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三四个钟头,终于走出了蚊虫肆虐的地区,杰克在前边发现了一堵残墙的遗址,说是墙壁,但在我看来不过是两米来高的夯土石台,上面覆盖了一层杂草,只有一些青条石上才没有生长植物,看上去倒更像是一座绿色的土堆,混杂在深谷的丛林之间。若非杰克眼尖,我们就和这里擦肩而过了。
“等一下,我觉得这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别磨蹭了,我们赶紧走吧,这个土堆等回来再研究也不迟。”
“no,no,你不懂,我们要找的地方是公元前两千多年的遗址,如果能确定这些残墙的大致年代,对于我们接下来的寻找意义重大。”杰克一见到这土墙就来劲了,为了进一步确认这处残墙的年代,他用登山镐在那断垣上凿了几下,想把表面的杂草和绿苔刮掉。
“我说哥们,你们美国人考古就是这么干活的?这不是毁坏文物吗?”
“你说的没错,可我管不了这么多了!”
“妈的。”我心里暗骂了一句,“这个死同性恋果然是个变态,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这一敲不要紧,没想到从这堵破墙的缝隙中“嗖嗖嗖”钻出数条手指大小的树蜥。这些绿色的小家伙颜色与周围的植物一模一样,只有眼睛和舌头是血红的。
杰克猛地吃了一惊,手上的登山镐也掉了。
“god!”
“自作孽。”
我原本以为这些蜥蜴可能会逃走,可是没想到这些家伙十分凶残,以极快的速度爬到了杰克身上,钻到他衣服里。杰克疯狂地在地上打滚,哀嚎起来,“啊!救我,救我!”
蜥蜴的数量越来越多,很快,杰克的衣服上渗出鲜血。
“范小姐,快走!”
我来不及多想,抓着范纯煕就准备逃,要是被这些蜥蜴缠上,指定小命不保。
哪知范纯煕根本不为所动,她放下背包,从中取出一小瓶消毒酒精,蘸了一团棉花,缠在手杖上,“轰”的一下,打火机瞬间引燃了棉花,“让开!”
范纯煕的火把刚一逼近蜥蜴,那些蜥蜴就开始惊慌逃窜。
“杰克,are you ok?”
我不知道该说万幸还是不幸,杰克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身上鲜血淋漓,他活不了多久了,伤口肯定已经感染,就算我们打道回府,恐怕没出这山谷,他就挂了。
“范小姐,别冒险了,赶紧回去吧。”
“不行。”范纯煕瞪了我一眼,十分绝决,“要回去你可以自己回去,我是不会放弃的。”
“你别犯傻了,杰克已经没命了,你认为你一个人能行吗?”
范纯煕沉默了一会儿,坐在一块烂木头上,急促地呼吸声,告诉我她此刻矛盾的心情。
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这些蜥蜴在逃窜的时候,几乎都是朝溪谷外跑,或者是爬上两侧的植物,却没有一只往溪谷深处逃跑,不仅是蜥蜴,包括四周飞舞的蚊虫和爬行的昆虫都不敢跨越雷池半步。溪谷那边几乎没有任何昆虫和动物,似乎这里是一条死亡分界线。
范纯煕正低着头,随后她猛地抬起头来看我,我俩的视线撞在了一起。
“林秋雨!”
“范小姐!”
我和她同时开口。
“你先说。”
“这些蜥蜴的举动颇为异常,它们为什么不敢向深处活动?”
“是啊,我也想不通。”我站在高处往溪谷里望去,只见前面的地形逐渐变低,随后,渐渐地我看到一团团的白雾从林子底部升起,就跟电视剧里妖怪出场的场景差不多。
“你看那是什么?”
“这些蜥蜴不敢往里走,说明可能里面存在瘴气。”范纯煕猜测道。
“瘴气?”我狐疑地看着她,“那不行,既然是这样的话,咱们几更得走了,这玩意儿会死人的,咱们没有防毒面具,赶紧走吧。”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走到瘴气丛林里来。看到已经咽气的杰克,我心里还余悸未平,再叫我去瘴气丛林里走一遭,给我多少钱我都不干了。
古人说瘴气热带原始森林里动植物腐烂后生成的毒气,主要原因就是无人有效地处理动物死后的尸体,加上热带气温过高,为瘴气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有另一种说法,瘴气也并不是说全都是什么动物或者植物尸体,有的瘴气会产生异香,也有些瘴气闻起来腥臭无比,这种瘴气往往与那些古老部族生活的地方息息相关,匪夷所思。
“林秋雨,你怕死吗?”
“怕啊,我可怕死了,所以,你千万别以为我会陪你去死。”我说得再直白不过了,就是希望范纯煕别再一意孤行。
“那好吧,你走吧,我自己去。”
“你不要命了!?”
说实在的,我一点也不想舍命陪君子,但是看着范纯煕毅然决然的往瘴气丛林走去,我心头就涌上一股苦涩,不管怎么说,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去死。
“妈的。”我骂了一声,实在憋不住了,要是不发泄一下,我也要奔溃了。
“等等!”
最终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跟了上去。
范纯煕嘴角露出神秘的微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生死一念之间,但愿我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为什么非得冒险?”
“或许有人会觉得我是疯子,要不就是精神上受了很大的打击,命运和生活确实对我不公,被上苍捉弄,可我都不是。”范纯煕埋着头顾自己走着,她的这句话在我心中印象深刻,从认识她到现在,对于她的形象似乎始终在不断变化。
“我只是觉得我能真正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这辈子才没有白活。”
“太文艺。”我嘴里冒出三个字,不管怎么说,这是我脑子里对她产生的新形象。
“或许吧。”范纯煕浅笑道,“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听说过戈斯这个名字吗?她是《雅鲁藏布的雨季》的作者,也就是那部美国著名旅行杂志《鱼鹰》13年3月刊起的头版连载的游记文章。”
《鱼鹰》在旅行爱好者眼中地位就相当于《时代》杂志在政客眼中的地位一样。我虽然从不涉猎这些,但它名声在外,我不可能没有耳闻,“虽然没看过,但略有耳闻,看过网上的一些评论,作者独自一人在雨季穿越雅鲁藏布江大峡谷,这部游记已经成了雅鲁藏布江探险者的《圣经》。”
“我就是戈斯。”范纯煕说得平淡无奇。
这句话在我耳里,却又是一个惊雷。
戈斯,我没见过这个人,之前一直以为她是个外国人。但她在网上的名气却很响,因为这部游记的缘故,深受探险发烧友的追捧。
“什么?!”
“怎么了,不相信吗?”
“你一个人穿越雅鲁藏布江大峡谷?还写了一部探险小说?”我吃惊地打量着眼前的范纯煕,真觉得自己快不认识她了。
我脑海中闪回了进山之后的画面,从范纯煕刚刚麻利地取出酒精棉驱散杰克身上的蜥蜴,还有她如履平地的步伐来看,她说的十有八九是真的。
“没什么了不起的,虽然很辛苦,但我还是走出来了。”
每一个探险家都具有伟大的人格。
此刻,我深深地折服于范纯煕的魅力之下。她的形象无由地被放大、拔高,放大到天空已无所容纳,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探险家的心胸和灵魂,他们不属于凡尘,应当归于浩淼的星海。
“干嘛这么看着我?”范纯煕停了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告诉你这一些,其实就是想告诉你,其实你就算不跟来,我也一样可以出去,反倒是你,你应该好好担心一下自己的安危。”
“就算是这样,我也不可能不来。”我一扫之前对范纯煕的各种“偏见”,其实也不算偏见,至多讲人都是有不同的面的,作为范家大小姐的范纯煕依旧是行事狠辣、乖张任性的形象,但那个探险家范纯煕,则给人一种痴迷,要不怎么说人格魅力太重要了呢。
“林秋雨,现在你还认为我是一时冲动吗?”
“得了,当我没说,我这种凡夫俗子理解不了探险家在想什么。”
“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信仰,除了利益,一切都可以不在乎。但我有时候又充斥着信仰,渴望去证明我所信仰的一切,去横扫阴霾。”
“等等等。”
我示意她先等一下,拿出手机,“我先录个音,将来好整理出来做素材,好歹可以吹牛,这是戈斯的声音。”
范纯煕白了我一眼,笑道:“你是巴不得我出不去,给我留个遗言吧?”
“哪敢。”
我们笑着走向丛林深处,就跟慷慨就义的勇士走上刑场差不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也没心没肺了。
“前面就要进入瘴气丛林了。”我看到地面光秃秃的,在这藤萝密布的溪谷中,显得不同寻常。
“用毛巾捂住口鼻。”
死亡或许就在前方,但身边有范纯煕,我反倒变得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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