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带苏宇同志去把收缴的枪支还给他们,他们已经没事了,可以离开了。”
折腾了一整天,原因也很简单,姓魏的公子哥在医院醒来,意识到事情彻底被搞砸了,压根不敢跟他父亲说真实原因。
魏副局长从派出所同志那里得知了苏宇的身份,是钢铁厂一个采购员,在采购了猎物运会途中被自己儿子截住了去路,说要扣下物资,见一见苏宇。
在魏副局长看来,这确实是他儿子的错,但人都是有私心的,一个采购员而已,他还没放在心上,他去了钢铁厂,那厂长都要亲自接待,横幅都要写着欢迎魏局长莅临指导。
当然,他是民政局,压根和钢铁厂不沾边,这么写也仅仅一种仪式感,但你要说影响钢铁厂,他还做不到。
但好歹自己是和他们厂长一个段位?起码影响力上比厂长更高,(因为职务确实比不上厂长高)可就是这样,一个采购竟然把他儿子打了。
关键是打的还不轻,虽然对方并不知道他儿子的身份,但也太嚣张了。
于是乎,他对派出所同志说,对于他们区域的安全提出质疑,希望他们派出所所长给一个说法。
这简直倒打一耙,这惹事的不就是你儿子吗?怎么还反过来要说法?
可魏局长毕竟是老江湖,他没有揪着儿子被打的事情不放,反而另辟蹊径,说对于这么一个民间组织的狩猎队伍提出质疑,试想一下,五十多人全员配枪,要是不可控,会发生什么?
他们拥有这么多枪支,是否备案了,谁批的?是否合法,这么一个组织,是否违规,这些派出所不应该给一个明确答复吗?
你别说,不说他儿子被打这件事,单独揪着苏宇拥有自己狩猎队,且全员配枪来说,确实是一个问题。
这个时代拥有枪支并不违法,但大摇大摆背着五十条枪去打群架,说他是一个隐患,不安定因素,一点不过分。
没出事,是代表他们克制住了,可万一克制不住呢?今天是不是就血流一地了?
拥有枪支合法,但聚集在一起,成为一个组织共进退,那合不合法就两说了。
虽然派出所都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但人家说的确实在理,不能因为没出事,就不加以防范。
之所以说是小题大做,那是因为五十条枪在这个时代真不是事,这么说吧,看过之前老报纸的都知道,有些村因为抢水灌溉土地,两个村子都会打一架,甚至出人命,枪支,迫击炮,甚至野山炮都拉出来对攻过。
不信可以去搜一下,我国之所以禁枪,就因为两个主要原因,第一四九城有人打鸟,一颗子弹进了紫金城,打碎了玻璃,查了半天发现是几个小青年打鸟,根本不知道子弹飘那么远,还好巧不巧打碎了玻璃。
第二就是老百姓拥有了很多枪支,甚至山炮,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大打出手,派出所出动都控制不住。
就七十年代,一个钢铁厂这种万人大厂,保卫科就能拿出突击步枪,迫击炮,火箭筒,甚至大口径山炮,老百姓同样不甘示弱,虽然没有突击步枪,但同样有炮,虽然跟保卫科没法比,跟公安也没法比,但贵在数量多啊,一个公社多少村子?
哪怕除去村里的民兵队,老百姓拥有的枪支,就很惊人,而且因为一言不合开枪杀人的,全国上下不知道有多少,别的不说,运输队都配枪,就足以说明,路上有多不安全了。
所以魏局长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虽然苏宇得到了秦书记的认同,甚至称赞,但魏副局长地位同样不低,他们也不敢不重视。
可派出所没想到,就在他们想扣下苏宇,严加审问时,钢铁厂出面了,这是采购科副科长,见势头不妙,顿时意识到,有人出面,不想苏宇好过,而他的身份,根本不足以让派出所倾斜。
于是乎,一个电话汇报了上去,这次来的是钢铁厂副厂长,张得仁,他亲自出马。
一来就说清楚了苏宇的狩猎队到底怎么回事,开玩笑,自己好不容易搞定了苏宇,这第一次送货就出事,这是不想他好过啊。
要知道,他可是拍着胸脯跟上级再三保证过的,这要是苏宇被关押,甚至判刑,那他岂不抓瞎?
既然有人不想他好过,他还有什么可顾虑的,来之前他就打听清楚了,得知是市民政局副局长,可这位魏副局长,是空降来的,虽然官职不小,但处处受到了限制和掣肘。
加上民政局还不足以干涉到钢铁厂的事情,他就更不怕了,你官职是不小怎么了?我官职不比你高?关键是这件事苏宇占理。
说白了,谁还没个后台了?你既然丝毫不给面子,那他何必去巴结一个被处处被掣肘副局长?完全没有好处不说,还因此得罪民政局一把手,而且他只要不管,不插手,他立马跟着倒霉,因为没有按说好的,筹集到大量肉食。
任务完不成,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他,所以苏宇运来的货,他要定了,谁也挡不住。
总厂副厂长,还是万人大厂,什么级别?副厅级,而县长是处级干部,市民政局副局长,是副处级干部,所以级别上来说,还真不如张得仁级别高。
不过事情不能这么算,人家是实权副处级,可以影响很多单位,很多方面,而副厂长只能管理工厂,对其他单位,人家给面子,你就说得上话,不给面子,你啥也不是,当然级别摆在那里,没人会轻易得罪。
这么高的级别,说上面没人罩着,你信吗?保不齐他的靠山就能对你有很大影响,所以别看张得仁出了工厂啥也不是,但没有傻瓜会轻视他。
所以他亲自来解释,所长都要亲自招待,得知苏宇组建狩猎队,又成了工厂采购,相当于被国家收编了,这你再说人家不合法,确实说不过去。
而且苏宇的重要性,那是毋庸置疑的,能给万人大厂提供伙食保障,确保生产任务,现在就是生产任务大如天,因为国家急着发展,赶超其他国家,口号是十年还是十五年,赶超英美。
总之你敢阻碍发展,阻碍生产,你想想看吧,自己掂量。
所以苏宇没有任何处罚,因为他的狩猎队相当于是工厂授意他这么干的,就是确保提供长期的肉食,确保生产任务能顺利完成。
虽然没有哪家工厂有自己组建狩猎队,但也不是不可以,谁规定工厂只能生产,就不能让采购代为组建一个狩猎队提供肉食呢?只要不违法,以工厂的地位和级别,谁敢说不合规矩?
毕竟保卫科都配备了,还在意多五十条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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