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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第十二章(1 / 1)

正文已更新, 正常订阅不受防盗影响。  边静玉口中的沈伯父名为沈德源。

安平伯府于沈德源有恩。当年,沈德源还是个穷书生,进京赶考时, 在半路上被人盗了盘缠, 一时间身无分文、寸步难行。屋漏偏逢连夜雨,沈德源在惊怒下还大病了一场。恰好安平伯那时回乡祭祖, 于巧合下知道了沈德源的遭遇, 他抱着日行一善的心思,为沈德源请了大夫, 又赠了盘缠给他。

当时,安平伯真没想过要得到什么回报, 因为那时重病的沈德源看不出资质。而每年进京赶考的书生那么多,谁能猜到这样一个病恹恹的书生腹内真有大才呢?结果,沈德源偏这一次就高中探花、平步青云了!他心里非常感激安平伯,更将安平伯视为了自己的恩人。安平伯这也算是善有善报了。

此后二十多年, 沈德源仕途顺达, 一路官至吏部侍郎。他与苏氏情投意合,育有两子一女。

因沈德源出生于寒门, 沈家的人际关系非常简单。他的妻子苏氏是他年少求学时的学院先生的女儿。长子已经科举出仕且已于两年前娶妻虞氏,女儿则在一年前嫁入了沈德源昔日同窗好友钱家。这两门亲事都可谓是门当户对。至于沈德源的次子,他尚且年少, 已于早年定亲, 但至今还未到婚期。

与边静玉定亲的便是沈德源的次子沈怡。沈怡出生后, 曾啼哭不止。沈家为他请了诸多大夫, 却始终看不出毛病。那时沈德源官位不显,见幼子越来越虚弱,不得不厚颜求到安平伯面前。安平伯府再如何没落,也是普通人眼中的高门大户。拿着安平伯的帖子,沈德源终于为幼子请来了一位太医。

可是,请来的太医依然看不出沈怡有什么毛病。

苏氏无奈之下抱着幼子求到了神佛面前去。

当日,有大师言明,沈家幼子是因魂魄不稳才会日夜啼哭。这位大师有慈悲心,就赠了一块平安牌给沈怡,又建议沈家给幼子取女名,且让他在十六岁之前不要见外客。事情便是如此神奇,等苏氏给沈怡佩戴好了平安牌,沈德源又将“沈怡”这个名字写进族谱,唤幼子小名怡娘,沈怡从此就好了。

本朝律法允许男子间结契或女子立女户,虽说男子和男子成亲的事情到底少见,女子也不常立女户,但既然法律不禁止,那这事儿叫世人看来也就不显得稀奇了。常有大家族的嫡母不愿意在分家时叫庶子多占了财产,就用一副嫁妆把庶子嫁出去的。和分家时的家财比起来,嫁妆自然是小头了。

边静玉六岁时,已经显出了他冰雪聪明的一面。安平伯寻沈德源喝酒,听闻沈家幼子和边静玉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听闻沈家需要将幼子充女孩养——这儿其实是安平伯理解错了,事实上沈怡只是取了女名并且不见外客而已,并没有充女孩养——立时就动了心思,想要为边静玉和沈怡定下亲事来。

沈德源这些年一直记着安平伯的恩情,也就允了安平伯的提议,两人当场交换了信物。

就这样,边静玉和沈怡定了亲。

而后,一转眼十年过去了,沈德源步步高升却又忽然下了大狱。

宋氏和鲁氏向来很看重边静玉。如今边静玉已有十六,她们就不再把边静玉当孩子看,只当他是能顶门壮户的男儿。鲁氏去伯爷那儿试探了一回,见伯爷确实没歇了叫边静玉娶男妻的心思,也就听了边静玉的话,拿出一些私房银子,叫边静玉去帮一帮沈家,好歹叫沈家人在牢里的日子能好过些。

鲁氏乃是皇商鲁家的嫡女,手里是万万不会缺银子使的。

边静玉在外头跑了几日,但还未等他做什么,沈家的判决就出来了。

圣上唯恐此案继续拖延会坏了太子的名声,判了沈德源的罪名,沈家家财全部充公,且沈德源及其长子沈思将流放于西北。至于沈怡,因他年少体弱且未及弱冠,不在流放的名单之内。除此以外,沈夫人苏氏、小沈夫人虞氏(沈家长媳)因都是女眷,也不在流放名单之内,且还能保留嫁妆。

这判决算是轻的。

这或许是沈德源的诸多好友在暗中活动过了,也或许是皇上心知真相、有意轻拿轻放。

沈夫人苏氏带着长媳、幼子提前归家,而沈德源和他长子还需要在牢里住到流放那日。沈夫人虽是小家碧玉,到底做了几十年的当家夫人,遭遇了这些事还能撑得起来。她在沈德源各位好友的帮衬下,整理了嫁妆,带着沈家余下的几位主子和二三忠仆去南城租了座小院子,好歹重新安置下来了。

沈家遭此大难,没死人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但沈家此时的境遇实在算不上好的。

沈家一共五个主子。沈德源和长子沈思还在牢里。而长媳虞氏正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她是年轻媳妇,这是她头次怀孕,因被迫在阴暗的女牢里住了几日,又一直担惊受怕,如今怀相实在算不上好,归家后就躺在床上起不来了,按照一日三餐的数往嘴里灌着保胎药。而且沈怡也病了。当初那位大师说,沈怡在十六岁前不能见到外客,抄家那日正是他十六岁生辰的前一天,他的魂魄恐是被惊着了。

于是,现在里里外外多少事都得苏氏一人撑着。

苏氏得顾着儿媳,还得顾着已经烧得糊涂的幼子,只觉得心力憔悴。

看病开药都是需要钱的,这些钱又不能不出。虽说还有嫁妆能帮忙应付一二,但苏家当初就不是什么有钱的人家,苏氏的嫁妆很有限。不到万不得已,她真不愿意去动儿媳虞氏的嫁妆,且虞氏的嫁妆同样有限。而牢里还需要她们继续打点,只有外头帮忙打点了,沈德源和沈思的日子才会好过些。

除此以外,嫁去钱家的女儿那也叫苏氏操着心。她女儿如今怀有七个月的身孕,比虞氏还大两个月,都不知现下如何了。钱大人是沈德源老友,定不会薄待她女儿,她只怕自己女儿太过忧思忧虑。

苏氏亲自喂儿媳吃了药,照顾着儿媳歇下了,又来幼子沈怡的床前守着。

沈怡烧得脸蛋通红。

一位老仆从外头匆匆走来,面色不是很好。苏氏把沈怡头上那块被烫热了的帕子拿下来,过了一遍凉水,拧干后重新搭在了沈怡的额头。她叹着气帮沈怡理了理头,然后轻手轻脚地走出了房间。

“怎么了?”苏氏问。

“咱们大门处被人丢了烂菜叶了。”老仆气愤地说。

南城这边的治安不太好,这儿住着的多为小商小贩和手艺匠人。他们听说这院子里新搬来的住户是贪官的家眷,那贪官还在牢里住着,就存着替天行道的心思,往院子的正门处丢了很多污秽之物。

苏氏经历了这么多事,一直没有哭。幼子病成了那样,吃了药总不见效果,她都没有哭。此时听说自家老爷竟被人如此误会,沈府被人如此轻贱,只觉得一口气提不上来,眼泪却是再也止不住了。

老仆忙说:“……最要紧的是,老奴看到有闲汉在院子外头晃荡。”如果只是大门被泼了秽物,她肯定就把这事瞒下了。只闲汉聚集这事是万万不敢瞒的,谁知道这帮闲汉能做出什么事情来呢?万一他们冲进了院子里来,这一家子老的老、病的病、弱的弱,岂是那帮闲汉的对手?故而要早做准备。

苏氏胡乱地擦了两把眼泪,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

“夫人,不若再去求一求老爷的那帮好友们……”老仆小心地说。

苏氏摇了摇头:“他们已在暗中相助良多,否则我哪里能带着孩儿们顺利离开那吃人的地方?又哪能保住嫁妆呢?更何况,待老爷和老大被迫动身去西北时,更需要有人照顾,人情得留到那时再用。”

想着目前还在牢中的老爷和大爷,老仆面色一苦,忍不住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

苏氏又说:“你以后莫再叫我夫人了,我已没了诰命,当不得一声夫人的。莫被人捏住了错处。”

忽然,一个七八岁的小厮从正门处跑来。他是刚刚陪苏氏说话的那老仆的孙儿。如今府里的下人只留着老仆、老仆的儿子媳妇和老仆孙儿四人了。这小厮见到苏氏,立刻说:“夫人,安平伯来了!”

“安平伯?”

“正是!伯爷亲自来了!”

老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若有了伯爷的看顾,主家总不会被一帮闲汉欺辱了。

苏氏却越忧愁。她的次子沈怡虽和边家次子有婚约。但他们沈家落到了现在这种地步,难保伯爷不是来退亲的。苏氏倒也不怪边家。沈家出了事,沈怡又病着,边家若是不愿意受了沈家的拖累,这实在是人之常情。可作为一个母亲,若有人真嫌弃了她的孩子,她心里就忍不住涌起一阵阵难受。

苏氏只觉得自己心口都开始疼了。她忍着那股莫名的疼痛,说:“走,我们去迎了伯爷进来。”

安平伯是坐轿子来的。他在门口下了轿子,自己走进了院子里,只这细节就显出了他态度谦和,苏氏略微松了一口气。伯爷身后还跟着一顶轿子,那轿子围得密不透风,也不知道里头坐着的是谁。

见着了苏氏,安平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弟妹,是我对不住你家啊!”

苏氏越肯定安平伯是来退亲的了,否则安平伯何至于如此低声下气。但觉得愧对沈家总比瞧不起沈家好。苏氏艰难地笑了一下,道:“伯爷这是什么话,哪有对得住对不住的,是我们没那福气。”

安平伯指了指身后的轿子,说:“弟妹不怪我就好,我擅自做主,把侄女儿接回来了。”

侄女儿?

苏氏朝那轿子看去,仿佛听到了婴孩虚弱的哭声。

而见鲁氏面色真诚,苏氏就下意识握紧了鲁氏的手,仿佛能从鲁氏身上汲取到力量。

既然边静玉已经劝住了家人没打算退亲,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安平伯府早该站出来对沈家雪中送炭了。比如说昨日判决下来了,既然知道了苏氏几人能够出狱,安平伯府就该派人在牢房外头守着,接了苏氏几人帮着重新安家。但那时安平伯府却没有派人过来,只因为他们在忙着一件更重要的事。

安平伯府上得力的下人都被派出去盯着钱家了!

巧娘的公爹钱大人是沈德源的多年好友,苏氏本以为巧娘在钱家会被好好照顾,但此刻听安平伯夫人话里的意思,巧娘险些在钱家丢了命!苏氏心中大恨,她没想到,她和沈德源竟然都看错了人!

“……是我家静儿先现的不对,但他身为男儿,管天管地也管不到钱家内院的事,就回禀了我和伯爷。”安平伯夫人口中的静儿就是指她的儿子边静玉,“我和伯爷原本都不信那钱家真敢如此,正命人细细查着,就听见说巧娘早产了,当下什么都顾不得了,立即套车去了钱家。苏姐姐,我今个儿确实是鲁莽了,直接在忠仆的帮衬下闯进了巧娘的产房里去。但若我不闯进去,巧娘只怕已经没命了。”

鲁氏说话说得直,寥寥数语就说尽了险情,听得苏氏两眼通红,心里又恨又苦。

安平伯府虽然已经没落,但这是针对那种真正的高门大户来说的。在普通的老百姓和那种不能算是有多得重用的六七品小官眼里,安平伯府依然很有威势。正因为如此,鲁氏才能闯进钱家把沈巧娘接回来,还能一并把沈巧娘的陪嫁丫鬟、产房里的接生婆等人全都绑回来。钱家的人根本拦不住她。

此时此刻,沈巧娘昏迷不醒,她耗了半条命生下来的女儿虚弱无比,像只可怜的小猫崽。苏氏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外孙女,恨不得现在就冲去钱家和他们拼命。鲁氏忙按住苏氏的手,说:“二公子如何了?听闻他病着,我带了府医过来。”勋贵之家一般都养着府医,轻易不会动用帖子请太医过府。

苏氏忙留下老仆照看女儿,一切等女儿醒过来再说,又强打起精神带着鲁氏去了沈怡那里。

沈二的情况自然算不得好。鲁氏和安平伯都没有进到内间,只在外间坐着。府医仔细为沈怡把了脉,掀开帘子走出来,不敢轻易开药,只一脸为难地说:“小的才疏学浅,恐耽误了沈公子的病情。”

听得府医如此说,鲁氏忙问:“我嫁妆里有一支颇有年头的老参,你看可否能用上……”

府医连忙摇头,道:“老参虽好,但沈公子已是虚不受补,这参万万不可滥用。”

鲁氏想了想,看向丈夫安平伯,道:“妾听闻太医院的院判张太医乃是孝子,常年为家中的老母亲搜罗养身滋补之物,若把那老参送于张院判,再加上咱们府上的帖子,不知能不能把张院判请来……”

只用安平伯府的帖子,请来的都是年轻的小太医。想要请来医术高明的院判需备上一份重礼。

安平伯深深地看了鲁氏一眼。他知鲁氏素来对沈家这门亲事不满,本以为沈家这回糟了事,鲁氏一定会抓住机会闹着退亲,却不想鲁氏不仅没有闹开,还真心实意地为着沈家跑前跑后……安平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到底是他对不起次子静玉。他垂眸掩下心中的情绪,说:“不管能不能请来,总要试一试。这会儿动用了你的嫁妆,回头用公中银子给你补上。”虽然真正的好参是多少银子都买不来的。

鲁氏嗔怪了一句:“妾真心实意盼着二公子能尽快好起来,哪里用得着算得这么分明了!”

苏氏在内间为沈怡盖好了被子,撩起帘子走出来时正听到安平伯夫妻的对话。她眼一热,忙避回了内间,用帕子把那好像止不尽的眼泪都擦去。等到觉得自己不会失礼于人前了,她才重新走出来。

再说这沈怡,自抄家那日见了外人,他忽然就头疼难忍。但他心知自己不能倒下,因此一直强撑着。只是,纵然他在心理层面很坚强,却无法控制自己不要在生理层面生病。等到判决下来,他知一家人性命无忧,一口气出了后,一股倦意缠上他的脑壳,他就再也没能清醒过来了。众人皆以为他在烧,却不知他的身体已经锁不住他的魂魄了。魂魄离体后就忘了自己的来处,也不知自己的归处。

沈怡的这缕魂魄飘飘忽忽地立在阴阳交界之处。

魂魄隐约记得自己有头、有身体、有四肢,但其实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光点而已,无数的光点汇聚成了一条贯穿阴阳的长河。每一个光点都代表着一个灵魂,当两个灵魂相碰时,沈怡会无意识地吸收对方的记忆。但这种记忆吸收是有限制的,他们只能被动地吸收一些被本人遗忘了的最浅显的记忆。

就拿沈怡的记忆来说吧,沈德源对沈怡的教导,苏氏对沈怡的疼爱,沈思对沈怡的爱护,沈巧娘对沈怡的关心……这些构成了“沈怡”这个人的人物核心的重要记忆是没有办法被别的光点吸收掉的。

能被吸收掉的都是一些很不重要的记忆。比如说,沈怡曾随着苏氏去上香,他坐在轿子里路过热闹长街时,曾听见街上有人问:“这木簪子怎么卖?三文钱一支?”这种微末小事,他本人自然听过就忘了,可这事其实一直存在于他的脑海里,然后“木簪子三文钱一支”的记忆就能被其他光点吸收了。

可见,这能够被吸收的,大都是没什么用的记忆。

有些光点来自现代时空,沈怡从某光点身边飘过,没学到牛顿第二定律这种知识,甚至都没学到地球是圆的,仅仅是得到了一段偶像剧里的片段。偶像剧的男主送了女主一份礼物,女主拆开包装后被吓了一大跳,她噘着嘴嗔怪着说:“你好讨厌啊,哪有送心上人恐怖僵尸玩偶的?我想要熊猫啦!”

有些光点来自星际时代,沈怡从某光点身边飘过,没学到机甲的制作方法一二三,却因为那光点的同事曾在这光点面前播放过一带暗黑元素的摇滚乐,沈怡就通过这光点听到了那歌。他还在无意识间就那歌的歌词全都记住了,歌词写得很有fee1,都是用黑暗包裹我、爱我就杀了我之类的。

有些光点来自远古时代,从沈怡身边飘过去的光点很可能是个祭祀,但沈怡没能吸收到他主持重大活动时的记忆,却吸收了有关部落男女们相亲的记忆。哦,在那个以力量为美的时代,男人们要尽情地展现自己的肌肉,才能吸引到女人。不不不,光有肌肉还不行,草皮裙下的东西也得很有料……

……

就这样,沈怡和无数光点碰撞,然后无意识地吸收着各种没有什么用的记忆。

这些记忆单独来看确实没什么用,但积少成多就能量变引起质变了。

这些光点是人们死后的灵魂所化,他们基本上都是死魂,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光点是像沈怡这样的生魂。只有生魂能吸收别人的记忆。也就是说,沈怡一直在吸收死魂的记忆,死魂却不能吸收他的。

虽是生魂,但沈怡的魂魄已经入了迷障,他昏昏沉沉地飘在长河之中,全然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他被动地飘着,被动地吸收着,等到他灵魂中所剩不多的生气被耗尽之后,他就会变得和其他死魂一样,彻底迷失于阴阳交界的混沌中。到了那时候,他的灵魂核心就“坏”掉了,身体也会彻底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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