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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章 与狼共舞(1 / 1)

物以稀为贵,正是因为狗头金极为罕见,所以才显得珍贵。包大明白也使劲一拍脑门:“想不到,这玩意也一窝一窝滴。”

三个人很快就跑到金大力跟前,只见他手上拿着一个手指粗细的小石块,顶多也就两寸长。大明白也拿在手里仔细瞧瞧,跟刚才那块狗头金的外表差不多,就是个头太小了。

有了刚才那个大块的做比较,这块小不点当然不会令大伙太过激动。倒是田小胖动了心思:看样子,这都是一场陨石的产物,也就是说,这附近,搞不好还可能存在狗头金呢!

金大力最是兴奋,把这块狗头金塞给田小胖之后,还张罗着要继续寻找。

“你不想要吗,大力?萨日根问了一句。

后者继续淌着水,在冰凉的溪水中搜寻,头也不抬的说:“胖哥儿都说了,找到的东西都归合作社——”

这家伙,还真是个实心眼。萨日根满意地点点头:不贪财的猎人才是好猎人,这样就能顶得住诱惑,不会滥杀。他决定了,一定要收下这个徒弟!

狗头金虽然充公,但是对于发现者,田小胖还是要进行奖励的。准备回去之后,跟合作社的主要成员商量一下,再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不然的话,就太打消积极性了。

看看天都要黑了,赶紧叫金大力上来,继续去火堆边上烤着,然后,其他人就准备晚饭。

匆匆忙忙的,显然是不能就地取材了。不过呢,物资准备的挺齐全。小胖子熬了点粥,把大油饼热乎一下,卷着牛肉,再吃着小咸菜和花生米,能填饱肚皮就成。

“这冷冷呵呵的,必须喝点!”萨日根把装酒的塑料桶拎过来,找了几个茶缸子,咕嘟咕嘟开始倒酒,边倒边问:“大力,能整点不?”

“还行吧。”金大力也不知道啥叫客气。

结果一喝起来才知道,哪里是还行啊,简直太行了,除了田小胖,剩下那两位,根本就喝不过他。

不光是能喝,而且还贼拉能吃,饭量估计都能赶上倒霉熊了。把萨日根给乐得啊,越瞧这小子越顺眼:能吃能喝,才是好猎人呢。

吃饱喝足,溜达一会,就各自钻进帐篷睡觉。本来有小霸王在这,是不需要守夜的,不过呢,田小胖还是主动申请,金大力还吵吵着他最年轻,应该他来,结果,叫小胖子给塞帐篷里去了。

虽然金大力从个头上来说,比小胖子差不多高出一头,可是比起力气,虽然他名字叫大力,却还是比田小胖差了一大截。

田小胖在外边守夜,小猴子也就跟着。小胖子先是跟媳妇儿连了个视频,还好,这里有信号。

正好,这些日子,其其格那边也忙,就不来回折腾了,而且据她说,好像还要提拔,有可能当上多伦诺尔的一把手。

小胖子也是有喜有忧:升官了当然是好事,可是就怕升着升着,一下子升到别的地方,回家岂不是不方便了。

算了,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挂断了连线之后,小胖子就开始沿着河边,慢慢往前溜达。

反正他也不需要用眼睛去搜寻,燧石之珠会主动出击,而且,就算是埋在别的石头下边也不怕,直接就能被燧石之珠给砸出来。

初冬的夜晚,河边渐渐起了一层薄雾,这里处于山谷,肯定是多雾的。下雾之后,朦朦胧胧的,有点仙境的意思了。

周遭寂静,万籁无声。这月份,草虫早就销声匿迹,蛤蟆也进行冬眠,都没了声息。只有偶尔传来几声夜鸟的啼鸣,更显得幽深寂静。

要是一般人,还真不敢晚上在溪边溜达。因为田小胖走出去这几里地的工夫,就已经看到好几头野兽,来溪边饮水。

其中就有二妞和二彪子,还和小猴子耍了一阵子,这才离去。

只是,小胖子想要的狗头金,却不见踪迹,宝珠安安静静的,一点反应都没有。

小胖子也是头铁,继续往前溜达,估摸着,都走出去十几里路了。虽然狗头金没找到,但是这条河流,却令他很满意,绝对是漂流的好地方。

到时候,冬季有滑雪场,其他季节呢,可以组织游客进行漂流,只要事先把小河底下的石头先清理一遍,太过突兀的弄出来,这条河流也不大急,再穿好防护用品,安全方面,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件事,回去之后,就可以组织虎啸山庄的人来完成了,现在正好是枯水期,水潜好摸石头;再冷一些,表面封冻,就不好干活了。

边走边琢磨着,猛然间,前面出现了几双绿油油的眼睛。田小胖的眼睛现在具有夜视能力,清楚地看到了几条野狼的身影,在远处晃动。

哈哈,想不到啊,草甸子那边的狼群也过来了,狼三呢,过来叫俺瞧瞧,又长大点没有?

小胖子还打了个口哨,然后就大摇大摆的,迎着狼群走过去。

对面一共是四只狼,都凶巴巴地盯着田小胖,一个个都直呲牙。田小胖有点不大满意:咋的,几天不见,不服天朝管了是吧?

走着走着,距离狼群也就剩下几米了,只见前面那三只野狼,呈品字形直扑过来,田小胖还张开双臂准备拥抱呢,结果就看到迎面那头狼,猛的窜起,大嘴带着腥气,恶狠狠向他的脖子咬去。

啊!田小胖反应还是比较快的,抬起胳膊一挡,只听刺啦一声,衣服袖子被野狼给撕掉了。而田小胖也出手如电,顺势掐住野狼的脖子。

不是草甸子上的狼王!田小胖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这是生活在森林之中的又一个狼群,跟他可一毛钱关系没有,你大大咧咧地凑上去,人家不咬你才怪呢。

这几只野狼,毛色要更加青黑一些,这和它们生活的环境有关系,属于保护色,是自然演变的结果。

那狼王被抓住脖子,嘴巴用不上劲儿,两只爪子还奋力往田小胖身上抓挠,田小胖嫌烦,又伸手抓住一条狼爪,顺势一搂,另一只也抓住。

他一手卡着野狼的脖子,一手抓着两只两爪,野狼便彻底失去了爪牙之力。就是这姿势有点古怪,野狼立起来之后,比田小胖稍微矮半头,这一狼一人,就跟在那跳舞似的。

田小胖也玩心大起,扭动身躯,还真跳上了,嘴里还唱唱咧咧的:“来,左边跟俺一起画个龙——”

一边跳着迪斯科,一边顺势飞起一脚,左边那只野狼也被他踹飞。

“来,右边跟俺一起画彩虹——”一个转身,右边扑上来的那只野狼也飞了。

话说以前迪斯科刚传过来的时候,这边的老百姓搞不懂那洋玩意,就觉得跳迪斯科的时候,一个劲尥蹶子,于是就取了个谐音叫“踢死狗”。今天,田小胖跳得是升级版的,踢死狼。

这群野狼有点发蒙:这哪来的傻叉啊,惹不起。

可是想跑也跑不了啊,狼王被田小胖抓着呢,根本就挣脱不开。直到小胖子一曲狂野的野狼disco,唱完,彻底过瘾了,这才一甩手,狼王也变成了闪烁的灯球,在地上打滚。

狼群也终于感觉到眼前这人不大好惹,为首的那头野狼发出一声长嚎,狼群就准备撤退。

在动物界,狼群是游击战的好手,正所谓好虎架不住群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且,它们的耐力极为强悍,可以追逐猎物几天几夜,大多数猎物,都会被拖垮。

田小胖也不想打伤它们,给点教训就行了。没有狼群,森林里的食物链就缺少重要的一环。每种动物,都有它们生存的必要和权利,小胖子是不会进行干预的。

他眼瞅着狼群离开,可是哼哈二将不答应啊。小猴子嘴里噢噢的叫着,上去跟狼群讲道理,大概意思是:甭管山中有没有老虎,偶都是这山里的猴大王,你们见了大王,还不过来拜见。

见你个猴儿头啊,这群狼野性十足,一个劲朝小猴子呲牙,没冲上去撕咬,就算给你小猴子面子啦。

偶不好使是吧,有种咱们单挑!小猴子也来了猴脾气,冲上去就开挠。它的动作,明显比野狼迅捷,为首的狼王,很快中招,被小猴子给抓下来一撮狼毛。

呼——小猴子还把小爪子放到嘴前,轻轻一吹,十分潇洒。这个动作,它也是从电视里学的,感觉蛮帅的。

狼王这回可怒了,扑上来撕咬。结果被小白跳到它的后背上,无论它如何蹦跳,都摆脱不掉。

手下两只野狼还试图帮忙,结果,白光一闪,扑通两声响,全被小霸王给撞趴下了。剩下那一只,应该是今年的小狼,没啥战斗力,只是在后边发出吱吱的尖叫。

那狼王摆脱不掉,索性直接窜进旁边的灌木丛,在往远处,就是一望无际的林海了。其它几只野狼也都跟上去,小霸王也不慌不忙,迈着优雅的步子跟在最后。

哼哈二将出手,小胖子也没啥好担心的,他觉得有必要掌控这群野狼,起码,要它们知道,不能伤害来这里游玩的游客。

再往前走,也就要出界了,就彻底是深山老林,所以田小胖也就慢慢往回溜达。

走出一段路之后,他忽然一拍脑袋:笨啊,你都笨死啦!

既然狗头金是从天空中散落的陨石里面携带的,那么,凭啥人家非得沿着河流降落呢?难道,就不能落到别的地方吗?

刚才,小胖子就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第一块狗头金是从河流里面找到的,然后就以为,狗头金都在河流里,这想法显然是大错特错。

想明白之后,赶紧一溜小跑,跑回驻地,那几位,还在帐篷里睡得呼呼的呢。

然后,小胖子就以方才发现狗头金的地方为原点,开始转圈,一圈比一圈大,逐步向周围扩散。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跑圈跑了两个多小时之后,小胖子猛的觉得眉心发烫,燧石之珠又开始蠢蠢欲动。

哈哈,终于来啦!田小胖心头狂喜。然后,又猛的一惊:不对呀,刚才只顾着寻宝,忘了这茬,狗头金这么珍贵,直接吸收实在太浪费了。要是换成普通黄金,只怕能多出几十倍呢——

可是等他回过味来,一切都已经晚了,只见蓝光一闪,燧石之珠破体而出,向着几丈外的地面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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