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蓝田大营。
一个身穿黑色盔甲的小将急冲冲的走进大营,看到蒙骜正坐案前看兵书。
小将走上前,兴奋道:“将军,据探马来报,大汉贼攻占了巴国的达城,引得巴王倾举国之力派大将军张平率十万大军进攻达城。”
这个小将名叫嬴疾,又名樗里疾,是秦王嬴驷的异母弟,今年刚满十八,来蒙骜麾下锻炼。
别看军职不高,但是身份摆在那,所以冲到主帅大营没人阻拦。
蒙骜不动声色的看着兵书,沉声道:“嬴疾,注意这是军中,没有通报就闯进来,可知犯了军法?”
嬴疾语噎,知道这是军中,即便他是公子的身份,也不能违法军法。
只有惶恐的拱手,“末将知罪。”
蒙骜脸色这才缓和一些,接着刚才嬴疾的话,说道:“本将已经知道了,巴国打仗你兴奋什么?”
嬴疾连忙道:“我大秦一直秣兵历马,不就是想要拿下巴蜀粮仓吗?这次巴国倾全国之力攻打达城,拿下达城之后也是国力空虚,我们可以借此机会攻占巴国。”
顿了一下又说:“况且那汉贼跟公伯有仇,被巴国灭掉之后,可能还有些残余势力,我们顺便也一扫而光。”
在嬴疾看来,简直就是一箭双雕的好计策。
蒙骜摇摇头,“可是我们秦国没有做好准备,刚在韩国宜相打完一战,正需要休养生息,贸然去进攻巴国,恐怕会引起魏,楚,赵等国的围攻,得不偿失啊。”
嬴疾皱眉,攥起拳头激愤道:“难道这样的大好机会就错失掉了吗?”
蒙骜放下兵书,站起来走到嬴疾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列国征战哪有你想的这么简单,我们想要吞并巴国,列国会因为恐惧联合在一起攻打我们,彼此牵制,谁也不可能独大,唯有我们励精图治训练出一支强兵,才不惧怕列国联合,这需要时间。”
嬴疾虽然参谋军务的时间并不长,但也能明白蒙骜的意思。
点点头,又不舍道:“真是可惜一个好机会。”
蒙骜呵呵一笑,“首先巴国未必能打下达城,就算是打下来了,巴国国力虚弱难道蜀国和楚国就没有想法吗,一旦他们动了,我们也会动,但我们不能先动,具体怎么做这一切还需要大王决断。”
“巴国十万大军又是夺回自己的城池,一定能拿下来的。”
嬴疾点点头,但对蒙骜说巴国拿不下来达城的说法不太认同,双方军力根本不对等,不可能打不下来的。
“你恐怕太小瞧大汉城了。”
蒙骜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目光看向帐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达城外,张平骑马停在一处高坡上,副将张雨泽也骑马跟在后面。
看着达城的防守情况,并无特别之处,沉声道:“让士兵休息一夜,明日攻城!”
张雨泽面露难色,想了想还是拱手道:“将军,连日行军,我们训练的一万士卒还能坚持下来,可是那些青壮可就有点缓不过来,现在军心有怨气,让他们攻城恐怕……”
张平眉头一凝,寒声道:“明日攻城,不听命令,后退者,斩!”
能够当到这个级别的将军,都是熟读兵书。
知道治军要从严,不然军令不能上行下达,那还打什么仗,回去洗洗睡吧。
很多青壮都没有经过系统性的训练,但这个时代哪有天天训练的士兵。
战时为兵,战后为农。
也可以称他们为民兵,只要为将者运用得当,这些民兵也能发挥出极大的功效。
“喏。”
张雨泽艰难的点点头,一拱手边扭转马头,下去传达命令。
“我倒要看看,熊辉的防守能力有没有进步。”
张平以为是熊辉守着的达城,殊不知现在的熊辉还剩下半条命。
扔在马厩中,无人看管。
嗡,嗡。
已经失去双臂的熊辉躺在马厩的草垛上发出嗡嗡的声音。
现在的他生不如死。
直到现在还没有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败的如此彻底,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熊辉的双臂已经开始腐烂,红黑色的脓包,还有蠕动的小虫子。
没有死,证明他的生命力很顽强。
路过的人都吓得赶紧走开,不敢往这里看,太吓人了。
熊辉艰难的蠕动身子,没有了手臂只能用腿上的力量,但是使劲还不怎么听话。
身子一滚,翻身到了一匹高头大马后面。
嘶。
一匹棕色的骏马一吹白气,猛的一甩后蹄子,狠狠的踏在熊辉的脑袋上。
这一蹄子的力道,足以致命。
噗嗤一声,熊辉在这剧烈的冲击下表情瞬间凝固,瞪大双眼,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熊辉在巴国军中也是位高权重的将军,达城的守将。
就这样屈辱的死在马厩中,还是被骏马一蹄子踩死的。
真是让人可惜可叹。
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外面巴国大军围城,也没人关注熊辉的死活。
几个情报局的密探简单的卷个凉席准备挖个坑埋了。
张林知道后,怀着非常沉重的心情去看熊辉最后一眼。
一处简单的土堆,也没有墓碑,这便是熊辉最后的安居之所。
“将军,你不该选择背叛。”
张林看着土堆,眼中没有丝毫后悔,继续道:“这段时间以来,我看到了大汉军治军严禁,也跟着去大汉城那看过,那里的人生活的非常安宁,满足,跟我想象中的世外桃源一样,我已经有妻儿,不想让他们过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
“而且大部分兄弟也是这样想的,对不起了将军,感谢你多年来的照顾,我在这里给你磕几个头,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了。”
说完张林跪下,对着土堆磕了三个头。
然后起身说道:“我要带着兄弟们守好城池,绝对不会再让达城失手。”看了一眼土堆,“如果我能活下来,就找一个好地方,给你立个墓碑。”
说完转身离开,没有回头,表情非常坚决。
这是一场人数严重不对等的战争。
十万人对八千七百人。
沈鹏却对这场战争很有信心。
“白起,你负责守住南门,我负责东门,一定要守住知道吗?”
沈鹏一身黑色盔甲,早已经不是几年前青涩的沈鹏了,他嘴唇上面留着小胡子,显得更加成熟些。
其实也没有多大,故意装成熟。
白起也一身黑甲,拱手道:“末将定不辱使命。”
说完转身赶往南门,其实防守能用的工具早就准备好了,滚木,箭矢,桐油,石块,反正是能备多少就备多少。
同时也对所有守军都配发了‘墨家弓弩’,这是一款非常容易上手的利器。
穿透力强,操作简单。
虽然使用长弓对某些大力士说威力更大,可是每拉一次弓需要耗费多少力气?
一场战争中需要拉开多少次弓?
所以综合来看,还是‘墨家弓弩’的效果更大。
其实也不用担心这等利器落入敌人手中,因为‘墨家弓弩’需要定期维护,不然威力会大打折扣,还有损坏之后必须到铁匠铺维修,更换零部件。
还有就是箭矢也是配合弓弩特制的。
就算是落在敌人手中,使用的时间也很有限,很快就会成为无用之物。
这些缺点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苏林觉得还是让些缺点继续保留比较好。
这些东西是独家制造,就算敌人要复制,技术水平恐怕还需要发展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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