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第一次,在没有随从的情况下逛大街,而且,今天是这十年来他最高兴的一天。
因为前生今世,他最缺的便是亲情。此刻,他第一次感受到亲情的喜悦,有时候,命运在让人撞的头破血流的时候,也会给你个糖吃。
因为和周月的重逢,他的心里也发生了很微妙的变化。
之前,他还在因为母亲的事情,而借酒浇愁,但现在他想通了。
正如周月所说,能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命运真的很无常,谁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忽然遭遇不测。
就像前生周启,忽然就葬身火海。
所以,他对母亲的恨,有了消融的迹象。
管他呢,能活着一天,便要努力的活着一天。
谁要是阻挡他好好活着的愿望,那便让对方活不下去。
走在枯叶城的大街上,看着来往穿梭的百姓,那些来自各国的人们,他们穿着不同的衣服,吃着不同的饭,他们每个人都在努力活着。
他们中间有小人,有君子,有妇孺老幼,有富贵贫穷。
他们就像一颗颗小草,有的茁壮成长,有的刚刚长出幼苗,他们都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有一种自由,那便是活着的自由。我们无权剥夺别人活着的自由。
此刻的周启,也尝到一种自由,一种挣脱牢笼的自由。
但那牢笼还切实的存在,就像悬在周启头上,随时可能掉下来,再将他装进牢笼。
所以,他要打破牢笼。
他从前只想好好活着,就满足了。
但现在,他的心中滋生了野心,只是活着还不够,他要改变这世界,改变规则。
这种无法压制的欲望,给他带来了睥睨天下的豪情。
那将是一条遍布荆棘的道路,他将要赤着双脚前行。那将是一条生死难料的道路,他将要在悬崖上奔跑。
“姐!”
周启停下脚步,忽然很认真地说着。
“我此次前往明月国,一路上碰到很多次刺杀,我能安然无恙的来到这里,是一百五十个兄弟牺牲性命换来的。”
“除了宫里的,目前,还有一股不知名的势力,想要我的命。”
周月眸子里好不容易才有的星光,忽然变得暗淡下来。
“你想说什么?说你现在很危险,我不能留在你身边?说等你安定了,再来接我?”
周启心中正是此意,但看到周月眼中的悲伤,又于心不忍。
是啊!好不容易,才再次相聚,如果再谈分别,确实很残忍。
像是十年未愈的伤口,刚刚结痂,便要再次硬生生撕开。
“可是你说过,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我是说过,可现在不同了。我现在觉得,能够快乐的多活一天,比苟延残喘地活一辈子更重要。我不会再逃避任何事情,你要君临天下,我便助你劈荆斩棘,死而无憾。”
周月神情中的那股坚决,不容任何人质疑。
“既然姐你这样坚持,我也不再劝你。”
二人各自无话,各有心事,慢腾腾走在街上。
周启揣着一百两银子,感觉沉甸甸的。
一百两,对于民间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大平国,在二十年前的战争年代,财政吃紧,国库空虚,赋税加重,一两银子曾换算到两千三百文钱的程度。
这个程度的换算率,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通货膨胀度了。
而经过了二十年的和平,如今的换算率退到了一两银子折算一千一百文的程度。
这种程度,依然不是理想的换算率。
按照周启的期望,一两银子能够换算到五六百文钱的时候,国家财政稳定,国库富足,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如今,一百两银子,对于一个老百姓来说,可以说是天文数字,就拿大户人家的丫鬟的月钱来说,三等的丫鬟的月钱不过五六百文。
二等丫鬟能拿到一贯钱,也就是一千文。
做了贴身丫鬟或是大丫鬟,月钱能拿到一两银子。
贫穷的百姓,没有地种,多是给大户人家做做下人,或是长工,或是丫鬟什么的,许多百姓每月一家的收入也不到一两银子。
所以,一百两银子,差不多是贫苦百姓人家,十年的收入。
这一百两银子,即便对于岳水仙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岳水仙开了五年的青楼,才存了一千多两银子。
如此想来,周启丢的那三千两银子,可真是一笔巨额的数目。
周启本来没有把钱看得太重,毕竟他是一国的皇子,何时为钱发过愁。
可如今他想创业,才感到,钱到用时方恨少。
在一家绸缎庄前,周启停了下来,说道:“姐,巾帼是民间妇女才会带的,你还未婚配,为何带这个?先把它摘了。”
周月被周启拿掉了木钗,摘掉了巾帼,露出乌黑的发髻,又拿木钗固定住发髻,将巾帼随手扔掉。
“紫烟阁,男人太多,我是怕被歹人惦记,才如此打扮,谁知还是会有不少人动歪心思。”周月红着脸解释道。
“以后不会有了,先给你换一身衣服,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还是个公主。看着你穿这一身,我心里难受。”
这家绸缎庄,招牌用黑底金字写着“福运绸缎庄”,店铺里面很是宽敞,能看见几个伙计在忙碌着整理布料。
周启说着就拉起周月的手,正要往里走,周月连忙阻拦。
“弟弟,要换新衣服可以,去布庄就行,绸缎庄里的布料太贵。”
看到周月这幅态度,周启心里更加难过。
想起宫中的妃子贵人公主们,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
而周月即便落难,也是一位公主,这些年却沦落成乞丐,连绸缎庄都不敢进。
“岳水仙把你接来也有一年了,你为何还是这身打扮?难道岳水仙故意刁难你不成?”
周启心中一股压制不住的怒火,就要爆发出来。
“弟弟千万别误会,岳姨对我很好,给我送去了好衣服,每天吃食上也都是有荤有素,从来没有苛刻过我。只是我朴素惯了,不愿意去享受。”
周月见周启就要发火,看样子,如果她不解释清楚,周启立马就要去找岳水仙的麻烦。
“岳水仙的话,你可以不听,但我的话,你必须要听。进去吧!”
这次周启也不等周月答应,便强拉着她进了“福运绸缎庄”中。
周月拗不过周启,也就随他去了。
一进门,就有伙计迎进来。
伙计一边引路,一边招呼道:“掌柜的,有贵客到。”
就见一个胖墩墩的中年人,捻着不太长的胡须,满脸堆笑走过来。
他先是打量了周启,又拿眼角扫过周月。
周月一副村姑的打扮,一身粗布衣,自然不会被他放在眼中。
而周启上穿经锦的锦衣,下穿横罗的罗裳,腰上带着佩剑,脚蹬翔云靴。
剑他不懂,衣服他精通,穿锦衣凸显身份高贵,穿罗裳,是为了凉爽。
身份高贵的,穿衣裳,普通身份的穿圆领缺袍的常服,身份低下的穿布衣,当然也有身份高贵的人,为了舒服,拿好料子做常服的。
看身份,关键不是分衣裳还是常服,主要看布料好坏。
掌柜的自然一眼就看得出布料,不然也不配做掌柜的。
这掌柜的名为姜大有,是姜大福的堂弟,姜大福创业初始,送姜大有去京城的绸缎庄做了几年的学徒,后来姜大福各地的绸缎庄都是姜大有帮忙打理。
姜大有常年各地奔波,兼职几家绸缎庄的掌柜。
他阅历丰富,达官显贵也见识过,普通人不知,他却是能看得出,周启这身衣服代表的是高贵的身份。
不管对方是何等身份,都不是他该过问的,总之,对方身份肯定不简单。
他一向在伙计们面前趾高气昂的姿态,此刻丝毫不敢怠慢。
“公子,我庄绮、绫、罗、绸、缎、纱、锦都有上乘的料子,您是要什么料子?做衣裳,还是做常服?”
姜大有捻着胡须的手早已经放下来,陪着笑脸,跟在周启的右侧稍后一点的位置。
在大平国,有着这样的礼节,给比你身份高的人引路,身和头要倾斜,站在对方右侧肩膀稍后的位置,手掌平抬,超过对方肩膀。
姜大有自然懂得这些礼节,在铺子招人后,他都会告知伙计们这些礼节,免得引得客人发脾气。
其实周启是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将来他若真的登上大宝,他会一点一点,让世人改掉这些繁文缛节。
“掌柜的,我今日不是为我自己做衣服,是给她做衣服的,把好布料拿出来我看看。”
周启指了指身旁的周月说道。
姜大有这才拿正眼打量了周月一番,这姑娘是很美,而且美的没天理。
但他关注的细节很多,周月身穿布衣,脸上不施脂粉,走路和周启齐平。
由此可说明,这姑娘可能是被这身份尊贵的公子哥从民间挑来的丫鬟,没见过世面,才会与主子走在一起。
这等身份出身的女子,即便长得再漂亮,也没有资格做妻,只能先做丫鬟。
婚配讲究门当户对,大户人家公子只能找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小姐做妻,普通百姓出身的,只能做丫鬟。
三年之后,如果被公子看上了,怀上了公子的骨肉,可以做个妾,生的孩子是庶子,无论是在身份地位上还是在分家产这样的事情上,都比不上正妻所生的嫡子。
丫鬟都穿青衣,这姑娘就应该穿青衣了。
“公子,我们这绸缎庄没有做丫鬟穿的青衣布料,不过我们也有布庄,就在城北,您看您是不是移步到......”
姜大有理所当然地说着,可话还没说完,周启便一脚踹过去,大骂道:“狗东西,你说谁是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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