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魔都奉贤区的沈氏大楼顶层,沈子风正吩咐人整理着占了大半层,极为宽敞的总裁办公室。对于那些说是名贵却略显俗气的奢华装饰,他都让人搬走了去,他更喜欢自己呆的环境,是干净利落清新些的。他甚至在想,是不是应该对这个地方进行重新的设计和布局,虽然这些年来,每隔上个一段时间,都会作小小的翻新,但依然总让他觉得一进来,就有一种暮气沉沉的感觉。而这种感觉让他很是不舒服。
“沈先生,陈少爷在外面等着,说是来找您。”正当沈子风透过偌大的落地窗,看着远方,想着心事的时候。身材高挑,戴着黑方框眼镜,穿着灰色短衬衫、黑色套装裙,黑丝袜、黑色高跟鞋的女秘书走进来恭声汇报说。
沈子风回过头来,赶忙说道:“快请”。然后又瞄了她一眼,眉头轻皱,轻声说道:“小余,你也就二十来岁吧,以后上班时的服装,就别穿得像个黑寡妇似的。”
小余秘书脸色微红,稍稍躬了下身子,回答说“是的,沈先生,我明白了。”然后转身小步袅娜地走了。
“哈哈,子风兄,这个家主位置,坐得可还顺心不?”仪表不凡,总是气定神闲的陈琸饶有兴致地扫了一眼室内的陈设,走到那宽大的小叶檀办公桌子后,用手拔转了一下那把黑褐色的老板椅,笑眯眯地问道。
沈子风耷拉着个脸说道,“陈兄你就不要取笑我了,这几天我们沈家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全家上上下下,个个焦头烂额的,我也就今天刚闲了点,才想着偷个空把这里给收拾收拾。”
陈琸笑了笑没有搭话,走到沙发上坐下,翘起二郎腿,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这才问道:“子风兄如今是龙入大海,何来困扰之说?”
沈子风先让屋子里的两个“闲人”离开,然后也走了过来,坐到陈琸的对面,苦笑着说:“陈兄你是真不知道?如今我那大哥也不知惹了何方高人,突然横死富豪酒店,留下一大堆烂摊子。就连我父亲,也落得个半死不活的下场,还有那些核心族人,也齐齐宣布说要闭什么死关。我这家主之位,在别人眼里,那里是凭本事得到的,根本就是捡了个大便宜。这不,也不知道是哪里透露了风声,我们沈家的那几家对头,现在可是对我们虎视眈眈呢。”
“便宜?便宜又岂是那么好捡的?你平时谨身慎行,忍忍发展,然后才捉住了机会,能趁机上位,也是你自己的本事。”陈琸倒是不敢苟同,满不在乎地淡淡回答道。
“陈兄,你能不能和我交个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几天保安局带着龙组那边的人来找过我好几次,商讨那赔偿的事。前者也就算了,我自信还能打点得过来,可是后者……,那是连我身边的那些人都不敢轻易招惹的角色呀。”
陈琸依然不以为意地说道:“你也无须太过担心,人家愿意来找你谈,就证明事情不会坏到那里去,你大可尽量去配合他们,不就是多花点钱么?你们沈家还差这个?”
“话是这么说,但是自从宣布我成了家主之后,我们沈家近百年都没出现的那位,就亲自显身来找到我,还把带着她一丝魂念的护身符交给了我,而一直庇护我们的妙容老祖,却一直并没有召见我,我这心里不踏实得紧。”沈子平摸了摸自己胸前衣衫下的一块玉坠,很是担忧地说。
“喔,可是那沈婺华,沈皇后?”对于沈家的这么一个传奇女子,陈琸当然早有耳闻。
“可不是么?以她老人家那娴静无争的性子,都被迫出来主持大局,可见事情一定还不止表面那么简单。”传说和观音大士都有一些关系的陈朝沈皇后,可以说是他们沈家最后的底牌了。有底牌固然好,但是过早的就露了出来,那的威慑力就大大降低了。
陈琸沉吟了一下,脸色稍显慎重地说道:“如此看来,我们还是太小瞧他了。”
“谁?我们小瞧了谁?”在沈子风的心中,陈琸可是算得上他的半个偶像,为人处事不惊,似乎一切都那么游刃有余,尽在掌握,能让他严肃起来的事情可不大多。
陈琸看了一眼沈子风,郑重其事地说道:“不妨告诉你,你们沈家这次惹到的人,应该就是我们之前去拜访过的那位青年了。”
“什么?是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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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得两天,看到并没有人找上门来,高红就和凌朗说,想回自己住的地方,去拿点东西。凌朗想了一下,考虑到她的安全,决定还是晚上亲自送她回去一趟。
行于半路上,高红突然嚷了起来:“凌朗,能不能飞低点,飞慢点。太快我看不清下面的景色。”已经不是第一次乘龙,高红已经完全没有了第一次时候的不安和惊恐。接受能力颇强。
凌朗闻言,笑了笑,心想,你倒是心大得可以。不过还是依言让黄龙慢了下来。又看到是晚上,也没那么多顾忌,同时降到了数千米的高度。
地上灯光璀璨,头顶群星伸手可触,神龙蜿蜒天空,这在电视上都看不到的情景,竟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高红扶着龙角,迎风而立,似乎整个人都看呆了,过了会儿,忍不住感叹说道:“真的是太美了,怪不得人人都想做那神仙。”
然后她转过头来,看着凌朗,双眼如黑夜中的一对明珠,问道:“凌朗,是不是像你这样的人,就已经可以长生不死了?”
凌朗也不瞒她,点了点头说道:“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吧。”当然也没有去和她解释什么是阴魂和阳魂的区别。
高红的双眼更是亮亮发光,又急急问道:“那是不是也能青春永驻呢?”啊哈,女人的脑洞还真的是无法以常理度量哪。在她们眼里,长生不老,大概长生并不是最重要的,不老才是关键。
凌朗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应该不可以,除了以神通幻化,徒有其表,本身还是会随着岁月和心态的变迁,慢慢变老的,只不过要比普通人缓慢上许多。”
高红听了,眼神稍稍暗淡了些,不过马上又兴奋起来,说道:“延缓衰老吗?那也很不错啊,那什么,凌朗,你看能不能也教我几招?这两年,我觉得自己老得特别快。”
赚到的钱,一半都花在了自身上,买满一堆的各式化妆品回家,天天像糊墙一样,把自己刷一遍,不然都不愿意出门。女人对容貌的执著,简直超越一切,想到最近连燕子都开始学着把自己装扮起来,凌朗又好气又好笑的回答道:“你元阴失去过早,体魄骨骼也已定形,练古武的话最多只能强身健体。至于你们眼中那所谓修仙,是得看天赋的,就算小些时候还有办法,现在也已经迟了点。”
看到凌朗像个老学究一样说什么“元阴”早失,高红的脸上微微一红,撅着嘴巴说道:“真的没有办法了?”
想起在高中社团时,高红对自己还是很照顾“拥护”的,凌朗也不想她太失望,想了想才说道:“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高红又顿时来了兴致,连声问道:“什么办法?你快说。”
凌朗装着一本正经地说道:“听说那佛门中有一种欢喜禅,参的是那人伦大道,也是一种极为高深的修炼方式,说不定会对你有效。”
本是打趣的说法,却想不到那高红竟然当起了真,直直地盯着凌朗,仿佛像一头母狼看着一只大肥羊,“那你会么?”
凌朗心里一愕,心想自己这玩笑开得过了,连忙摆了摆手,说道:“我,我可不会,我也只是道听途说的。”
“噗哧”,高红掩嘴而笑,“傻瓜,我逗你的呢。”
凌朗这才吁了一口气,想起那变得更加黏着自己的孔庆燕,就已经够他头疼的了,那里还敢再去招惹别的。
气氛有点小尴尬,两人一时相对无言,稍后,高红才打破了沉默,问道:“对了,凌朗,你说你到底喜欢燕子什么?就因为她身材好?”说完,还挺了挺自己丰满的胸部,仿佛在说,老娘我也不差。
虽然了解她一直都有点泼辣的性格,凌朗还是觉得吃不消,稍稍转过头去,装着看那云卷云舒,反问道:“为什么你们都不是问燕子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高红侧着头,想了想,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不过我觉得吧,竟然雪晴这么久以来,一直对你念念不忘,那你总是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吧。我说凌朗,你可别不知道好歹啊,你要知道,像雪晴那样的好姑娘,点着灯笼都难找。人长得漂亮,知书达礼,性子又好,心也善良,要不是我自己也是女的,我都忍不住爱上她呢。”
凌朗笑笑没有回答。心想,自己又何曾忘记?
看到凌朗避而不谈,高红却穷追不舍,继续说道:“你知道雪晴为什么要和侯英杰分手么?”
凌朗记起彭雪晴和自己说过的话,稍稍疑惑地问道:“不是因为他们两个相隔太远么?”
高红“切”了一声,说道:“这么蹩脚的理由,你居然也相信?你又不是不了解侯英杰有多喜欢雪晴,而雪晴也不是那种随便说分手的人,当年要不是你动不动就玩失踪,他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
“那,那是因为什么?”凌朗突然觉得自己竟然忍不住变得好奇起来。
高红狠狠地咬着牙说:“因为侯英杰说想要到杭城去工作,然后和雪晴同居啊。这么些年了,雪晴也就给侯英杰拖拖小手什么的,连平时亲个嘴,都总是侯英杰趁雪晴不注意才得逞的,这个傻姑娘。哼,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凌朗知道高红和侯英杰有过一段不明不白的关系,男人是不是好东西,也见仁见智,但是他是不大能了解她说的这个“傻”字,是什么意思。难道两个人在一起,就非得发生点什么才叫正常?不过这个问题,凌朗觉得不适宜拿出来讨论,而且看了一眼底下,到地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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