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之后,沈信将今天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记录在笔记本上,这些都有重要参考价值,如果有空余时间,他甚至还想去周边城市多跑几趟,把当代的产业尽可能了解的更全面一些。
接下来就是定下地点跟项目了。
地点首先排除沪上跟京城,太远了,而且沈信上辈子也只因为工作需求去过寥寥几次,并不熟悉,那么就剩下两个选择,省城和特区。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粤省这两大先锋已经在短短十多年创造了举国瞩目的经济奇迹,成为全国所有下海淘金的冒险者的首选之地。
【东南西北中,发财到粤东。】这句口号从八十年代流传至二十一世纪,依然是粤省经济的真实写照。
两者相比之下,特区有着明显的政策优势和资源倾斜,同时也是身处珠三角腹地的大型工业城市,对于资金及企业包容性极强。
但同时,以上的优势也给特区带来了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沈信手头上没有资本,对应那些金融、物流、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空手套白狼的难度较高,而且只有两个月的时间,难以孵化一个成熟的项目。
而与特区成就高度互补的另一个大都会——羊城,作为拥有两千年家底的老大哥,它在文化方面有深厚的底蕴,同时也是华夏的商贸中心,对沈信来说可操作性强,门槛低,而且他会粤语,有语言优势。
对比起来结果已经很明显了,沈信捏着一枚飞镖,手掌一抖,飞镖嗖地一声命中挂在门后的标靶靶心。
羊城,决定就是你了。
定下了地点,就剩下项目了,沈信对于世纪末的羊城的了解并不多,所以打算去了之后再仔细甄选。
在房间里一阵捣鼓,他拿出了一个已经带有锈迹的铁盒子,啪的一下打开,里面满满当当都是零钱,最底下还压着一个信封。
这是他的私人财产。
整理了一下,全额是一千零三百五十二块五毛。
看着这个数额,沈信一点也不觉得吃惊,其实从十岁那年起,他就已经在老爹的帮助下摆脱了“妈妈帮你把压岁钱攒起来”的被掠夺时期,要不然也不会攒下这么多一笔钱。
而且,比起他要做的事情,这些钱显然是杯水车薪。
“得找个外援才行啊。”
想到这儿,沈信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张面孔。
小叔沈堂!
差点把他给忘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十一点十分。
这个时间,小叔应该还躺在窝里蒙头睡大觉吧。
沈信轻笑,在这个人均早起的年代,小叔比大多数人先一步领会了修仙的真谛,三十出头的年纪,依然坚决贯彻“烧烤啤酒熬夜”三大仙家法门,就这样折腾了几年,身体依旧倍棒,精神头也是一天胜过一天,也不知道是否是没结婚的缘故。
小叔是个老江湖了,出门闯荡带上他能省一堆事儿。
87年初,高中肄业的沈堂不愿服从父亲沈海山的安排进入国企上班,毅然决然背着行李离家出走,身无分文的他靠着社会上朋友帮衬,在滨州闯荡了好几年,算是捞到了初始资金,恰逢92年国企大下岗,他带着手底下一帮兄弟跟随淘金浪潮来到了羊城。
刚开始是倒磁带、收音机之类的小玩意,后来干大了,就往实体这方面延伸,搞了一个服装批发档口,开洗头房,开小饭店,那时候沈堂啥都不懂,见到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得亏手底下一伙弟兄给力,勉强能在鱼龙混杂的省城江湖站稳脚跟,最后因为没有啥经营理念,手底下产业纷纷倒闭,人也在严打的时候进去蹲了两年。
出来之后,沈堂带着仅剩的一点积蓄回到滨州,开了个街机厅,一直混到现在,虽然算不上多体面,但小日子还算过得去。
虽然有点日薄西山的意思,但如今的小叔,依旧是滨州江湖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沈信有时候跟周愚、老猴他们在外边跟流氓打架,对方人多的时候,沈信都得提一下小叔的名号,一提准好使。
最近得去拜访拜访他,沈信心里想着。
今天沈建军要加班,周丽香刚好也回娘家探亲,家里就剩下沈信一个人,他中午得自己搞定午饭。
正想着去看看冰箱有啥吃的,沈信忽然听到窗外有一点动静,于是他把头探了出去,就看到了一个女孩正拿着把铲子,在菜圃里认认真真地松土。
女孩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裙子,戴着粉色的木耳边帽子,帽子上还扎了条可爱的小系带,似乎有些乏了,就抬着白皙的小臂擦了擦汗,她看起来没干过重活儿的模样,但菜圃的泥土却松的一板一眼的,像尺子量出来的那样整齐。
沈信一下就认出她来了,这个女孩叫程堇堇,就住在202,也就是沈信家的对门,她比沈信小一岁,现在大概还在市一中读书。
两家人当了有两年的邻居,沈信自然跟她很熟,不过后来程堇堇一家搬走了,就再也没了消息。
似乎察觉到上方的目光,女孩摘下了帽子,抬头看着沈信,恰巧一阵风吹过,九里香飒飒作响,飘落几朵白花,于是那张脸也跟着变得明媚清晰起来。
“老信,下来帮忙呀。”
程堇堇开口说道,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声音却是糯糯的,带着一股天然的娇憨气。
“行啊,你等会。”
沈信应了声,出门下楼,直接进了楼下郭大爷家的院子。
小区一楼都是带着院子的,适合老人家住,偶尔倒腾点花花草草。
郭大爷家的院子明显是经过精心打扮的。
进院子的路铺着青石板,外围是两排木栅栏,爬满了郁郁葱葱的铁线莲,里面一圈是各种艳丽的盆栽,大小摆列错落有致,而整个院子的压轴,自然是那株两米多高的九里香,一到夏天就枝繁花茂,清香满院。
沈信接过了小铲子,好奇地问:“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爸爸不在家,我来郭大爷家里蹭饭,顺便帮他干干活儿。”
程堇堇说话的语速似乎总是比人要稍慢一些,每个字句都如同被严谨矫正过一般,再搭配上那悦耳柔婉的声音,就像是有人附在自己耳边温柔地讲故事。
沈信从以前就很喜欢跟她说话,因为喜欢听。
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还臭不要脸地缠着程堇堇给自己讲题,就是为了听她说话,结果讲了一半自己睡着了,后来就再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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