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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巴菲(1 / 1)

白千玦和维奇都因为这巨大的刺激感兴奋地大声欢呼,而枪则不可避免地——吐了。

白色的呕吐物大多落在了海东青的背上和翅膀上,被枪死死抓着的羽翼也秃了一大块。

好在这只迟钝的傻大鸟正沉浸在白千玦表扬赞美之词中无法自拔,否则就算是玉石具焚,也要和枪同归于尽。

子妍的面具在无数圈阿姆斯特朗回旋中脱落。

她默默地从腰间的空间玉佩上抽出黑色巨剑,“轻轻”拍了拍海东青的脑袋,“温柔”地说道:“好好飞,不然宰了你。”

海东青被这“轻轻的两下”拍得头晕目眩,不过感受到背上凝重的杀气,他立刻打起精神。

这下他彻底老实了,连升空都保持绝对的匀加速,保证飞行过程的绝对平稳,这将是他有生以来最艰难的飞行。

维奇和白千玦看见子妍这副煞神模样,也顿时蔫了。

“呜哇哇哇!还是小姐姐善解人意,人家都难受死了,这两个家伙还拿人家开玩笑,真是过分!小姐姐,请问你的罩杯是多少?不清楚的话,给我摸一下就行了!能给我看一下你的内裤吗......”枪嘴里还残留着白色的呕吐物,便如饿狼般朝子妍扑了过去。

子妍端坐在前方,也不转身,大剑顺势一挥。

维奇坐在一旁,清晰地看见了枪的脸恰好撞上剑身,然后被拍成扁平,脸颊上的皮肉都剧烈的抖了三抖,接着枪便如一颗流星般飞了出去。

“就让他留在赤峰好了。”子妍淡淡地说道。

另一边,摩尔送走了维奇,刚刚回到镇子内,就见到一道黑影从半空中划落,落在了镇长府邸的天台,即使在镇子街道上,都可以看见天台上溅起大片水花。

“咦!那不是枪大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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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曲折后,已是黄昏,四人乘着海东青再次整装出发。

枪捂着缠满了纱布的猪头脸,一脸哀怨地看了坐在最前头,几乎是海东青脖子上的子妍背影小声自言自语道:“不给看就不给看,那么凶干嘛!我是靠脸吃饭的......”

“别说了,会死的。”维奇好心提醒。

“哼。”枪傲娇地转头,又痴情地对白千玦说道,“谁说家花不如野花香,还是我家千玦最可爱了。这辈子我可不会三心二意了......”

白千玦无语地白了枪一眼,这时间的接触,她已经对枪这种人格分裂式的精神障碍习以为常了。

面对这个“色狼人格”,最好的方法就是冷暴力对待,否则越理会他,他便越来劲。

但白千绝不知道的是,就是这一白眼,在枪看来也是风情万种,暗送秋波。

“维奇,我们真的要去启明城吗?”白千玦转身对维奇说道,“虽然没有去过,但一直听阿富汗的人说,这两头狮子可以说是整个阿富汗的霸主了,即使是黑岩也不敢动他们。”

“当初和吴起联盟时就谈论过启明的事,启明本来就是阿富汗最富庶的东方的霸主。这段时间,启明一直对阿富汗的战乱作壁上观,没有牵扯其中,反倒是左右逢源,赚了一大笔战争财。”维奇皱着眉头说道,“也许启明城才是未来灰鹰最大的敌人。在这段我们不在的时间内,如果能和启明达成协议,对灰鹰和赤峰的发展定有很大的帮助。即使不能做朋友,也不能让他们变成敌人,至少现在不行。此行正好顺路,我们去探探虚实。”

启明城,阿富汗第一王城。

在黑岩和天幕两败俱伤之后,这一称号更是名副其实。

启明城就建立在曾经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旧址之上,算起来也已经有有将近四千年历史了。

喀布尔古时便是著名的东西方通商要道“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城镇,是连接中亚和南亚的贸易必经之路,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中心。

在阿富汗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地理条件有多么恶劣,也正是因为如此,阿富汗才幸免于被联邦或妖族占领的厄运,逐渐发展成如今这样一个无法之地。

阿富汗位于亚热带,但因远离海洋,海拔又高,属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全国年平均降雨量只有240毫米

河水主要来源于雨雪,土地得不到灌溉而贫瘠,农作物也很难在这片地方种植,也正是因为难以自给自足,阿富汗才会强盗横生,到处都可见抢掠行径。

阿富汗的谚语“不怕无黄金,只怕无雨雪”至今还在传统的阿富汗人之中流传。

最为糟糕的是这里气候变化剧烈,冬季严寒,最低气温可降至零下五十度度,夏季酷热,温度可升至五六十度。

一天之内,气候不齐。

相较之下,喀布尔简直是这片沙漠中的绿洲,四季分明,气候宜人。

一条喀布尔河横贯全城,四周群山环抱,郊区可种植水果蔬菜,且矿产资源丰富,完全具有发展为一座安全区的潜力。

发展至今,启明城城区足足有五百平方公里,人口足足有百万,光是这一点,就已经把与之齐名的黑岩和天幕完全的比下去了。

而且启明的贸易往来也不输黑岩分毫,启明治安良好,人族的商队都愿意来这做生意,不仅如此,启明和邻近的虎族也有着密切的往来,两面通吃。

在这片无法之地混的人都知道,撑起启明的是两头狮子。

其中老狮子巴菲是一手建立启明城的霸主,在他的励精图治下,经历两百年,启明城才有了如今的气象。

两百年,巴菲从一个年轻的狮族战士变成了今天的阿富汗霸主,他的丰功伟绩一直在阿富汗中流传。

狮族虽然强大,属于强如虎族一流的大族,但大本营远在南美,早已不在世界主流之内。

但谁也不知道这头强大的狮子是怎么在两百年前来到阿富汗的,并且扎根于此地。

当初巴菲来到阿富汗时,麾下只有十三名狮族勇士,在这两百年的奋斗过程中,死去了九名,还活着的四名狮族则被巴菲受封为四大元老,各自镇守一角。

此外,几乎所有在阿富汗游荡的狮族都投靠了启明城,启明城还有特殊的一支部队,叫做狮人团,由三百狮族勇士组成,启明城主亲自统率,是一支足以让阿富汗任何势力闻风丧胆的特种部队。

巴菲的二儿子卡卡则完美继承了巴菲的优点,能谋善断,武力过人,行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优柔寡绝,最近几年城内的事务都是卡卡在代理,俨然被当成了启明的接班人。

启明在如此优秀的两代人的统治下,越加强盛,到如今已是屹立在阿富汗之上的庞然大物。

而维奇等人,正是要去这座帝王城会一会这两头狮子。

天色渐渐黑了,远远地却能望见东方的万家灯火,天上无星光,地上却是朵朵金黄。

“这——排场就是不一样啊!”枪忍不住感叹道。

维奇也不由自主地点点头,他也只在圣彼得堡看过这样的夜景,说这是一个小型的安全区也有人信了。

海东青的飞行速度很快,估计在半刻钟,就能飞到启明的领空了。

“我们怎么去见启明城主,就这样飞过去,恐怕要被当作敌人打成筛子了吧。”白千玦迟疑着问道。

“不用,来了。”子妍刷的立起,注视着启明方向的夜空。

果然,两道黄色的身影从天边踏空而来,不一会就到了维奇面前。

维奇等人如临大敌地立起,绷紧了肌肉。

来者狮头人身,瞪着双铜铃般的双眼,阔鼻大嘴,大手大脚,头上一直到脖颈都是茂密的金黄鬃毛,两人的模样还有七分想象。

“贵客远道前来,有失远迎,有失远迎!”身形更加宽广的那名狮族歉意地笑着拱了拱手,声音洪亮如钟。

“想必您就是启明城主吧?这位就是少城主,真是一表人才啊!当真是虎父无犬子。”维奇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昧着良心说出“一表人才”这句话的,毕竟血族和人族审美相近,像狮族这样的半兽人也许雄伟,但绝不符合自己的审美。

但毕竟,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来到了人家的地盘,客气一点肯定没错。

经历了这么多,维奇也变得油滑了许多。

维奇注意到,两名狮族都是脚有规律地点着虚空,踩爆空气,在空中轻轻颠着停留。

这绝不是巴菲和卡卡学不会元气化翼,若是因为这样看清了他们,可就真的要吃了大亏了。

旧时代人们所幻想的凌空飞行在当今时代已经成了家常便饭,除了像血族,羽人一般天生就具有飞行能力的妖族,一般少校级别的就能空中飞行,而飞行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其中幻化元气之翼是主流。

除此之外,如今维奇最喜欢用的用磅礴元气喷发直接提供动力则来得更加简单粗暴,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像维奇这样元气充沛的快要撑爆身体的怪物才会选择用这种方法。

而巴菲和卡卡此时的滞空方法则更加简单,靠着蛮横的肉身力量,踩爆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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