见过啥好东西吧。
常伟想起魏明珠的出身,乡下丫头,家里穷,还不疼爱。
常伟夹着鳝丝的筷子一顿,算了,让她多吃点好了。
程诚轻飘飘看他一眼,胆子真肥啊,居然敢对他媳妇儿露出同情的表情?
程诚不是同情魏明珠,他是心疼。
看着她吃东西的享受,程诚情愿自己不吃都高兴。
“炒虾仁和糖醋熘鱼你也会喜欢,快尝尝……”
魏明珠冲他笑笑,咽下去嘴里的鳝丝才呢喃低语:“卖了那么久黄鳝,我还没在饭店里吃过这道菜,吃到了也就安心了。”
她难道不觉得黄鳝黏糊糊的又腥又滑腻?
她也是女的,倒卖黄鳝这种事她上辈子都没干过,滑腻腻的像蛇一样的东西,魏明珠能喜欢才有鬼呢!
不过是为了生计,她得忍着恶心去做这门生意。魏明珠觉得响油鳝丝好吃,不仅是东西本身好吃,坐在饭店里点一道响油鳝丝,这件事本身就意味着魏明珠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有钱有闲,才敢走进国营饭店,点上一大桌子菜请客。
结账时,魏明珠给的钱。
她好歹是当过跨国企业高管的人,只是一餐寻常的美食还不能让她失态。
但刘美确实没吃过啥好东西,魏明珠不至于见到海鲜就激动,却给刘美点了一道饭店里最贵的‘扒海参’打包带回去。
“我说了要让我妈过上好日子,一份扒海参而已。”
魏明珠提着打包的菜晃晃悠悠说道。
抱着20斤红薯被赶出魏家,她今天能让刘美吃上20元一份的‘扒海参’,以后就能让刘美享更大的福!魏家是个啥玩意儿?呸!
程诚知道她是高兴呢。
他把魏明珠送回家,眼看着那门关上,掉转头就沉了脸,颇有皮笑肉不笑的狠厉:
“常子,你嫂子长得太漂亮,总有人打她的主意……我又不能天天守在商州,你说咋办?”
常伟只差举双手投降。
他对未来嫂子是真没有歹心啊,一开始是很惊艳,后来人都被诚子哥圈定了,常伟就把自己的心思掐了。
他小心翼翼的说,”嫂子明年不是要去京城念大学?”
哥,您再忍大半年就好了啦。
不对,京城也不是全然太平,有个疑似魏明珠“初恋”的齐建华。咳咳咳,常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那用小光大伯的关系把刘荣捞出来,难道还要用小光大伯的关系帮着诚子哥斩断情敌的觊觎?小题大做,传回京城肯定要被人笑死。
为了避免被人笑死,常伟用尽所有诚意说道:
“嫂子又不会看上其他人。”
当然,明珠说了喜欢他,这让程诚的心稍微踏实。
……
魏明珠带着打包的菜回家,扒海参还带着热气。
刘美从来都没吃过海参,也想不到这菜它敢卖20元一道。魏明珠说特意给她带的,她也就老老实实吃掉,滋味是极好的,魏明珠说是“海参”,是海里的一种东西,刘美点着头:
“好吃,明珠你也吃。”
“我在饭店吃过了,妈您多吃点,这东西补人呢。”
刘美还是太瘦。
每天都跑来跑去,也让她没机会变白。不过眼睛有神了,和魏明珠刚“醒来”时那个提线木偶般的乡下女人有差别。一具行尸走肉里被装上了灵魂,刘美对未来有了盼头。
她试探着问魏明珠和程诚的事,魏明珠很爽快承认了:
“我觉得他人不错,先处着呗,反正也不用天天见面,不耽误啥事儿。”
“程诚是开大车的?”
“在保密单位上班,现在休假中”
保密单位上班?那明珠岂不是要当家属,刘美一瞬间就想远了。
在刘美的观念里,处对象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老实本分的她没想过还有像她女儿这样渣的,恋爱和婚姻又不能划等号,魏明珠就是想和程诚谈个恋爱!
“当家属挺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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