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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莫名镇(1 / 1)

巨船乘风破浪,从白鹭港航行,大概一个月,确切的说是三十二天,至大雍洲北海岸白银滩港,算是穿越了万里海路,终于靠岸g。

黄文庭兴致冲冲,很不见外的来到龙择天的房间,却发现房间已经空无一人,房间有桌子,桌上有文房四宝,一块白色绢织,墨迹未干。

黄文庭有些失落,一个月,那位谈吐不俗的读书人彻底征服了他,学问大,关键看气质,那气质与所有的读书人都不同,没有故作清高,没有掉书袋子的自命不凡,更没有读书人那种好似看透世情而产生的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装逼感。没有居高临下,没有说教,更没有刻意以令人捉摸不透的方式吸引自己。但是,与其相处就是一个舒服,该说的时候说,该喝的时候喝,大海单调,一路没有波澜,似乎无趣无味,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人身边,漫长的旅途变得格外兴趣盎然。

就是自己身边的那些大儒将军由最初的戒备小心狐疑变成了放下所有防线,推杯换盏,无所不欢。那个叫做公孙龙文的人,实在令人舒服!

但是,墨迹未干,人去哪了?而且船快靠岸了,黄文庭心心念念就是要把这个读书人留在身边,太子府,缺人,缺少这样的人!

绢织白色,黑字,大字如龙腾凤飞:仁体虽然无不爱,当知贵贱与亲疏。诚心应物宁容伪,天性由来一本真。

黄文庭小心翼翼拿起墨迹未干的绢织,吹了吹,再小心翼翼装进怀里,又看了看毫笔香墨砚台,取出一个精致盒子,放了进去,自说自话:“若是看不见你,我是帮你收起来,若是再看见你...也不还给你了!”

黄文庭来到平台,看着越来越近的白银滩,看着白银滩数千人的皇家军队列阵赫赫,但是,那个遗忘了墨宝的儒生再也没有出现,心中失落之余,有些安慰,毕竟得了宝贝的!

黄文庭下了船,很快消失在列阵的军队中。

黄文庭有一种感觉,好像那儒生就在船上,趴在栏杆上,手里攥着酒壶,看着自己的背影,然后喝一口酒无声而笑。黄文庭回头,频频回头,高耸入云的巨船静静地停泊在那里,只是,上上下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再也看不到那个儒生的影子,便是七层最高端,曾经无数次把酒临风的地方,只有淡淡的白云流淌。

黄文庭摸了摸胸前的储物袋,突然感到神清目朗。

.........

龙择天其实一直就在七层,直到黄文庭等人下船,一直靠在栏杆上注视着黄文庭一行人,白银滩皇家卫队,黄文庭被簇拥着湮灭在人海中,一切都在视线之内。龙择天喝了一口酒,看着散去的白银滩皇家卫队,点了点头,接着溶于白云,消失不见。

大雍州就在脚下,书生没有停止脚步,似乎是茫无目的,但是脚下的路一直笔直延伸,哪怕是山水林田湖草,若是让赵蕈以天算测量,脚步走出的直线未曾有一丝改变,笔直,一直笔直。

这是龙择天第一次如此让自己固执一回,他就是想任性一次,看看,就算是再坎坷的路,能不能走出一条直线来。

到一座小镇的时候,龙择天再也没有固执的穿越,而是停了下来,眼前的小镇古色古香,掩映在绿丛之中,比如脚下的这条路可能是直接穿透这个小镇,从北到南,两侧绿树搭成绿色甬道,虽是深秋,绿意依旧,秋老虎被挡在甬道之外,这条林荫路,便是最理想的乘凉之处。

龙择天从一端进入,书生没有背书箱,头上也没有方巾,手中无折扇,但是,走在阴凉的甬道里,沿街乘凉的人便注视着这个外乡人,彼此交头接耳,公认了外乡人的书生身份。

小镇人比较害羞,一路上注视着读书人的比较多,却没有一个把好奇化为行动的,小声议论。小镇外来人不多,属于世外桃源一般的净地,正因为来的人不多,所以,看到外来人就会掩不住好奇,只是,没有人站出来和外乡人打招呼,例如,来自哪里,来这里作甚。

小镇是小镇当然不大,但是,龙择天破例驻足小镇,必然有一些理由,姑且不说,小镇古色古香中带着那种有些玄幻的气息,龙择天便是很好奇。

小镇没有牌坊之类的匾额,没有昭示任何显示地名的牌匾和幌子,比如这一条起名铁匠巷的巷子果然有一家铁匠铺,一间四处漏风的房子,一个炭火炉灶,一个风匣,一块厚重的砧子,一人拉风匣,一人铁钳子夹住一块通红的快要成型的铁块,放在铁砧上,另外一人手持大锤,用力而有节奏的砸下,夹铁块的人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把小锤,时不时的来上一锤,更显水准高超,形状就是从小锤下成型的。

铁匠们汗流满面,也汗流浃背,破败的院子里有一匹马,成型的马蹄掌冷却之后就替换下马蹄上的旧马掌,一番钉凿之后,那马就像是换了新鞋子,马蹄踏地,前后一蹭,有铿锵之声,马鸣清厉,很兴奋的样子。拿小锤的铁匠一伸手,不用说话,农人便开怀的送上一把铜钱。

读书人很有兴致的看了一会儿,铁匠们虽然特意瞟了几眼外乡读书人,也没有多余的眼神,各忙各的,舍不得白费功夫多注意那个看起来很温和的外乡人。

然后,那个读书的外乡人就走了,也没有说话,出了铁匠铺,转到另外一条街,名叫步云街,很是有文化的名字,是因为街上有一家皮匠铺,专门做靴子皮鞋之类的脚上之物,便得了名。

皮匠铺就比铁匠铺讲究一些,大院子不小,院内晾晒着羊皮牛皮和其他一些动物毛皮,稀少的甚至还有玄兽的毛皮,那张被单独晾晒的没有意思杂色的白狐毛皮,便是被挂在一张木板上,白色的毛皮依旧光鲜无比,闪烁着丝丝豪光。院里劳工不少,有个三十人左右,揭皮剃毛的,裁剪成皮的,甚至流水线那头缝制成鞋的,每个人都忙忙碌碌。有小姑娘看着外乡人,由于一番后,终于来到那人面前,说道:“这里是后院,前店开张,想买鞋子,到前店!”

龙择天不得已跟着小姑娘来到前店,店铺很大,四圈柜台,柜台上摆着各式各样不同节令的靴子鞋子,小姑娘招呼过来几个姐妹,说道:“这位先生要买鞋子,你们给先生挑几双。对了,快要入冬了,得备两双好靴子!”,当然,后一句话是对龙择天说的。

盛情难却,龙择天在一群姑娘的叽叽喳喳的忽悠声中,买下了两双靴子和两双鞋子,并在姑娘们热情的关照下,当场换掉了那双不知道走了多少里路的鞋子,布鞋,麻面,黑色平底,后脚跟薄的像纸。

姑娘们并未有任何嫌弃,两个姑娘为龙择天脱鞋换鞋,两个姑娘叽叽喳喳一左一右为龙择天嗯摸肩膀,在姑娘们的热情之下,龙择天掏出了一块银锭,足有十两,诚惶诚恐的逃离皮匠铺,身后传来姑娘们嬉笑的打闹声。

换了一双鞋,不知不觉有转向了另外一条街,街名五色巷,街上有一家饭馆名为无色斋,不是斋堂,而是饭馆,四个幌的,很气派的样子。

据说,这是这个小镇最大最好的饭馆。

被四个姑娘忽悠去十两银子,龙择天有点心疼,看到这家饭馆,便想着好好吃一顿,最起码把那心疼劲儿给吃回来一些。

小二看到了外乡人,很热情的来到书生面前,说道:“常年用也看不到外来人,先生是稀客,可是要尝尝本店的最大特色,那道酱香天龙肉必是要点的,本店自酿的五色酒也要品尝,至于其余菜肴,本店以经营玄兽肉食为主,有菜单,先生可以随意点用。”

龙择天点点头,问道:“天龙肉,果然是天龙?”

小二道:“先生玩笑了,天龙肉,你敢吃我们也不敢做,这所谓的天龙,乃是一种鸟,田间地头的那种,尖嘴长脖,身材臃肿,腿也粗,身体笨重,成年的要有十几斤,奈何翅膀厚实却短小,飞不高,一展翅不过一丈。一点不像龙,但是却偏偏有了龙的名字,吃起来就当是吃了一条龙,取个一丝就成。只是本店有特制秘法,酱制出来的天龙肉,香而不腻,劲道而不粗韧,下酒刚刚好!”

龙择天点头,道:“那就来一份天龙肉,一壶五色酒!”

“好嘞!天龙肉一份,五色酒一壶!”,小二边喊边跑,麻利的又到别的桌子。

龙择天四周看了看,果然饭馆不小,大概摆放着二十几张桌子,只是人只做了一半,闷头吃饭喝酒,只是偶尔把目标光偷瞄向那个外乡读书人。

小镇有一间小学堂,在另外一个小巷。

龙择天边吃边喝,所谓天龙肉和五色酒,绝没有小二说的那么好,只是能吃能喝而已。

结账的时候,龙择天差点没掀桌子,一百两,一百两啊!

龙择天看着小二,手插进衣兜里,迟迟没有拿出来,看着店小二。

店小二一改满面春风,如寒冬冷面,道:“想赖账?”

龙择天叹了叹气,终于还是乖乖的拿出一百两银子,心疼不已的走出了饭馆,说道:“只好三天不吃饭了!”

小二拿着一百两银子,向老板报喜:“宰了一个傻子!”

老板看着远去的外乡人的背影,说道:“钱不是那么好花的,存起来,先别花掉。”

心疼不已的读书人心里不痛快,背地里把饭馆老板和那小二的祖宗十八代都在心里骂了一遍,怎地,自古及今就没见过钱?缺德带冒烟,祖坟埋的地方不对,尽出这种占小便宜的缺德鬼!

龙择天心里恨恨不平,七拐八拐,果然又到了另外一条巷子,春风巷。

按照这个小镇那个极为俗套的习惯,这里应该有一家学堂,就应该叫春风学堂,果然,不远处有一处院子,有琅琅的读书声,走进抬头,不大的门楣上写着春风学堂,还真是如此。龙择天笑了笑,进院子,院子不大却也绿柳围墙的,四合院,左右厢房读书声此起彼伏,院子里有一张方桌,石材的,一位老夫子模样的人坐在石桌旁,桌上摊着,一只手拿着酒壶一只手拿着一把戒尺,喝一口酒,劫持轻轻一敲石桌,拿书便自动翻一页,偶尔畅快的吟诵一句,极为快意。

龙择天来到石桌前,对面坐下,拿出一壶酒,也喝了起来,看着眼前的书,一言不发。

老儒生仿佛没有发现眼前人,仍然休闲惬意的喝酒看书,偶尔使劲敲一下石桌,喊道:“满仓,找揍不是?又偷懒!”

于是西屋里传来尖声尖气的读书声:“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老儒生气愤难平,嘚咕道:“还有福瑞,立存,树枝,花了大把铜钱,就是这样偷懒报答你爸妈的?”

老儒生连连敲桌,桌上的书连连翻动,却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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