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贺明明的记忆中,十二岁是她人生的一道分水岭。
十二岁之前,她家庭美满,是幸福的小公主,十二岁之后,爸爸出轨再婚,妈妈被算计得净身出户。
后妈崔英兰带回来一个姐姐——崔静,比她大一岁,跟她住在一个屋檐下,还跟她上同一所学校。
爸爸更疼她这个亲生女儿,所以崔静,不,后来改名贺静了,贺静处处跟她较劲,什么方面都要把她比下去,后妈表面上对她比对亲生女儿还好,可用的全都是软刀子,明里暗里的戳人心。
后来,崔英兰给她爸生了个儿子,她就彻底成了那个家的外人了,上了大学之后,她再也没回过那个家。
她爸除了打钱,一年到头都不会过去见她几次。
她妈离婚后日子一直过得很辛苦,后来也结婚了,有了新的孩子。
再后来她毕业工作了,没几年,爸妈就开始分别催她结婚,从二十多岁一直催到三十岁,三十岁生日这天她喝得酩酊大醉,再醒过来就回到了小时候。
爸妈已经办了假离婚,离婚哪里有真假,离了就离了。
“我谁都不想跟。”贺明明声音很平静,她怨恨父亲,即便能够理解母亲,但也不想再过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了,不想再成为新家庭中那个碍眼的人。
“我可以自己生活,雇个阿姨在家里照顾我就行,你们要是想我了就来看我,但是别人就别带了。我不反对你们再婚,但不要把人带到我跟前来,尤其是爸,我不想看见破坏你们婚姻生活的那个小三,还有小三的女儿。”
这样称呼崔阿姨确实很爽,她早就想这么喊了。
贺明明忽然想起她爸现在没钱了,那崔阿姨还会跟着她爸吗?整天标榜自己不图钱、不图房子,就图她爸这个人,她怎么就那么不信呢。
无论是贺知年,还是于雪,都没想到孩子是这个回答,他们都以为明明会选择跟着妈妈。
孩子跟妈亲,一般离婚的孩子都会选择跟妈,更别说这段婚姻的失败可以完全归咎在当爸的身上。
可是贺明明谁都不选,要自己过,十二岁的孩子一个人生活,哪怕是雇个阿姨照顾着,哪家的大人能放心。
于雪就哄孩子:“你刚放暑假,现在说这些还早,假期你先跟妈住着,你之前不是想学钢琴吗,咱们趁暑假去报个兴趣班,待会妈就带你去看看。”
贺明明如果真的只是个小孩子,那还能够被哄得住,但她不是,她明白这只是用来拖延的借口。
女儿再度拒绝,并且不是小孩子撒娇哭闹式的拒绝,是像大人一样,冷静而有条理的拒绝。
很明显女儿这是被伤了心,而且已经开始考虑后面的事情了。
于雪没办法像女儿承诺一辈子不再结婚,她还年轻,不能因为遇上个渣男,就孤苦伶仃一辈子,人这一辈子总是要找个伴儿的。
贺知年倒是敢承诺:“不会有别人的,我也不会有新的家庭,你要不先跟着我住?”
贺明明还没回答,于雪就先不乐意了:“你别说瞎话糊弄孩子,你能糊弄一时,难道还能糊弄一辈子吗?还有,你现在是穷光蛋了,你让孩子跟着你睡大街啊?”
于雪对前夫的资产心里大致是有数的,不说房产,就是现金,贺知年兜里应该也不剩什么,上午去银行转账的时候,贺知年连平时用来处理车辆违章罚款的银行卡都拿出来了,连一千块都不给自己留。
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这么舍得,说净身出户还真净身出户了。
贺知年本想着孩子一定会选择跟着于雪,所以他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都拿来了,没成想还有转折。
贺知年没有理会前妻的话,当着母女俩的面儿,在变更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不过却没有拿给前妻,而是交给了女儿。
“协议明明自己拿着,往后监护权归谁明明自己说了算。我现在住在酒店,明明要是不想回家,可以先跟我在酒店住着,反正也到暑假了。”
“有带着孩子住酒店的吗?”于雪头一次发现前夫这么……不食人间烟火。
就是带着孩子租房子住,也比住酒店要强吧,还有,这人哪来的钱?分割财产的时候又给自己留后手了?
当妈的不愿意没关系,当女儿的愿意不就行了。
跟爸,还是跟妈?在有选择权的情况下,贺明明当然是选择后者了,不是她爸不疼她,是她心疼她妈。
不过,监护权变更协议书就在她手里,还是她爸已经签上了名字的,只要这份协议书在,那她就一直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因此,贺明明才敢放心大胆地跟着她爸去住酒店,她倒是要看看她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