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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鹿的王笑涵 第十章 冷色热(1 / 1)

再怎么享受孤独的人,也难免会在一个人无事可做之时,想找个人陪伴自己。哪怕日子一样会过下去,日月蹉跎,小起大落,总想找个人分享,尽管目前并不美好,也不算太安定,但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我也说不清楚。

淡蓝的烟圈被炽烈的白光击得粉碎,消散在每个人的心头。

聚光灯炙热,混杂着空气中弥漫的廉价香水的气味,沸腾的灯红酒绿,蒸腾着每个人最后一丝理智,而我的声音与琴声逐渐淹没在那醉酒的人们的欢腾之中,他们舞动着有些僵硬的身子,我知道属于我的阶段已经结束,很知趣的抱着我的吉他缓步走下舞台。

不在台上的时候,我大多都是在角落独自休息,远离喧闹的人群。我会将自己与热闹的世界主动分割开来,好获得这片刻的宁静。接下来便是那些躁动乐手的用武之地,他们擅长用简单粗暴的音符,轻而易举的掀动起一波又一波的热情浪潮。

聚光灯也不再是专注某一个,而是混入人群,也尽情放纵起来。

我想象着那被夹在人群中,不得不随着一起摇摆的娇小的她,嘴角不由自主的上翘,这似乎已成为了和呼吸一样的习惯,毫不刻意,却不能失去。我想是小偷,躲在灰暗的角落中,窃笑着,她从来就不属于我。

或许她也是小偷,偷走了我的全部,却独独给我留下这份寂寞。

意识逐渐有些恍惚,身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可我不敢放心的睡去。我害怕一睁开眼又把她还回了人海,我害怕我的每个梦都关于她。

可突然袭来的剧痛却让我清醒过来,幻梦中的一切顷刻间荡然无存,就连肥皂泡被戳破前的破裂声都不曾给我留下。我这才发现,她早已离开,不知何时,或许是刚刚,或许是在我讲故事的时候。但似乎,她并不是为我而来,她到底想要什么。

一个小姑娘隔三岔五往酒馆跑,是为了发泄白天上班时的郁闷心情,还是享受这种氛围?还是,她也是为我而来,但她为什么要那么早离开?是不肯与我见面,还是赶着去见她喜欢的那个人?是否真的有那个人?那个人是谁?为什么,不能是我?

......

似乎是想的太多太杂,大脑的负荷也越来越重,像最为沉重的枷锁,紧紧束缚着我的咽喉,我的手脚,我的骨骼,我的心脏。我终于沉沉睡去,终得在再一次醒来之时,一切归于平静。

躁动了一夜的乐手,此时也颓唐的坐在吧台边咬着杯沿,叼着香烟,攥着那几张薄薄的钞票,目光涣散。橙子则是抱着那赖以为生的鼓槌斜倒在另一边,眼圈微红,似乎刚刚痛哭一场,脚边尽是东倒西歪的酒瓶子,嘴里不知在嘟囔着哪个姑娘的姓名。

从来没有获得,也从来没有失去,患得患失,是如今大多数人的通病。我也毫不例外的染上了这个绝症。

竟然有一瞬间,我想要放弃她。不再去问,不再去想,也不再执着什么。放过自己,也放她一马。可生活喜欢和我们较真,越想放弃,越想忘记的,却偏偏紧扣心门,除非扒皮拆骨,否则难以剔除干净。我告诉自己不要在深夜的时候做任何决定,因为这时候的人最容易多想,从而做出最坏的选择。

不知休息了多久,我们自发的和老板一起打扫了“满目狼藉”酒馆,这承载了多少人笑声与眼泪的地方。他大方的免了我们一晚上的酒水前,只可惜我还要开车,否则一定会借酒浇愁,就像橙子一样。

我难得开口,央求其他几个熟识的乐手,帮我把死沉的橙子拖到车上,望着躺倒在后排,还在喊着姑娘名字的橙子,我知道他这次终于动了真情。所以他没有张扬过,没有对任何人提起,只敢在夜深人静,酒后的梦中,放开手脚,放肆的去爱一场。

哪怕醒来之后依旧是一无所有。

轻笑一声,我转身扣上车门,来到驾驶座,半摇下车窗,好让微微刺骨的风鱼贯而入。这里的夏天很奇怪,白天的确很热,深夜却冷的反常。橙子仍在呼呼大睡,我发动那破旧的二手小车,熟悉的引擎轰鸣在耳边响起。这一夜再没发生什么值得我记住的事,我仍在庆幸,我平安的回到了公寓。

有些时候真的觉得,或者就是老天爷最大的恩赐,也是最大的惩罚。至于其他,都是附属的奢侈品,你想获得,就必须付出代价。哪怕是支付自己那一文不值的感情,就像花掉自己微薄的工资。

冰凉的空气融化在舌尖,含在嘴里,蔓开一种淡淡的甜腥味。漆黑的手机屏幕再一次亮起,我多么希望是她给我发来的消息,哪怕再怎么无厘头,再怎么出格,离谱,也能至少给我一个继续疯狂的理由。不安即将占据我整个躯壳,我实在不敢去看那究竟是来自谁的关切。

接下来的几天,我似乎都未曾在酒馆见到她。她已经不会再来了么?我每晚都在注视着那个熟悉的位置,却再难见到那个熟悉的人。就好像再你最为无助之时,忽地有人向你伸出手,为你描绘了一个最为美好的希望,但我却再没勇气迈出那一步。

而当我终于打破了那禁锢的枷锁,却发现那只手早已收回,并将那个看似美好的希望,击成粉碎,只留下手足无措,后悔不及的我,将狼狈却真实的我暴露无遗。

她已经不会再来了,我这样告诉自己。

不再坚持了吗?我又质问了一遍自己。

可欲断不断,才是最为痛苦的,就像打断了的骨头,却还连着神经,传达着那钻心的剧痛。

我迫使自己忙碌起来,做什么事不要紧,却要将每日的行程堆叠的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空闲的时间,只有这样才能不再想起关于她的一切。

橙子却先我一步传来好消息,他成功追上了他心仪的姑娘,还借走了我唯一的代步工具,说是作为他共享单车的赔偿。我并没有多说,还是目送着满脸幸福的橙子兴高采烈的远去,据说是要带着他的新女朋友去吃酱肘子。

他并不是没有邀请过我,只是被我拒绝。他们两个相亲相爱的人约会,多我一个怪人做电灯泡,不像话。

即便他并不在意,还说我可以借此机会学习学习,也早已摆脱单身。我用我能表现的最为鄙夷的目光看向他,他也只得作罢。但他临走前还是留下一句话,让我放心大胆的去爱,不要给自己留退路。

我喜欢给自己留退路,任何时候。

因为我比不了橙子。他是幸运的。我只觉得他也开始站着说话不腰疼。想来他先前一个人痛哭的模样,他自己可不想再面对一次。

据我所知,那个姑娘好像很早以前就喜欢橙子,只是他自己不自知,每日只是在自我斗争,自我折磨中徘徊,沦丧,才导致了先前那般局面。可当两人挑明那层窗户纸之后,才发现原来的单向追赶变成了双向奔赴,一切在一瞬间都变得简单容易起来。

他们仅仅用了几天时间,便走完了别的情侣需要多年走完的路程。橙子恨不得现在就拉着他的准媳妇儿去等级领证,然后组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自从他开始天天和他的女朋友东奔西跑,玩遍全城所有地方后,其他的事似乎都不再重要,他甚至隔三岔五就和酒馆老板请假,用尽各种蹩脚的理由,有时候还逼着我去帮他,找老板求情。

老板倒也通情达理,虽然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不善言辞的橙子那漏洞百出的谎言,但谁都知道他的爱情来之不易,便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他去经营自己的感情,尽管这座城市很难再找到一个如此称职,且专业水准又如此高的鼓手。

于是每晚的故事时间便逐渐增多,为了弥补乐队不齐的缺憾。我并未因为工作量的增加而苦恼,相反,我很乐意如此,毕竟这可以让我忙碌起来,不再去想有关她的一切。我甚至开始说服自己,她不会在出现在这里,我也不必担心再见到她。

我以为这样就能断掉我的一切念想,我甚至开始斟酌是否该删掉那来之不易的联系方式。可每当我下定决心之时,都会没来由的放弃。因为我发现,哪怕她不会出现在那个位置,我依然可以在脑中还原出她的容貌,表情与动作。

除非刮骨疗毒,否则灾难忘却。

熟悉的周四。日子依旧平淡,毫无变化。她也没有再出现。

这本该是我休假的日子,但我实在无事可做,橙子也去陪他的小女友不再管我,我便独自在熟悉的路边晃悠,不由自主的来到酒馆门前。才不到八点,今晚的生意还未开张,但早有来得早的客人在吧台喝酒。鬼使神差,我突然萌生了进去喝一杯的念头。

或许是因为,我虽然在这里工作了许久,但并未喝过酒的缘故。又或是是因为,这次我想试试,在酒精的麻醉之下,听听别人故事的感受。

稀稀拉拉的谈笑声,与清脆冰凉的酒杯相碰声响回荡在指尖滚烫的夏日,晃荡的门牌逐渐溶解在玫瑰色的晚霞之中,我似乎能望见那藏在高楼大厦之间,藏在每一个街巷拐角,那最为炙热的,猩红的吻痕。比整个夏日都要凶猛。径直走向角落,并没有在意台上有些什么,是乐手在调琴,还是讲故事的人早来了一步,坐上了那本属于我的位子,正在调试话筒。

我自然而然的来到那个熟悉的位子坐下,这里曾是受她宠幸多次的地方。本想沉醉在自己世界的我不知为何,下意识的抬起眉眼,正对上那舞台上与我一般惊诧的目光。

是她!

她再一次的出现在我的眼中,坐在原本属于我的位置。就好像我们置换了身份一般,刹那间,若海啸般席卷而来的热浪将我心底的冷寂冲刷殆尽,卷入海底,然后从礁石群岛交叠处,斑驳树影中,升起最滚烫的一轮烈阳。

如同我此时跳动的心脏。

我看见她在与我对视,就如同我曾在台上看着她一般!

黑夜悄悄爬上眉梢,追逐着那胆怯慌张的聚光灯四处乱逃。这座城市的星空总被灰蒙的烟云与黯淡的瞳孔遮蔽。

可那一刻,我分明看见了浩瀚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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