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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章 读书人有浩然气,可生铮骨(1 / 1)

果不其然。

埋头疾奔,还没到县衙大牢,齐平川猛然感觉身后意外的安静。

回头一看,鼻子歪了。

这尼玛……

老王这货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走了!

节操?

节操呢!

长叹了一口气,看来老王这种人,只能同甘不能共苦,今后得提防着他一下。

独自一人去?

无妨!

从决定不逃的那一刻起,就没在老王身上存半点奢望。

齐平川仗剑直奔大牢。

大牢外,跟随周兴前来双眼县的绣衣缇骑倾巢而出,除了在牢内的缇骑,大牢外被四十余位绣衣缇骑守卫得水泄不通。

人人按刀,满脸杀气腾腾。

这架势,仿佛在大牢内被审问的不是一位牵扯进前朝势力的地方官员,而是前朝的太子一般。

齐平川上前,对一位黑衣大绣衣道:“还请通报周大人,说县尉齐平川求见。”

那位大绣衣一脸漠然,“大人在办案,不见!”

这就是绣衣直指房的底气。

紫绣衣周兴可以无视知府以下所有官吏,寻常的大小绣衣更是凌驾于知县之上,一个县尉,在大绣衣眼中和普通人没差别。

世袭罔替也一样。

齐平川脸上肌肉抽了一抽,本来只是先来探查一番情况伺机而动,然而被这名绣衣缇骑的神态激怒,满腔热血顿时沸腾起来。

心一横,老子是猪脚,怕你不成,怒道:“我若执意要见呢!”

呛啷啷!

几声脆响。

站在齐平川面前的数名缇骑,几乎没有丝毫迟疑,佩刀出鞘杀意如织。

所有人看齐平川,都像在看死人。

执意要见周大人?

谁给你的勇气!

齐平川进退两难。

打吧……

要跪。

不打吧,没有面子不说,还对不起陈弼。

有些后悔。

不该如此莽撞,应该想好万全之策伺机而动,然而如今却一不小心搞成这个局面。

骑虎难下。

灵犀突来,心生一计!

再赌一把。

赢了,就可以去浣清河上画舫里找那荡悠悠的小妞儿巫山云雨。

输了……

逃呗。

况且这时候还不出手,不用商有苏和老王鄙视自己,自己都瞧不起。

是男人,就该干!

齐平川横起腰间那细长的剑出鞘,几乎是一字一顿,“再说一遍,我要见周兴。”

是周兴,不是周大人。

那名大绣衣一脸讽刺,“想死?成全你!”

站在旁边的另外一名佩刀出鞘的白胖小绣衣稍微心善,提醒了一句,“周大人有令,硬闯大牢者,与陈弼同罪!”

齐平川怒从心生,“你们有什么证据,为何要陷害陈县令!”

那名大绣衣扬了扬手中佩刀:“这就是证据。”

齐平川无语。

封建王朝,真尼玛是个不把人当人的时代,权势之下,全凭一张口。

得了,没得谈。

锵!

齐平川倏然拔剑,阳光下的细剑如一池秋泓闪耀,剑身的青紫斑纹便似活了过来,惊艳之中透着潇湘寒意。

绝对是一柄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

几名缇骑冷笑一声,一贯嚣张的他们岂能容忍齐平川的虎口拔牙。

拔刀欲砍。

齐平川大吼一声:“太祖陛下御赐齐汗青之佩剑在此,谁敢造次!”

宛若惊雷。

几个缇骑面面相觑,看向那名大绣衣。

这一次来双阳县,大家都知道要干什么,也知道要办什么人,双阳县的那个软蛋县尉在整个关宁府都大名鼎鼎。

软蛋县尉是世袭的。

祖父是大徵开国第一神将齐汗青——纵然在凌烟阁悬名和画像于最末,但改变不了齐汗青是开国第一功臣神将的事实。

当年,太祖定国之后,确实将佩剑赐给了齐汗青。

这件事史官有记载。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太祖不断打压齐汗青,再至太宗登基,齐家人又站错了队伍,导致断崖式没落。

如今的大徵,已没多少百姓知道齐家还有后人活在双阳县。

更没人去关注太祖赐给齐汗青的那柄佩剑去向。

现在齐平川忽然拿出这么一柄一看就不寻常的剑,说它是太祖佩剑,让这群绣衣缇骑不得不惊心,如果是真的,谁敢动手?

当年太祖赐剑,曾当着百官言语,汗青持剑,如朕亲临,可斩奸臣,可诛逆子。

这句话也被史官记录了下来。

虽然今日持剑的不是齐汗青。

但这毕竟是太祖佩剑,谁敢对这柄剑动刀戈?

禁军都指挥使、绣衣直指使陆炳敢,那位权倾朝野的左相敢。

三位重兵在握的藩王敢。

但区区几个绣衣缇骑,却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

那名先前极其强势的大绣衣脸色阴晴不定,盯着步步紧逼的齐平川,心中发毛,这真是在关宁府得到线报中说的那个软蛋县尉?

怎的如此血性如此强势。

此举,不输当年齐汗青!

犹豫了半刹,最终还是不敢赌,万一真是太祖佩剑呢?

况且,齐平川如此有底气,怎么会假。

只得挥手,示意一名缇骑去大牢内禀报周兴,回头对齐平川道:“你等一下。”

齐平川看似目光坚毅,一往无前。

端的是霸气。

实际上心里慌的一批啊。

手中这柄细剑哪里是太祖御赐的佩剑,那柄佩剑早在“齐平川”父亲手上就不知道遗落在何处,这柄剑就是小萝莉前段日子给自己的。

不,是卖给自己的!

为此私房钱被小萝莉拿去买了各种朱钗,自己反而犯贱的有种小幸福。

闻言面无表情的道,“我不为难你们。”

麻杆打狼,两头怕。

齐平川是害怕对面有个识货的看破自己色厉内荏,对面是害怕那个万一……

倒也达成了目的。

大牢内,周兴听到那名缇骑的禀报,脸色一变:“看清楚了,真是太祖那柄佩剑‘挽霞’?”

那名缇骑有些畏惧的缩了缩,“属下不曾见过那柄御剑。”

谁不怕周兴?

周兴唔了一声,没有怪罪他,点点头,“当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我听陆指挥使偶尔提及过,无妨,让他进来便是,是否真是那柄挽霞,我亲自验证。”

缇骑领命而去。

周兴起身,负手来到瓮前,笑意阴森:“陈县令,真不认罪?”

瓮中,清水已血红。

水面飘着辣椒面。

陈弼被五花大绑后丢在水里,满身血肉翻卷。

十指上,已没有一块指甲。

胸口,背上,大腿上,更是被涮的没有了一块完整肌肤,露出触目惊心的血肉,血肉便似一块耕田,铁刷似扒犁,交错纵横着沟壑。

虽然浸泡在瓮中,血肉上依然沾着不少辣椒颗粒。

此刻长发凌乱脸色雪白,奄奄一息。

就算是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周兴,也由不得不暗赞一声。

剔甲,陈弼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涮肉,陈弼只是闷哼。

涂抹盐和辣椒面,陈弼痛的浑身颤抖仰天咆哮,几次昏死过去,又几次被泼醒继续承受酷刑,然而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哀嚎,也没有求饶。

陈弼这个被杀鸡骇猴惊得呕吐的读书人,竟然亲身承受了这些酷刑。

好硬的骨头!

周兴第一次见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人。

还是一位读书人。

陈弼已经没有力气抬头,几乎是用尽最后的力气啐了一口,“我陈弼,自认无愧天地,上不愧君王,下不负黎民。读书一生,无所得尔,唯一身青气!”

“何罪之有!”

先前我陈弼确实惧怕你之酷刑。

但今日酷刑加身,我陈弼才知晓一件事:读书人的脊梁,有的很软,但有的很硬!

可承江山。

可担日月。

我陈弼,是后者!

读书人,读圣贤书而养浩然气,生铮铮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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