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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8章 二九一十八生(1 / 1)

面对大妈的一坨猪屎,我是差点社死。

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但,这是我自己要的啊!

那大妈看我一脸窘样,不禁哈哈笑的更开心了。

“闹着玩的!”那大妈说着就拿着那坨猪屎在木盆里就左右摆了摆,把石头上的猪屎给大致洗掉了。

那猪屎没了,露出来,还真是个四四方方的东西。

只不过呢,尺寸很小而已。

“哟,还这么正方呢!”

大妈看了一眼就又递给了我。

这次我是毫不犹豫就接了过来,忙道了声谢。

我拿了东西握在手心里,起身看了冯国坤一眼,这家伙也早就看到那东西了,是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走,去溪边洗洗去。”

我们两人一路小跑着往溪水边去,冯国坤是忍不住边回头看有没有人跟过来,一边不禁问道。

“咋的?九爷您这又捡到漏了?”

“漏不漏不知道,等洗干净看,估计可能性不大。”

来到溪水边我是赶紧清洗起来。

的确,这还真是颗印章。

大小上,大概不到两公分见方,长约四公分左右。

材质上,还行,寿山石,但不属于级别很高的那种,普通。

不过呢,这方印章一洗干净,上手摸几下就发现,年代不浅了。

很多凹槽里的污垢,以及印章表面的时间痕迹表明这是一方古章,距今至少小几百年的。

而且呢,这方印上面还有简单的浮雕在上面。

这印章周身浮雕荷花,印章顶部顺势雕了一张荷叶盖住。

整个浮雕看似简单,实在非常雅致,雕工那也是不俗。

如果单就这些来看,如果这是方素章也应该能卖个几万块。

卖给那些酷爱篆刻的人回去篆刻一方小印,那也是极好的。

不过,这不是素章,其有篆刻在底。

这小小一方章竟然还刻了六个字在上面,不过字倒是不复杂,基本上都能一眼认出来。

为了确保不看错,我还特意在手上肉最厚的地方用力盖了一把。

“这是,二九一十八生!是吧?”

冯国坤看着我手上的印子不禁念叨。

我点点头,“对的!这几个字挺简单的。”

冯国坤得到我的肯定不禁摇摇头,似乎有点失望。

“还以为捡个大宝贝,原来是个……其实还行啊,这印看上去挺老的,应该能买个万把块了。也算捡漏了!九爷您真是够毒的啊!猪屎里你都能捡出漏来,这要是传出去,那又是一个传奇故事了!”

冯国坤在一边啧啧赞叹。

而我却无心听他说什么,心里一直在想这印章上的二九一十八生出自哪里。

这方印章六个字虽然看上去很滑稽,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这章我见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毕竟,这章上的字比较奇特,它不像其他印章直接刻谁谁谁之印、谁谁谁鉴之类的,那是一眼就知道是谁的。

这方印让你看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印洗干净了,我就想等一下回车边坐下来用手机查查这印的出处。

不过呢,我这回去一忙就把这事给忘了。

等我和冯国坤回到车边,小武这家伙已经把猪肉给拿回来了。

这厮就只要了排骨,还有猪蹄,以及两个蹄膀和十几斤肉,其余的他真的让人给分了十几份,然后让卖猪肉的大爷给他分了,分给村子里的老人。

钉子在车边生火准备烤排骨,小武从后备箱拿了一卷锡纸出来,他把一根根的排骨用调料腌制好了,然后用锡纸包了,里面在放些洋葱土豆啥的,然后直接放炭火上烤就行了。

另外小武说他跟大爷说好了,借他家的锅灶用用,把猪蹄膀猪蹄,还有肠子、肚子等一锅给卤了。

所以,他现在要去大爷家卤肉,走之前他扔给我跟冯国坤一袋子土豆和洋葱,说这是我俩的任务。

我本来还想着当甩手掌柜,直接等吃就好了,想不到还要干活。

干就干吧,做饭咱不会,削土豆还是会的。

而等我好不容易削好土豆,钉子又给我搬了一盆五花肉和一大把竹签来。

说武爷交待的,晚上烤五花肉,让我跟冯国坤串好两百串五花肉。

“我的乖!这一整猪的排骨还不够我们吃的么?两百串五花肉,这是要撑死人么?”

我不禁抱怨起来,钉子笑道,“武爷说等一下酒一喝起来保证不够吃的。”

“哎!武爷说的对哦,我们四个的确是很能吃的!哪天晚上我们喝啤酒不是吃一堆东西的。前天我们吃烤鸡,竟然四个人吃了七只。”

冯国坤是不禁感叹起来。

他边说边拿起了竹签开始串肉。

也的确,我们四个是很能吃。

不过,说实话,能吃的是小武钉子两人,尤其小武。

这家伙一个人顶我跟冯国坤两个的。

当然了,几个男人在一起喝啤酒,是边喝边侃,从晚上六七点一直喝到十二点,七只烤鸡其实也不多。

而这天晚上,我们四个人更是从傍晚六点不到开始喝酒吃烧烤,一直喝到凌晨一点方才结束。

其实酒喝的并不多,四个人也才喝了不到三十瓶啤酒,但是东西吃的不少。

我们竟然把一头猪28根完整的排骨给吃掉了。

另外,那将近两百串的五花肉竟然也是一根不剩。

我们自己后来打扫战场的时候,不禁都吓了一跳,发现吃了这么多,都有点不敢相信。

其实你别说,小武搞的这烤排骨味道还不错。

当然了,我们是不太承认他的厨艺可以,而是一致认为吃肉还得是新鲜的好。

说难怪妖怪都吃活人呢!的确新鲜的好吃。

这把小武给气的,说你们就配吃咸菜的。

这第二天我们本打算故意起的晚一点,因为头一天喝了酒,太早起来开车不合适。

不过呢,尼玛,这一大早就被香味给熏醒了。

小武这鸟人一大早竟然跑去大爷家把卤的猪肚、大肠、蹄膀啥的都端回来了。

然后还一个人在车外“呼啦哗啦”的喝他的稀饭。

他是边喝稀饭,边啃猪蹄。

他啃就啃吧,特么的还不停的叨咕,说什么:啊,真香!软烂适中,不要太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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