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将军,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诸葛弩居然还能连射,将军,这是您做的吗?”谢晨一脸吃惊,他一直注视着默尘的动作,他只见默尘每射一箭只是拉动一下诸葛弩上面的东西,然后便可直接射第二箭,速度快的惊人,简直是堪称神器啊!随后一脸兴奋,这东西用过能打量装备军中,那将会敌人一场噩梦,试想一下,要是双方士兵冲杀,在接近射程范围之后,每一个士兵来上几发,面对能连射的诸葛弩,敌人将会成片成片的倒下,这不仅是抢先一步杀伤对方兵力,更是威慑敌人的军心,还未接触先死一片,这谁不心寒。
默尘淡淡道:“这几天没事做,就随意弄出来的小玩意,这玩意也不是普通的诸葛弩,叫连弩更加贴切一点,各位感觉怎么样?”
随意弄出来的小玩意?胖虎等人一脸敬佩看着默尘,将军果然是将军,这随意弄出来的东西就如此厉害,要是认真起来,那弄出来的东西岂不是能上天?
“将军,此物非同凡响,如在战争时使用,那将会是一件大杀器,实在是太好了。”谢晨赞不绝口道。
“之所以能连射,以为我在上面装了些东西,这个多出来的东西就箭匣,可以一次性放五支箭,可以事先把箭装进箭匣里面,可惜了,美中不足的是,这箭匣每一次装都会耗费一些时间,这点时间虽然不算太久,可对于分秒必争的战争,这无疑是一大缺陷,而且一只箭匣只能撞五支,最多七支箭,再多的花真会妨碍士兵操作了。”默尘叹息道,他想起以前用的枪,换个弹匣也就一秒不到的时间就完成了,这是连弩无法比拟的。
“妙,果然是妙啊!将军果然是非凡人,我等佩服。”谢晨一脸敬佩。
默尘欣然接受了众人的称赞,继续道:“铁匠,你团也不用去参与百营之战了,你就负责把这连弩弄出来,这连弩的材料就用青铜来打造吧!记住,连弩的事乃机密,一定要挑选最忠心可靠的人来做,等下我会教你如何制作,装配。”
“是,将军。”铁匠虽然不能参加接下来的战斗,可对于战斗他更喜欢打铁,身为铁匠,最得意的不是自己在战场上杀了多少敌人,而是自己锻造的兵器在战场上大发神威。
“接下来整军的事,就江风与乐间安排,到时候我会跟乐间说明,铁匠留下,其余人无事就散了,去准备接下来的战斗,各位谨记,连弩的事,需要严格保密,绝对不能外露。”
“是,将军。”
众人抱拳领命,退出了营房,营房内只剩下默尘与铁匠。
默尘仔细为铁匠讲解连弩的制作方法,以及尺度要多大,重量应该要多重。
第二天一大早,赢玮琳便召集了秦军将士准备回秦,一晚上,因为担心自己的父王,她可是一夜都未能安睡。
熊大,白亚梅也在默尘的命令下,召集了力团的一个营队,五百个大块头,这五百人都熊大从整个力团亲自挑选最精锐的战士,以及五百个猴子精挑细选的神箭手,还有亲卫营的五百女兵,总共一千五百人。
虽然只有一千五百人,但是与秦军站在一起,那股气势比近五千秦军骑兵并不逞多让。
平原山外,默军的将领齐聚,为他们的将军践行。
默尘看着乐间,一脸真诚道:“乐间,此去我去秦国,短则二十天,多则两个月,我不在平原城时,平原城就由你与江风一同管理,还有接下来整军之事,你们两个也多费些心。不过你要做好心里准备,因为江风还有其他事要做,等整军完成,各团长将会外出清除匈奴部落,为接下来与匈奴王庭的战斗提前做准备,所以平原城的事务,你要比江风要更费心。”
乐间一脸震惊,自己刚来,只是一觉的功夫,这身为将军,平原城的实质统治者却要离开去秦国,更没想到,诺大的平原城,也是默军唯一的据点,居然就这样交给自己镇守代管。
“将军,此事万万不可,属下刚来,对平原城的一切还不熟悉,如何能代管平原城,还请将军另选一个人。”
默尘摇摇头,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乐间,我离开之后平原山就交给你了,这是军令,当然,就算不是军令你也不要推脱,平原山是我们的老巢,万不能有失,胖虎等人一个个都是大老粗,只会打打杀杀,镇守平原城还略显不足,你从军为将多年,如何布置城防,防守之类的,相信我们都不如你,这不是来的早晚的问题,至于环境,地形之类的,你不熟悉,还有江风,交给你们两人,我放心。”
“是,将军,属下一定提将军把平原城看好,等待将军归来,城在人在,城失人亡。”乐间见默尘都如此说了,也不再推辞,也不能推辞,直接抱拳领命。
默尘与乐间,江风等将领交代好了事情,便带着白亚梅,熊大,以及甘茂随着秦军一同出发。
当默尘要去秦国,而且把整军的事情交由他与江风处理,最重要的是,自己才来,就让自己镇守平原山,这一份信任让乐间从心底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与敬佩,视知者而死,乐间以为这份信任,成为了了默尘忠心的追随者,而不是先前,为他的属下某一条路。
各军官看着越离越远的大军,直至再也看不见。
江风走近乐间,抱了抱拳,笑道:“乐师长,既然将军让我们代管平
原城,依乐师长的意思,我们现在该当如何?”
乐间也抱了抱拳道:“江团长,事不宜迟,乐某想看一下平原城的防御部署,当然,平原城的地形,以及周围的情况,还要劳烦江团长引路了。”
“好说,好说,我们都是将军的属下,齐心协力才能完成将军,也是我们的梦想,乐师长,请。”江风豪爽道。
甘茂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坐在一匹马上,时不时回头看着身后的平原山,此次去秦国,其实他很是不情愿的,按以往的情况来看,如果默尘离开营地,那他将会代为管理整个平原城,可现在,那么好的机会,自己却要跟随着一同前往秦国。
至于为什么甘茂也同行,默尘想着,这甘茂怎么也在秦国人脉广泛,而且那嘴,能说会道,自己去买那么多东西,总有个人去降价的吧!虽然有赢玮琳这,按道理来说,这价格也不会离谱,可赢玮琳回去是有事,自己也不可能事事劳烦她,这带甘茂去,正合适。
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忙碌劳累的缘故,此时他已经成功的脱离了胖子的行列,如先前那走起来都会抖三抖的胖子简直是判若两人。
一千五百人,只有力营是步行,其余全部都是骑着战马,包括弓箭手与亲卫营,这倒不是默尘小气不给力营配马,自从他率军大肆进攻匈奴部落之后,收缴的战马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挑选两三千上好的高头大马也不是什么难事,可这些力团的大块头实在是太重了,每个人都有数百斤的体重不说,那一张盾牌,光厚度都半寸,而且全是精铁打造,密度及高,重量有一百多斤,拍起人来,啪啪作响,拍在脑瓜上,比拍西瓜还脆,加上大刀,那也是数十斤重,整个人就有五六百多斤,战马虽然可以骑,但根本就跑不了多远,更跑不了多快起,走路到时没问题,但默尘担心好好的一匹战马被这些大块头压断劲槯骨只好作罢,战马在他们座下就是受罪,在战场上,战马又成了力团的累赘,怎么算都不划算。
这还是为了减轻士兵的负担,力团的大块头所穿的并如其他士兵一样,穿着一套全方位防御的厚甲,而是一件如鳞片一般的鳞甲,这些鳞甲虽然也覆盖了大部分身体,但上面却有许多小孔,这是为了减轻鳞甲的重量,以及透风,当然还有其它作用,另外还有一个护住整个脑袋以及脖子处的头盔,重要的部位也缝上最为坚固的铁甲护住要害。
力团力士,每踏出一步,就如同重物击打在地面上一般,十足的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