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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九章 枪(1 / 1)

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维奇被恶心的触手五花大绑,拖向一开始交战的空旷地带。

那些触手开始缠紧维奇的每一寸肌肤,缠向他的头部,将他窒息。

维奇甚至能够感觉到那滑腻的触手正试图钻向任何有孔的地方,那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维奇想抵抗,但是自己的双手双脚都已经被扭曲成反关节的模样,维奇猜想它们已经骨折了。

触手正一点点深入,毫无疑问,这些触手是想将他从里到外吸干,变成它们的养分。

维奇敢肯定,若有选择,这绝对是他最不想接受的死法之一了。

他紧闭的眼皮正在被吸盘吸起,下一秒尖锐的触手就会捅破他相对脆弱的眼珠直插脑髓。

他的耳蜗里也已经充斥着滑腻的恶心感觉,细小的触手分枝在里面搅动。

庞大的猩红触手蠕动着,瞬间将维奇淹没,不出片刻,维奇便连一滴血水都不会剩下。

在弥留之际,维奇只听到遥远的两记枪响,遥远得如同翱翔在九天之上的鹰嘶。

接着维奇便周身的疯狂挤压感一轻,维奇强大的生存本能瞬间激发,锋利的元气如刃般四散切割,将周身的大小触手一一切断,残留在体内的断肢失去了血气供给也纷纷消散,只留下一滩滩血水。

触手疯狂摇晃,漫天飞舞着,维奇仿佛能够听到它的惨叫声。

维奇无力地从空中坠落,身上尽是血污,刚刚从老穆罕默德那得来的衣服又变的褴褛,这是维奇觉得十分抱歉的地方。

维奇此时全身关节骨折碎裂,元气也在最后的爆发之中消耗殆尽,生命体征也已经降到了冰点。

即使不再受到触手的折磨,落在这荒郊野外,他也命不久已。

他此时只能透过被血糊住的双眼因为看到一些动静,即便如此,他的眼皮也是越来越重。

触手在空中一一碎裂,漫天血气飘洒,八名血族结阵形成的血球,及触手蔓延而出的地方,也如泡沫般碎裂。

八名血族仍是保持着结阵之时的姿势,只是一阵微风袭来,为首的二等侯爵和其身后的一名三等侯爵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其他六名血族纷纷暴睁双眼,叫喊着:“敌袭!注意敌袭!”

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伸展双翼,冲天而起,既能躲避藏在暗处的敌人的袭击,也能居高临下将其找出来。

只是双翼还没有打开,又是两声尖锐的鹰鸣,剩余的两名三等侯爵瞬间倒地,他们中弹的部位各不相同,有的在胸膛,有的在肚腹,但显然都是血核所在之处。

一连四击,全都命中要害!

而且枪声空灵飘渺,相隔甚远,完全无法判断出袭击者的方位。

“逃!”剩下的四名伯爵吓得魂飞魄散,那还敢磨蹭,纷纷四散,冲进茂密的林子里,祈求活命。

不一会儿,维奇又断续听到了四声枪响。

又过了片刻,维奇的眼皮已经重的快要合上,刺目的阳光也无法正在维奇眼中慢慢变暗。

突然,维奇眼前瞬间一暗,空气静的让维奇都能够听到自己微弱的心跳声,和树叶的婆娑声。

“你是谁?”维奇的声音沙哑苦涩。

“枪。”那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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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纷飞,破酒馆外。

满头油发的酒糟鼻老板放下了手中的泛黄账本,趁着油灯微光瞥了眼残破东墙边上的小孩,叹了声气,提着油灯径自上楼就寝。

三个月前,因为自己还不了债,贵族们便拆了自家酒馆的东墙。

从那天起,本在街头巷尾露宿的小孩便定居在了东墙边。

老板也曾招呼他进客栈睡,毕竟这儿也稀少了客人。

小孩倔。宁可蜷缩在墙边,也不愿占老板的一丝便宜。

“真是个有骨气的孩子啊!”老板想着,“可惜明天我也要把这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酒馆让出去了!”

黑夜中伴随着世人的叹息。

叹息的黑夜亦终将过去。

灰头土脸的流浪孩子昨晚又做噩梦了。

这个噩梦缠绕着他,已经捆绑了两年。

不同于过去上百个冰冷的早晨。

今天,自己身前站立着一个魁梧大叔,嵌在朝阳的逆光里,看不真切。身边又有一份热气腾腾的豆浆油条。

“大叔,有什么事吗?抱歉,是不是我哪里妨碍到您了?”流浪孩子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问道。

他的语气举止透着纯真,卑微的姿态近乎于乞讨。

这是他在街头锻炼了两年才练就的伪装方式。按照自己的试验结果,这能最大限度地唤醒路人的恻隐之心,更能尽量避免遭受殴打。

“吃吧。”上方传来的声音比寒冬里的大风更冰冷,以此小孩又推测出了些眼前之人的性格。

不过,他还是腼腆地微笑着摇了摇头。

“你父母呢?”

“母亲被贵族掳了去,父亲被贵族用马鞭抽死了。”

“几年了?”

“两年。”

“想报仇吗?”

小孩头一次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世界末日的两百多年,无数英烈前仆后继地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为重塑这个崩坏的世界做出了莫大的贡献。事实上,联邦政府的前身或者说是核心就是由这些英雄或世家构成的。其中只有那些知名的英雄人士更是被联邦政府高层封为贵族,世代传承。

这是三百年后的今天,每个孩童都知晓的。

流浪小孩更是从小耳濡目染,贵族们享有更多的特权,尤其在这华夏南京安全区。他们甚至可以肆意剥夺平民的一切。

“他们可是英雄的后代。”小孩不可思议地望着面前的大叔。

“不。英雄是英雄,后代是后代。腐朽的终将腐朽,而英雄永远不会绝迹。”

“想。”小孩似是看到了大叔的真心,放弃了伪装成连自己都厌恶的姿态。

他歪着头,用一种狐疑的眼神回应居高临下的目光,问道:“怎么报仇?”

“我会些枪术。”

“哦?”小孩故意拖长了声音,流露出了天生的放荡不羁。

大叔也不说话,蹲了下来,手指作枪状,对准了小孩脚前一寸的地面。

只见温润的白光一闪,地面便出现了一个手指粗的洞。黑黝黝的,看不清深浅。

小孩张大了嘴巴,呆立两秒后立即拜伏在地:“请上仙收我为徒!”

还未等大叔说话,小孩像是又想起了什么,拿起身边的豆浆便往洞里倒,只是一直不见满出来。

“别倒了,倒完就没得喝了。”大叔从深蓝色的西装内袋里掏出了把精致的银白色雕花手枪,递给了浑身紧绷,满脸惧色的小孩:“打中二十步外的路灯,我便教你修行枪术。”

小孩狼吞虎咽地收拾完身边的早餐,满手油腻地接过了枪,眯着眼睛校准方向。

他见过许多枪,已故父亲的宝贝猎枪,凶残暴徒的***,警卫队员的标配手枪,也曾经摸过。

他视力极佳,大概比常人能多看清近百米,无疑是遗传了他猎人老爸的优秀基因。

可毕竟是第一次开枪,他的手心沁出了汗水。直觉告诉他,这一枪,决定着他的命运。

是继续流浪,还是修习一身技艺。

砰!

枪声出奇的大,几乎快震聋了小孩的耳朵,但他浑然未觉。

他的眼睛死死的盯住了那颗飞行的弹头,破碎了可怜的路灯。

“你叫什么名字?”

“哈?你说什么?”小孩大吼着,等辨析了嘴型才回答道,“哦。我忘了!”

“那就叫,枪。”大叔向小孩伸出了手。

待酒馆老板被巨大枪声惊下了楼,只看见西装革履的绅士牵着衣衫褴褛的孩童,嵌在万丈朝阳的逆光中,渐渐远去。

他莫名感到心安。

倔强的小孩找到了他的倔强大叔。

几年后的华夏南京安全区变得更加繁荣了,今年枪十岁了。

这几年来,他跟随师傅去过大江南北,到过生机暗淡的荒凉沙漠,穿过被凶禽猛兽占据的热带森林,经历过重度核污染区中的生死时速,在伟大的大自然中磨砺修行。

按照枪自己的话说:“像过去的那些街头恶霸,现在一分钟我能干倒几十个。”

前几天,他告别了恩师,独自回到华夏南京安全区,因为他要完成自己“儿时”立下的誓言。

此时枪一脸不爽地走在热闹的大街上,因为他穿着一身蔚蓝色的儿童西装,踏着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过往的人群都转头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几年里,他深深体会了老师的严格与古板,以至于他觉得自己也变得木讷死板,甚至他开始后悔当初稀里糊涂就跟他走了。

最让枪无法忍受的是大叔的处女座属性!

当初被他用油腻的手摸过的银白色雕花手枪“银翼”,大叔说什么也不要了。结果这大叔的师父送给大叔的珍宝,就这样扔给了他,倒是让他捡了个大便宜。

即使见过一些世面,入手过一些不错的枪械之后,“银翼”的综合性能仍是他手头最好的一把武器。

时至今日,“银翼”已成为了他的私人产物,他还为这嗓门特大的“伙伴”制作了特殊的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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