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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懦夫和茶壶(1 / 1)

盘旋在天空的鹰隼渐渐散去,可是地上的人们,却一个个兴致勃勃,不舍离去。

他们之中,大多数是外来的游客,也有少部分是当地的牧民,都是出于对鹰猎文化的喜爱,才会出现在这里。

事实证明,真的不虚此行啊,在鹰猎节尚未开幕之际,就看到这如此神奇的一幕,令每个人都兴奋不已。

游客们纷纷喝彩,争抢着过来拍照留念;而那些牧民,则纷纷向着田小胖这边躬身致意,以示尊重。

要知道,在不少民族的传统之中,都十分崇拜雄鹰。甚至不少民族都有着天葬的习俗,希望自己死去之后,肉体被神鹰啄食,然后灵魂也被神鹰带去天堂。

同样,大晃的直播间里,也是一片喜气洋洋。当然,这也经过了一个从愤怒到哀伤的过程,但是最后,还是那熟悉的味道,最终变成喜剧。

“实锤了,小胖的新绰号,鹰神!”

“等等,让我捋捋,小胖子到底有了多少个称号,鸟神,熊神,狼神,鹿神——不行了,根本数不过来。”

“这个鹰猎节也不用比了,把奖杯直接发给田小胖就行了。颁奖仪式,隆重开始!”

多了个鹰神的称号,田小胖反正也是虱子多了不痒,能救活这只海东青,他就心满意足了。

看到围观的人实在有点多,他就四下里挥手致意一下,然后就准备离开。

可是这时候,却有一个人分开人群,冲到田小胖跟前。只见此人先弹弹袖子,放下袖头,然后左脚前屈,右腿半蹲,以手扶膝,上身前倾:“请贵人安!”

好像在清宫剧里面,见过这么打谦儿请安的——田小胖都傻了,这算是大礼了,关键,行礼的还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这个可万万使不得。

于是连忙上前两步,双手握住对方的胳膊:“您这不是折煞俺了吗?”

那中年人用力拍拍田小胖的手臂,眼中泪光闪闪:“您当此大礼,刚才的义举,不仅仅是救治了这只海东青,更是保全了我们鹰把式的名誉,也救了我这个不成器的逆子。在下佟啸天,感激不尽!”

田小胖这才明白,这位就是传说中的“鹰王”了,打量一番,只见他身体粗壮,棱角分明。

身上也是鹰把式的标准打扮,头上毛茸茸的兽皮帽子,身上同样毛茸茸的兽皮坎肩,望上去甚是豪迈。

“佟叔叔,您也来了,我给您介绍——”傅天山也过来见礼,刚要介绍,却见一个老者不慌不忙地走上前来,傅天山不由得惊呼一声:“爷爷!”

傅青云满眼欣慰地望着自己的孙子,他现在觉得,这辈子最英明的决定,就是叫孙子在黑瞎子屯拜师。瞧瞧现在,不知不觉已经青出于蓝,超过他这个老萨满了。

而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也是受到鹰猎节组委会的邀请,在开幕式上来进行萨满祈福,也算是民俗的一部分吧。

傅家和佟家素有交往,所以就和佟啸天在一起,听说佟啸天的儿子佟飞羽在这边闹出事儿来,这才一同查看。

经过傅青云的一番介绍之后,众人也算是熟识了,佟啸天坚持要和田小胖同辈论交,拗不过他,也只能如此。

佟啸天绝对是发自真心地感激,因为如果儿子真的当众虐杀海东青,那整个鹰屯的名声就彻底毁了;甚至,佟飞羽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海东青,那是国家保护动物啊!

他现在是恨铁不成钢啊,恨不得踹死这个逆子得了。

等傅天山把失魂落魄的佟飞羽从地上拉起来,这小子也彻底蔫了。而佟啸天则越瞧越气,看看傅天山,越来越有出息;再瞧瞧自己的儿子,越来越不成器!

胸中的怒气再也抑制不住,佟啸天飞起一脚,将儿子踹了一溜跟头,又猛扑上去,一阵拳打脚踢。

作为长辈,傅青云也不阻拦。正所谓当面教子,这个一点毛病没有。你看看天山,就被他师父给管得捋顺条扬的。

最后反倒是田小胖瞧不下眼了,上去把佟啸天拉住,劝慰一番。最后又叫傅天山把佟飞羽拉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记住这个教训吧,等以后啥时候学会了尊重生命并且善待生命,你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鹰把式。”

尊重生命,善待生命——佟飞羽抹抹满眼的泪水,目光重新变得坚定起来:他一定要重头再来!

看到这边没啥事了,人们这才渐渐散去,对后天开始的鹰猎节,更加充满了期待。

因为有傅青云老爷子这个旧识,所以大家都一起前去组委会报道,而且吃住等方面,人家有统一的安排。

正好,其其格也正在酒店这边招呼八方来客,看到田小胖一行人,立刻也不顾什么形象了,大呼小叫地冲过去。

瞧得她手下那些工作人员都直发愣:这还是他们那个精明强干的镇长吗?

“小花姐姐!”娃子们挨个被其其格抱起来举高高,笑容在他们的小脸上荡漾。

俺呢?等轮到田小胖这,他乐呵呵地张开双臂,准备抱个瓷实,结果其其格弯腰把小白抱在怀里,笑颜如花地贴贴小猴子的毛脸儿:“小白,好像变得沉了,小心也变成小胖猪——”

田小胖讪讪地放下手臂,盯着其其格看:这丫头,都累瘦啦!

其其格又分别和傅青云以及佟啸天打了招呼,闲聊几句。这两位也都是人精,瞧出有点不大对劲,于是先找借口回房间去了,越好晚上一起吃饭。

看到人多眼杂,乱糟糟的,田小胖也只能收起小心思,先安顿下来,这又是马鹿又是大鹰的,还真有点麻烦。

幸好,不少当地的少数民族选手来参赛,也都骑着马,那两头拉爬犁的马鹿也就跟着一起饮水喂料。至于小霸王,则不在此列,人家相当于田小胖的家人,跟小白一个待遇。

陆陆续续的,不断有参赛选手到来,甚至,田小胖还看到了北边来的老毛子,也像模像样地架着鹰,而且还是珍贵的矛隼。

一问才知道,原来矛隼主要生活在北极苔原带,人家那边也算是主产地。

田小胖瞧着也替其其格高兴:连大鼻子都跑来参赛,证明这个活动很受欢迎,也很成功,小格格干得不错嘛——

那个老毛子的矛隼卖相极佳,调教得也很是听话,引来不少人围观。甚至,田小胖还看到几个头上戴着围巾和头箍,身穿长袍的男子,也兴致勃勃地凑上去观看。

“这是海湾那边的来的吧,你们这个都成了国际猎鹰文化节了!”田小胖也不得不朝着其其格竖起大拇指。

其其格当然心安理得地笑纳:“人家那边原来是游牧民族,所以猎鹰文化历史悠久,男子都以拥有一只神骏的猎鹰为荣。”

原来如此,田小胖忽然听到以前的一个传闻,说是不少偷猎者,都把名贵的鹰隼弄到西亚那边进行贩卖,不免有些悻悻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只要有利益的存在,偷猎者就不会轻易灭绝啊。

最关键的是,那边因石油而富,不差钱啊,更是无形中助长了这种捕猎贩卖猛禽的做法。

正琢磨着呢,就看到那几个戴着头巾的男子,嘴里叽里咕噜地,开始跟那个老毛子交流起来。只不过,双方语言不通,说不到一起去。

幸好,主办方备有翻译,于是找了好几个过来,凑在一起,好歹算是能叫双方正常沟通。

原来,是这几位戴头巾的土豪,要买老毛子的那只矛隼。而且价钱随便开,果然是一副土豪做派。

不料,那个老毛子也是不差钱的主,神色很是激动地说了一通,他一手架鹰,一手还在空中愤怒地挥舞,搞不好要伸手儿。

戴头巾的土豪也不是好惹的,嘴里喋喋不休,经过翻译才听明白,大意是说:你个小白人儿得瑟啥玩意,连你们国家的总统,给俺家国王送礼都送矛隼!

这事倒是发生过,据说是两国签了个大合同,这才赠送矛隼,也算是投其所好吧。

提起这茬,那个老毛子火更大了,要知道,他们本国的总统,在民众心目中还是非常受到尊重的,岂容他人玷污?

于是,挥起沙包大的拳头,就要干仗,怎一个猛字了得,不愧有着战斗民族的称号。

这货身高体壮的,那几个翻译还真拦不住。田小胖也担心发生国际纠纷,最后给其其格惹麻烦,连忙上去拉住那个冲动的家伙。

那老毛子真急了,谁拦着朝谁瞪眼睛,不过瞧见田小胖,他眼睛眨巴几下,好像在回想什么。

这时候,他手臂上的矛隼,却扇着翅膀,直接跳到田小胖的肩头,还用脑袋蹭蹭田小胖的脸蛋,一副十分亲热的模样。

老毛子登时面露喜色,嘴里嘟噜了一大串,原来,这货刚才也在事发现场,亲眼目睹了田小胖吹奏鹰笛,而且,他的宝贝矛隼,当时也被吸引到空中,参与了那场群鹰荟萃。

对此,老毛子又是嫉妒,又是钦佩,简直把田小胖当成神人。

通过翻译之后,田小胖心里也美滋滋:俺这也算是有大鼻子粉丝了呗——

于是也就顺便夸了对方的这只矛隼几句,这个就相当于职业互吹了,就跟牧民见面,都夸对方的马好,并且亲热地拍拍马屁股一个道理。

他们在这友好交流的时候,那几个想买鹰的也被劝走了。而这个大鼻子却格外热情,拽着田小胖不撒手,估计是心里真的很服气。

既然这样,就给这位国际友人点面子。在翻译的帮助下,双方互相通报姓名。结果呢,田小胖也记不住对方那长长的一大串名姓,就记住了个“伊万诺夫”,简称懦夫。

而那个老毛子,也就是懦夫先生,记不住拗口的中文,也十分干脆地称呼田小胖为大茶壶。

这个也是一个通称,最初呢,是用“契丹”来称呼中国的,因为在某一阶段,契丹很强盛,而且跟他们那边接壤;不过后来因为中华盛产茶叶,中国人也爱喝茶,就通称茶壶算了。

俺叫你懦夫,你就叫俺大茶壶,兄嘚,你这是报复啊!田小胖不乐意了:大茶壶啊,谁不知道是干啥的?

小样,一会把茶壶换成酒壶,看俺不喝趴下你!田小胖暗下决心,跟着懦夫老兄扳脖搂腰的,十分亲密地往餐厅那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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