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上,一直愁云惨淡的皇宫里方才有了一丝生气。那是因为,皇上苏醒的消息,在一刻钟内便传遍了整个皇宫。
皇上昏睡了四天,方才在御医院醒转。
醒来的皇上便要求要躺到自己兴安宫去,于是几个御医抬着担架,将皇上抬到了兴安宫里。
皇后在第一时间得了消息后,便立刻赶到了兴安宫。
“皇上。”皇后看了皇上一眼,眼泪便流了下来。
“阿娴。莫哭,我不是好了么?”皇上怜爱看着皇宫说道。
“你要是不好,我便找你去!”
“说什么胡话呢。”
“我可没说胡话,我是当真这样想的。”曾经她以为自己失去皇上的心了,前些日子才知道皇上的心始终在自己这儿,这几日他昏迷不醒时,每一想到自己曾经恨他入骨,几个月没给他好脸色,心里便难受自责不已。
“御医们告诉我,我要在床上躺足三个月,才能下床行动,阿娴,你说怎么办才好?朝里的事情,总得有个人做。”
“你就好好养伤,朝里的事情,让渝儿去做不就是了?池儿已经将太子之位又让还给了他,眼下正是他锻炼的好时机。”
“也好,让他磨练磨练吧。”
自这日起,太子便暂代皇上处理朝政。
秦渝虽然年轻,但众官员也没有不服气者,因为都知道背后他还有皇上在撑腰。
再说,秦渝本来也跟着宰相学着处理了几年朝中的事务,在朝堂之上处理政务也得心应手,所以,便越来越有帝王之相。也因此让众官员越加不敢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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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已是秋末,下了霜的田野里,有两人骑马在往南的官道上走着。
两人都是风度翩翩的模样。
“二哥,你可要想清楚了,你当真不喜欢陈嬷嬷给你介绍的历大小姐,反要去追求一个丫头?”问的人正是程宰相家的程三少爷,程明武。
“我想的很明白了。”回答的人是他二哥,程明书。
而他们口中的那个丫头,便是怜儿。
在与怜儿相别后,有很长时间,程明书都未曾想起过她,却在前一日陈嬷嬷要给他介绍太傅历明家的大女儿时,他方才回想起怜儿那张小脸。
他自己也不明白,因何陈嬷嬷要给他介绍的是历家大女儿历秋胜,他想到的却是怜儿的那张小脸。
此后的几天,他一直在问自己,却没有答案,所以,他决定去明城,好好确定一番自己的真实心意。
而当他说他要有事去明城时,程明武便睁大眼睛问道:“去明城,何事?”
他当着宰相府里其他人是这样说的:“那儿有一处风景,我极喜欢,想要再去看上一眼。”程明武一听便不信,便非要跟着一起来。
在路上,程明书见实在骗不过程明武了,方才告诉他,自己是去确定一个于自己想重要的事情的。
程明武何其聪明,一下猜到必是和一个女子有关,于是左推右敲,把怜儿的名字给敲出来了。
由于怜儿跟着陆夫人去过几次宰相府,所以程明武对怜儿也有些印象,知道她是陆府的一个丫头而已。
见自己二哥大小姐不爱,却不辞辛苦要去追求一个丫头,他心里感慨爱情这事,还真是能让人失去理智。
两人在路上行了三日,第三日傍晚到达了明城,到了明城也不进陆府,反而在明城一家叫玉萧楼的客栈住了下来。
第二日一早起床后,程明书便对程明武道:“明武,你去找个人,到陆府门前,对守门的小厮说,怜儿的祖母病重,让她快快回家。”
程明武笑道:“你这是没别的办法让她出来了吧?”
“不然咱们一直呆在明城?这些大户人家的丫头,也不知何时能出来一趟。”
程明武道:“也是,我这就去。”
到了楼下,随便找了个路过的路人,告诉他自己是陆府里的丫头怜儿的远亲,请他去陆府门口捎个话,说怜儿祖母病重了,让她赶紧回家去。
说完给了那人几个铜板。那人见捎个话还有铜板拿,便立马去了。
程明武办完这事后,便上了客栈的楼,对他二哥说:“办妥了,你快去吧。”
程明书便去客栈的后房牵了自己骑来的那匹马,往陆府边上的那条街上骑去。
静立路的尽头处,等待着怜儿的出现。
看到怜儿慌慌张张跑出陆府时,他便上了马,假装一直在骑的模样。
怜儿跑得心急,她要赶紧找辆马车,去自己家看看祖母的病情。
因慌张而不留意眼前的路,一不留神,差点儿被一匹马给踩住了。
那马刚好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急着有事。”她也不抬头看马上之人,便又往前跑去,却听到后面有人叫自己:“等等,这不是陆府那丫头么?”
她回转身,看了看马上之人,咦,那不是程明书吗?
“是我,怎么程公子来陆家有事?”
“不,我不是来陆府的,我只是路过此处。你如此慌张,要去何处?”
“我祖母病重了,我要回去看看。”她焦急说道。“再见,程少爷!”
说着,便又往前跑去。
往前走了没几步突然想到,自己出来时因心急而忘记带钱了。
于是只好又返回,经过程明书时,便听程明书问道:“怎么又回去了?”
“我……忘记带钱了。我家距离这儿有二十里路,走路太久了。”
“假如怜儿姑娘不介意,可以上我这匹马。”
怜儿摇了摇头,“那怎么行?我怎么能和程少爷你共骑一马?成何体统?”
“事情紧急时,便无需顾虑那么多了。”说着,程明书便下了马,将怜儿抱了上去,“坐好了。”
他自己也很快坐了上去。
他现在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在他初看到怜儿跑来的那一眼,便已经明白。
没有哪个女子像怜儿一样,一出现便让他心头一片澄明的感觉。
仿佛他一直在世俗的尘埃里行走,她出现时,那些尘埃便散了。
怜儿不愿意和他共骑一马,这未免也太尴尬了。她哪有那个福份,和一个贵公子共骑一马,且不说这个,就明城这些人爱嚼舌根的特性,明日自己便成了全城的笑柄。
“不不,我还是回去拿钱吧。”
“怜儿姑娘,不必多说了,你家在哪儿,我带你去!”
“嗯......这儿往东,一直行,到了该拐弯的地方我告诉你。”想到祖母病重,她决定暂时将自己这点面子上的事情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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