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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三章 你是个好人(1 / 1)

西羌国是牧业发达的地方,各大山脉围拢而成的盆地形成开阔的草原,因为人烟相对稀少,草场的草显得多了起来,若是站在山坡上向远处遥望,夏季的草原绿油油的,点缀着野花,再加上黑白花的牛羊红色的骏马在其中游动,草原便活了起来,怎么看都是十分美好的景色g。

不过,现在已经入冬,草原没有了绿色,到处都是白雪皑皑,坐落在白雪中的帐篷冒着炊烟,东一片西一片,稀稀拉拉,在寒风中显得空旷孤单。

西羌人爱草原,但是,不意味着他们对一年四季繁花盛开的东南部没有野望,相反,每当冬季来临,牛羊被圈养,人们在寒冬中只能龟缩在帐房里的时候,那种对温暖和鲜花的渴望就变得迫不及待。

所以,西羌人东进南下,一方面是要抢掠过冬物资,但是很大程度上是对温暖和鲜花控制不住的渴望。这也是数千年西羌人不甘于仅仅在白雪中度日的原因,战争何尝不是改善生活环境的一种本能要求?

一道雪山把西羌挡在了银雪洲的西北,再往北就是更为寒冷的雪国,雪国狭长,西部南边与西羌接壤,中部和东部南边是与太岳国万里防线。地理环境造就了西羌和雪国同命相怜,他们共同的奢望都是南边的太岳。

雪山蛮不讲理,硬生生挡住了南方温暖的气流,而且像一道屏障,将西羌人挡在北方。

所以,西羌人进入太岳,再从太岳南下东进,火焰山是唯一的通道,这也是西羌国非要抢占火焰山的原因。

龙择天心儿玄儿在瘟神杨文辉的无奈引领下,从火焰山一路飞行,直接来到了西京城。

西京城也有阵法,所以,像其他重要城池一样,都有防御大阵,御空会惊动守阵人,龙择天暂时不想惹麻烦,在杨文辉哀求下落地,徒步进城。

与太岳国的城池不同,以飞檐层翘结构为主的内地城池楼堂馆所都是古色古香,哪怕是深山庙宇,与皇宫宫殿的结构都是大同小异。而西京城到处都是那种圆顶的建筑,色调以白蓝色为主,很少有那种红色调,因而,街道上一眼望去,帐房形状的建筑很规矩的一排排,蓝白色显得清冷,配上推在街道两侧的白雪,更显冷寂,再加上天寒地冻,不是重要的商贾云集的地方,街道便显得冷清,就算是稀稀拉拉有几个人,也是行色匆匆,一溜小跑,哈出的白气拉出一道白烟。

所以,龙择天几人出现在街道上也没有引起围观,人们龟缩在屋子里,干牛粪点燃的火盆,撒发出青草的幽香。

龙择天想了想,对杨文辉说道:“还是不要太急,找一个住处,宽敞些的,能吃喝的,咱们喝两盅!”

杨文辉心中闪烁,心道:终于还是怕了。见龙择天微笑着看着自己,知道龙择天看穿了自己的心思,说道:“也对,凡是都要把握一些,穿过这条街,到白鹿巷,那里云集了西京城的五花八门,其中有不少驿馆,是西京城除了皇宫之外,最繁华热闹的地方。”

龙择天点点头,放出太子长公主龙小玄林建丽,说道:“天寒地冻,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再说从未来过西京城,怎么也要享受一段时间。”

白鹿巷的确很热闹,与刚刚走过的那些街道不同,白鹿巷摊贩云集,即使在大冬天,街边上架起的大锅冒着澎湃的热气,锅内大块的骨头散发的肉香,让整个街道充斥着香味儿,而且,整个街道因为烟火旺盛,变得极为温暖,有不少人就围在大锅周围,捞起烂透的骨头,抓在手里,狼吞虎咽,在喝上一口辛辣的烧酒,街道便嘈杂热闹,人气旺盛。

这里的人也极为豪爽,清一色的羊皮大氅,头上裘帽,没有烂醉如泥,在街道上兴奋的一手抓着手把肉,一手提着酒囊,灌一口酒吃一口肉,看到顺眼的人还会停下来,呜嗷一顿喊,彼此碰碰酒囊,啁一大口酒,打个哈哈,然后趔趔趄趄的走向下一个人,直到回到自己的家中。

可能,这里的人每个冬天都是这么过来的,因为醉酒躺在街道上熟睡冻死的也不在少数。这种醉生梦死的状态让这里的男人几乎都很短寿,人口也就越发稀少,所以,西羌国的皇帝几次颁布禁酒令,也杀过明目张胆醉倒街头的流浪人,但是收效甚微,甚至不符合民族本性,半途而废。

龙择天对这条街道很感兴趣,甚至想像当地人一样,围在大锅边,吃上一口肉,喝上一碗酒,只是心儿玄儿不喜,龙择天便压下了自己的念头,跟随杨文辉来到白鹿巷一家大型的驿馆,叫做银山客栈,住了下来。

没有龙择天的同意,杨文辉不敢离开,只好乖乖听话,也要了一间上房。

安顿好之后,几人到餐厅吃饭,当然是当地特色,酒就是西羌国最多最流行的烈性老烧。

心儿玄儿和林建丽长公主喝不习惯这种烈性酒,龙择天拿出几坛猴儿酒,看了看杨文辉,问道:“有多久没喝天上的佳酿了?”

杨文辉的心态就是提心吊胆加上破罐子破摔,索性认命,见龙择天问起,说道:“来了就没有回去过,也回不去,通道似乎是单行道,斗姆令我等下来,就没考虑过让我等回去,所以你说,那时间有多久?”

龙择天递给杨文辉一坛猴儿酒,说道:“道祖的一处道场,有无数仙果,仙果日积月累,多不胜数,我的兄弟石叮当用仙果酿了无数这种仙酿,杨兄不妨尝尝。”

杨文辉既然打算破罐子破摔,也就没有了顾虑,更不考虑龙择天还会有什么后手,接过酒坛,撕开泥封,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

酒好喝,杨文辉感到真的好喝,索性放开量,一坛酒很快点滴不剩。

龙择天笑了笑,又拿出一坛,说道:“管够,不要喝的那么急,再好的酒也醉人!”

杨文辉喝着喝着,心情竟然再无阴霾,酒壮英雄气,话开始多了起来:“西羌酒烈,人也烈,其实我很不喜欢。我们瘟部六神,自下界开始,各奔东西,谁也不知道谁在哪儿?但是,朱疍那小子曾说过,他的运气一向很好,说是要到最繁华的中洲,我相信他,他确实运气一直不错。而我,被派遣到这里,天寒地冻的,人粗暴无礼,身上的羊膻味儿顶风熏人十八里,令人厌烦。皇宫中的人倒是有教养一些,没学会礼仪,勾心斗角学了不少,太监大臣妃子,除了味道少了一些,那骨子里的无礼和粗鲁同样不少,总之,这地方人我很不喜欢。”

龙择天笑了笑,道:“朱疍确实到了中洲,只是运气好了一半,遇到了我!”

杨文辉摇头,道:“遇到你也不都是坏事,我有一种感觉,遇到了你好像我的好运要来了,你会带我走出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其实,在天界对你的好争议很大,有的人说你好,有的人说你坏,但是,我宁愿相信你是个好人,因为,我希望你是个好人!”

龙择天与杨文辉碰杯,道:“我爱护这颗星球上的人,但是并非每一个人,我守护的是一种道义,任何违背道义的人不可救药的时候也要抛弃。天界有些人一直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不论是在天智星还是在这颗护天星,不甘寂寞的人总会有办法参与进来。我不反对那些神仙前来,但是要守规矩,参与杀戮,违反道义,我不能不管。天上的人下来干什么,也不能不遵守规矩,传道也好,为了香火也罢,若是跟着我一起尽到守护责任,护天星也可以有你的香火庙宇,但是,若是为了抢夺,或者干脆视百姓为草芥,只是积累功德的工具,那么,我不容。杨兄是个明白人,天智星的时候,你们瘟部在龙洲散发瘟疫,造成无数人死亡,其罪行已经罄竹难书。但是,我依然还在宽宥,希望你们改邪归正。在龙洲城的时候,我杀了朱疍的肉身,却没有剿灭他的灵魂,就是想给他一个机会,若是不思悔改,继续作恶,我有能力让他灰飞烟灭永不超生。”

杨文辉醉眼朦胧,虽然龙择天的话让他听起来不太顺耳,但是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就是这么个事。人家龙择天是这颗星球的主人,规矩是人家制定的,在人家的地盘上耀武扬威,人家反感,当然有权利将不守规矩的人驱除出境。但是,神仙们高高在上惯了,这一时之间那能接受一介凡夫俗子的规矩?而且,还有神为民用那句话,神仙们恐怕是不能接受的。

龙择天道:“神为民用,说起来好像大逆不道,其实,这才是神存在的价值。天道有规矩,人间也有规矩,神也要在规矩之内行动。神仙负责察天道,保证诸天在天道之内运转,那么神在民间有香火有神位仙位,若是想与民同在,便要为民服务。除暴安良也好,传授天道文化也罢,只有为民所有,民才会信服,脱离了民,高高在上,要你何用?”

龙择天又与沉思的杨文辉碰杯,将他从神思游离中拉了回来,道:“人祖之初,教五谷,授礼仪,制规矩,平战乱,留下无数大德圣贤传说,至今人族还在享受着他的余荫,因而被人间尊崇,视为神。药族尝百草,制医经,传悬壶救世之术,因而被称为医祖而被供奉。就是那些普通的凡人,在某个领域走到了顶尖,著书立说,将学识传诸后世,都在人间供奉的神位上占有一席之地。比如我妻玄儿,化身麻婆,传豆腐手艺,不也是被人尊崇吗?再反过来看你们斗部诸神,把自己说的比天还大,高高在上,但是,你们在人间可有留下了什么功德?不但没有,还要让人们无理由信奉,争那一炷香比天还大,德不配位,便是空坐神位,岂能做的稳当?不要以为封了神就受用终身,在我龙择天的眼中,不合格的神仙便不是神仙,是可以下台的,也是可以死的。在天智星时,我驱除僧道,让深山的归深山,天上的归天上,就是看透了你们这些神仙的德行,没有为民情怀,要你何用?还有西方教,鼓动信民打击异教,甚至残害生灵,以让人惧怕的方式强行将人纳入他的道,这不是残暴又是什么?这样的信仰要来何用?所以,我要做的就是守护人族,在人间建立公道天下,而那些残暴的人和神仙就是我的敌人。”

杨文辉道:“虽然我一时接受不了,但是我还是觉得你说的有道理。西羌国从君到民,普遍有些粗鲁跋扈,再加上像你说的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的渗透,这个国度整体显得有些邪恶,他们基本上不相信道理,只崇尚武力,所以,来到西羌国,你的这一套似乎行不通!”

龙择天道:“那就不急在一时,慢慢来,总会找到办法,我总不能把人都杀光吧?”

杨文辉醉的有些厉害,说道:“现在,我不想走了,打死我也不走了!”

杨文辉趴在桌上,打起了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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