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街的房子比较密集,道路并不是很宽阔,相对来说是商海市比较落后的街道,整条街玉林街稍微有点牌面的建筑是一栋钟楼。
此时这栋钟楼的顶端,有一个人趴在地上地上一动不动,眼睛透过瞄准镜准确地盯着下方的路口,也不知道这个人在这里趴了多久,像个雕塑一样跟整栋钟楼融为了一体,若是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他的身影。
王峰不是商海人,是从川疆市调过来的,今天才抵达商海,警署已经为他准备好了接任仪式。
这栋钟楼是陈坤认为最佳的埋伏地点,第一,王峰要去警署必须得通过这条路;第二,这里离警署的位置比较远,警署不可能安排人力到这个地方来接他;第三,因为各种原因车子不能在这里通行,而且一旦下雨,这里连黄包车都很难通过。
他完成任务后从这里逃跑也是最佳的地方,钟楼的旁边是蛛网般的小巷,即便有人事先猜到了他的计划,也无法在这个地方对他进行有效的围追堵截。
为了保险陈坤在好几个地方都置放了一块镜子,将光反射到地面上,避免被察觉,这个时代的陈坤当然想不出来这样的办法,得亏程善笙看的电影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学的不少。
不多时,陈坤瞄准的地方就出现了一队人马,外加两个黄包车,其中一辆里面坐着的正是王峰,正在跟另一辆里的人讲话。
“砰!”
扣动扳机、收枪、放进包里、挎到肩上、拔掉耳塞起身离开,整套流程挥洒自如,没有一丁点多余的动作,只需要一枪,不管中与不中,他都不会在此逗留,不过以他的准头不中显然是不可能的。
随着这声枪响,坐在黄包车里的王峰没有意外,被一枪爆头,与此同时,络绎不绝的鞭炮声在他们的四面八方响起,随行队伍的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不好判断枪声是从那个地方发出来的了。
有了赵有福的先例,这一次他没有再出现那种浑身颤抖的现象,只剩下了兴奋,这一刻的他才有那么一点杀手的味道,但他的心神并没有因此放松,能够完全脱身才算是真正的完成任务。
从钟楼上下来,陈坤躲在暗中朝外面观察了一下,趁着没有人注意到他这里时,迅速从钟楼逃离进入了巷子里,以他跟掌柜的关系,就算掌柜的只是随口一提,他也会认真照做,别说连视若生命的软甲都拿出来给他了。
况且程善笙知道这是梦境潮汐的历练,肯定不是一帆风顺那么简单的,他很庆幸平时看了很多犯罪电影,那些看起来不太实用的知识在今天终于排上了用场,如果是在现实世界里把这些东西学以致用,恐怕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了。
如今天时地利人和三样齐聚,不趁此机会把平时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都做一遍,他又怎么会甘心呢?
刚刚那些鞭炮声也是他事先准备好的,目的就是为了扰人耳目影响他们的判断,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自己,而且他选择开枪的位置也不是最佳的狙击点。
他要面对的这帮人可是正规的军人出生,他能想到的位置他的目标也能想到,最理想的位置反而是最容易暴露的位置。
在下楼梯的时候,他考虑到携带着大宝贝可能会很显眼,于是又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使用了灵环,没想到居然真的将其放入了进去,接着他又是试了试那把小刀,果然也能放进去。
这种发现让他感到一阵狂喜,他猜测很可能是因为整个世界都是精神构筑而成的缘故,才让这些普通的物品拥有了精神属性,没有在这上面纠结太长的时间,管他是什么原因,只要能使用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局面。
有灵环这种作弊器存在,他在这个世界肯定会玩得更开心,就目前的形势而言,他那些故布疑阵的招数似乎也都派上了用场,短时间没有任何人追上来,直到他安然无恙地离开了事发区域,才彻底放松了心神。
即将进入张记布坊时候,程善笙若有所思地扭过头看了某个方向一眼,嘴角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
这一笑,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也跟着发生了某种变化,既不是冷酷无情的陈坤,也不是那个世故圆滑的程善笙,或许是那个释放了自己,做事全凭喜好的程坤。
这一刻,他才算真正的融入了这个世界,这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程善笙知道这是历练,却不知道这场历练在不断地刺激他克制起来的情感,他也意识不到自己正在逐渐变成程坤。
伸出手在臂箍上面敲了一下,先前放进灵环中的大宝贝就应声而出,将大宝贝挎着就走进了布坊里,这一次他来得不凑巧,掌柜的并不在,看店的是小玲。
在待客厅等了好一会儿,掌柜的才过来领着他去了那个隐藏库房。
掌柜的在陈坤身上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带着不确定的语气问道:“成了?”
不是他不相信陈坤的能力,而是太快了,这么短的时间就得手归来,带给他的冲击是很强烈的,他自己曾经也是顶级的杀手,王峰这种级别的任务,完成难度很高。
就算是巅峰时期的他想要完成这个任务也会感到相当棘手,说不定还会留下一些马脚,可此时陈坤的浑身上下,完全看不出一丁点儿的战斗痕迹,说他是出去逛了一圈他都肯信。
陈坤伸出了一根手指,神态轻松地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风格,一击即退,有大宝贝在手,留给我撤退的时间很充裕,他们估计到现在都还没有确定凶手是在什么地方出手的。”
尽管心里面已经有了答案,但听着陈坤肯定的回答,掌柜的心弦还是被狠狠地拨动了一下,果然成了,这才几年,冷就已经成长到了这个地步,看来自己真的是老了,不然也不会出现那种心神不宁的感觉。
看着面前锋芒毕露的冷,他脸上的震惊之色犹未消退,一时间竟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喃喃地说道:“不愧是你啊!”
陈坤眉梢一挑,别人对他的褒贬他从来都不在意,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把那些人放在眼里,强者从来都不会在意弱者对他的看法,可若是这个夸奖他的人,不仅水平跟他旗鼓相当,还有一层亦师亦友的关系,那结果自然就不一样了。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只有势均力敌的两人才能心心相惜,得到了掌柜的肯定,陈坤心里面早就乐开了花,嘴角都不受控制地抽动了好几次,“老伙计,我现在觉得冷这个外号有点不太适合我,你觉得幽灵这个称号怎么样?”
“这才哪儿到哪儿,你今天还有一个任务没有完成呢,就在这儿臭屁,连续两场刺杀,你现在的状态怎么样?”掌柜的毕竟不是普通人,这两句话的功夫,就算发生了天大的事儿,也足够他平复下来了。
“还行,前面两个任务完成得还蛮顺利的,没有花费我太多的精力。”
别看陈坤表现得毫不在意的样子,但今天的行动都是他自己一手策划好的,就连这三个任务的完成顺序都包含了许多文章,一般人都不能注意到这些细节的深意。
为什么会是赵有福在最前面,王峰在中间,钱秋水在最后?从任务难度上来说,钱秋水最小难度最底,赵有福难度适中,王峰的难度最高。
赵有福这种开金行的大富豪,当然比任何人都懂得惜命,可他请的保镖也就是一些训练有素,有一技之长的好手而已,用他来练手找一下状态刚刚好,既不会太简单,也不会太难。
王峰本身就是军功显赫的军人,又是政府官员,跟他随行的护卫队那都是真枪实弹上过战场的人,要想刺杀王峰,他必须得将自己的状态提到最佳。
虽然钱秋水的父亲在商界里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但她自己却只是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女娃娃,就算有人保护,也不会给他增添太大的难度。
所以将她放到最后面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即便刺杀王峰的时候耗费了太多的精力,他也有余力去解决钱秋水,只是陈坤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变成程坤,不仅拥有了几百年后的见识,还有一个可以藏东西的灵环。
这样一来,两个任务完成得轻松加愉快,满状态的他解决一个小女娃娃还不是手到擒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不满意先前杀赵有福时的表现,还是因为摸到了梦寐以求的枪,他顿了顿有继续说道:“老伙计,你给我整一把左轮呗?再给我准备几套合身的衣服。”
掌柜的脸上闪过一丝疑惑,道:“你要这些东西做什么?杀王峰的时候没见得你这么认真,你带这么多东西去杀一个小女孩儿,这不是在给自己找负担吗?”
陈坤露出一副贼兮兮的表情,神神秘秘地说道:“嘿嘿,老是用同一种方法杀人也有些腻了,想试试别的方法。”
陈坤的话音刚落,掌柜的就是一声断喝:“不可!”
做他们这一行的,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临时改变自己的行事作风,放弃以前化成本能的手法,这是大忌!怪不得他今天会感到不安,原来冷居然有这样的想法。
还好自己提醒得早,否则他在杀王峰的时候整这么一出,那后果简直不可想象。
“哎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真要改变我的杀人模式,我只是增添了一些步骤,这些步骤不是我今天才想出来的,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训练了,这次我杀了王峰,我就不接简单的任务了,我必须得增添新的东西。”
为了打消掌柜的顾虑,陈坤各种举例分析,各种保证,口水都快说干了,最后才以“拿一把左轮去杀钱秋水不是更重视这个任务吗?”这个理由说服了他的老伙计。
钱伟童的事业发展得极好,但家庭却不太顺利,换了好几个老婆,才老来得子有了钱夏,钱夏刚一出生就享尽了好多人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含着金汤匙长大都不足以形容他奢华的生活。
可这样的好景没有持续太久,钱伟童六十岁大寿的时候又喜得一位千金,钱秋水。
钱伟童对他这个小公举极尽宠爱,在她身上投注的心血比钱夏有过之而不及,已经二十三岁的钱夏已经初尝钱权带来的便利,这个时候年事已高的钱伟童又对他越来越严厉。
看着待遇比自己好过不止一星半点的钱秋水,他觉得不公平,兄妹之间的关系也逐渐开始貌合神离