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看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女孩子,小琴脸色平静,第二天早上碰到常天浩时告诉他:“小说挺好,看得我差点想哭……”
“终究是没哭?”
小琴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看泰坦尼克号我也没哭,我没那么幼稚!”
“琴姐姐毕竟长大了……”小布尔乔亚·常调侃道,“还没听琴姐姐讲过你的大学爱恋,追你的人是不是排满了半走廊?”
“瞎说,才没有!我都没正经谈过恋爱,银行专科学校大多数都是女生,我们会计电算化37个人有33个是女生,只有4个男生,都差点被我们同化成娘娘腔了……”
“他们太没眼光了,暴殄天物,可惜可惜……”常天浩打趣道,“不过你强调说没正经谈过恋爱,我就特别想知道,琴姐姐嘴里这种不正经恋爱是什么?”
“你!讨厌!”
“害羞了?来来来,我们什么时候有空单独聊聊,你有故事我有酒,我酒量浅,你的故事不要把我灌得不省人事哦……”
小琴不知道怎么接这句话,只能用招牌的笑容来回应,但一张脸完全变得绯红。
程程就不一样了,常天浩在中国看得出来她眼圈还有点红,估计昨天晚上回去又哭过了。
“又哭了?感同身受?完全代入?”
程程轻轻点头:“不过我现在好了,你说得对,这就是小说,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悲剧更打动人心。”
“走出来就好,我可不想因为一篇小说而让我们程程整日以泪洗脸,那样痞子蔡这厮就太罪孽深重,非打死不可!光打死还不行,还要批倒批臭,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你又胡说!”
“笑了,笑了。”常天浩打趣道,“程程,你笑起来真好看;当然,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应该说,程程什么时候都好看。一颦一笑、一动一静,皆是美不胜收、不可方物的画!”
女孩子嗔笑道:“又贫嘴!”
“老规矩,你自己挑本书慢慢看,我去选点书。”
半小时后,常天浩捧着几本书回来了,程雨诗接过去一看,发现是黑格尔的《小逻辑》、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和蒲鲁东的《贫困的哲学》。
她皱起眉头:“这些书?”
“我买给自己看的。”
程程好奇道:“我知道,我是问,你为什么看这个?”
“马克思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足倒立的辩证法,说康德是绝对理念的唯心主义,批评费尔巴哈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唯物论,还用《哲学的贫困》来针锋相对地批判蒲鲁东的资产阶级法权,说要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还有印象么?”
对面点点头,这都是科学共产主义发展历程章节中介绍过的标准结论。
“他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吗?他批判过的东西你不拿来学习学习看一看么?如果以马克思的观点为自己的观点,以他的标准为是非标准,这样的态度不是教条主义,什么样才叫教条主义呢?”
“这和经济学研究有关系吗?这难道不是思想史或哲学系研究的内容?”
“搞经济学尤其是宏观经济领域,重要的是方法论和思维观,认识世界的方法不止一种,切入角度不同,看到的世界就不同。切入角度越多,看到的世界就越完整、越全面。我看这些不是要转行搞思想研究,更不要去党校讲课,只想充分完善我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方法论是解剖学问最好的武器,我认为能够实现一通百通,当然,这个通不是指透彻,而是指入门。”
“懂了!那你推荐我看什么?”
“你?”常天浩挠挠头皮,“不推荐你看了,你还是看点风花雪月吧,张爱玲啊,琼瑶啊,哪怕岑凯伦和席慕蓉也行,这些对你都太沉重了。”
程程不满地噘嘴:“你越看精深,我越看越幼稚?越伤感?然后差距越来越大?”
“不不不,男女有别,有别……”
“丽丽说了要学着长大,我也要学法律,总不能对方法论一窍不通吧?”程程摇着他的手臂,撒娇似地说道,“常夫子就给我推荐一本嘛,浅显点的……”
“常夫子这头衔都让你知道了,我还真是没什么秘密。”常天浩无奈摇头,帮她选了薄薄的《论自由》,“先看这本吧,不厚。约翰·密尔在里面讨论了个性自由及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不算难懂,至少比我刚才那一票德国大胡子的书好懂的多。如果看完还有兴趣,可对比阅读以赛亚·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听柏林讲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再比对密尔的个人自由,你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那我就看这本!”
中午吃饭过街口,常天浩很自然地又拉起女孩子的手,程程今天不再像昨天那样失魂落魄,完全可以自己走过去,但她却没有挣扎,任由常天浩的大手牵着自己的柔荑,脸红红的,不由自主地低头走过去,明明没几步路,却感觉很漫长。
过了街口,常天浩马上就把手松开了,在书店里,两人坐的距离很近,但没再牵手或有其他亲昵动作,仿佛刚才过马路只是绅士般的保护动作,她就又大大松了口气,心安理得地看起书来。
看书间隙,她会偷偷用余光打量常天浩,只见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偶尔还拿起笔在书上写字或者划线,整个人都很安定,看着他嘴角有意无意的笑容或者坚毅的严肃,她就感觉这仿佛是自己心中期待已久的、安静的美男子。
偶尔他也会抬起头来朝程程这里看过去,在目光交错的那一刹那,她立即又慌慌张张把头低下去,仿佛在认真看自己手里的书,丝毫没有分心过,但其实刚才看了什么自己都忘了,还得从头往回翻。
她能够感觉到背后视线的灼热与聚焦,不知道该说是期待还是害羞,只感觉心头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肆意冲撞。
我这是在恋爱么?
她问自己。
还没找到答案,自己先羞怯得耳朵都红了。
“是了,他还没说喜欢我,只偶尔口头上要占人家便宜……况且我也没说喜欢他,只一起看个书而已……普通朋友也可以一起看书的呀!牵手?牵手也不算什么呀,我多次看到沈丽丽和男生有说有笑地牵着手去玩……都快21世纪了,哪有这么保守?”
她给自己找了一个鸵鸟般的理由,然后就心安理得地每天来书店打卡,浑然忘了每天临近11点时自己总是魂不守舍地用眼光打量四周,看看他出现没有,一旦发现他的身影,就立即装出认真看书的样子,直到那声“程程”的招呼来临后才在“不经意”间抬起头来,实际上从他出现到招呼之间,她的耳朵早就高灵敏度地竖立起来,所有杂音都已被念头过滤掉了,只为能专注地听到那一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